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四个关键”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5月4日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高校作为一个大基层,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需要把握“四个关键”:
第一个关键,是加快理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体制和机制。
创新创业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教务、团委、学工、商学院等多个部门,牵涉多个校领导分工。上海交通大学成立了创业学院这一创新平台。创业学院在学校有机构代码,“有户口”;院班子配备齐整,学校党委副书记担任院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学工、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经管学院、大学科技园负责人任副院长,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考核目标;创业学院招收的学员不涉及学籍和院系调整,和其他学院是深度合作的“双赢”关系。创业学院充分发挥了组织优势和平台作用,实现了校内外资源的高效整合。

第二个关键,是构建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面向全体学生重点开设创新创业教育通识课,培养学生善于思考、敏于发现、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挑战自我、承受挫折、坚持不懈的意志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善于合作的职业操守,以及创造价值、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同时,着重避免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割裂、“两张皮”的做法,建立健全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的教学体系,在专业教学中更加自觉培养学生勇于创新,善于发现创业机会、敢于进行创业实践的能力。
第三个关键,是搭建分层和多样化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学校要着力建设覆盖校内各主要学科方向的学生科技类社团、创新兴趣小组、学生自发组织的科技创新沙龙与学术论坛。各科创工作室、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等都应面向全校开放,学生可以进行跨学科的选择。支持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赛带训,增强创业教育的实践性和现场感。此外,以环大学圈为重点,联合地方政府、社会资本打造新业态的孵化器。
第四个关键,是组建多元化、“三师制”为特色的师资队伍。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内优秀师资和海外资深学者,杰出校友以及产业界领袖和创新创业实践者,共同组建一支学术与实务相结合、创新与创业相结合、本土与国际相结合的课程教授和创业导师、创投导师团队,建设“创业教师”、“创业导师”和“创投导师”三支队伍,促进校内外、海内外、专兼职、学界和产业界在创业教育与实践的结合,推进协同创新培养创业人才。
(摘自《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四个关键”》 中国教育报 2015年6月2日)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五大制度设计助推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