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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你一生的人生法则
1.6.11 无为而无不为

无为而无不为

中国人讲“天人合一”,讲从自然之道来领悟人生真谛。儒家从“天行健”领悟人生应该“自强不息”,道家推崇的不是天而是地。老子就讲“人法地”。地性喜静,无为自化。

《易经》坤卦六二爻辞曰:“直方大,不习无不利”,直、方、大是地的形状,地的品格则是无为无不为。道家创始人老子就是由此悟道。他讲的“人法地”,即法地之无为而治,守静贵柔。又曰“道法自然”,言道常无为,顺自然以动。“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永远是清静无为,却又是无所不为)”。清静无为正是道家的核心主张。

“无为”无所作为,而是与“有为”不同的另一种“为”。按道家的思想,“有为”即是强为,是自寻烦恼。道家认为,我们总是要干与天地万物的根本——“道”相违背的事情。殊不知人的本性与天道是相通的,违背天道终归也就是违背我们的本性。

因此,老子的“无为”,就是要我们从道出发,做事应遵循道。道又法自然,无为即顺其自然。“无为而治”即是化有形为无形,化有为为无为,此乃人生的最高境界。常人所谓“大道无形”、“大法无法”便是此义。比如老子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教育),我好静而民自正(纯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即是说治国的最好手段是顺其自然,不露痕迹。

要“无为”,首先要做到“无欲”。七情六欲,乃人之常情。老子却告诉我们,欲望是罪魁祸首,“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分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为什么要“无欲”呢?因为人有欲求,就会不自由,就会有烦恼,就会患得患失。即使你的欲望全部满足,拥有的还会丧失,如“金玉满堂”,也是“莫之能守”,拥有的越多,失去的越多。反之,如果人无所欲求,根本不想得到什么,就自然不会失去什么。

“无为”不仅是“无欲”,还要“不争”。老子说:“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按老子的思想,不争,指的是不争名、不争利、不争权等等,举凡人们你争我夺亦乐地争来争去的所谓“身外之物物”,皆在不争之列。“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与身相比,天下都不值得去争。这一点,老子与杨朱是共同的。杨朱就是以天下去换他腿上的一根毛都不干的人。其轻蔑名利财货如此。

不争,是天下莫能与之争的前提条件。“不争,天下莫能与之争”,其字面意思就是,你若对“身外之物”抱不争的态度,那么,那些争得满头大汗的人都争你不过。当然,老子的意思并不是说那些名、利、权、爱等“身外之物”,“不争”会自动送到你手里来。而是说这些并非生命的根本价值,不值得去争,顺其自然即可。

因此,人之所以争你不过,就在于什么东西都不能改变你那宏大、遥远的追求。你不会因小成小得而湮没了自己,也不因小小的挫折而改变志向。因为,只有“无执”才能“无失”。

《庄子·达生》讲了两个小故事。一个是说射手打赌,第一局赢瓦,射手心中无利欲干扰,连发连中。第二局赢银扣,心中有了些许利益作祟,射手面露紧张,连射不中。第三局赢金条,弓弦还未拉,射手就晕倒了。

又讲有人为周宣王训练一只斗鸡,练了10天,宣王便打听情况,教练回答说:不行,一副雄赳赳气昂昂到处寻衅的神气。又练了10天,宣王再问,回答说:还是不行,虽然不主动寻衅挑战了,但还是免不得有应战之心。再过10天,第三次再打听,教练说:虽然不应战了,可从眼藏凶光中见出其仍胸怀斗志。到40天练完,教练说:这下好了,有鸡来寻衅挑战,没见有什么反应,好像一只木鸡。其立在斗鸡台上,心中无敌,敌人不敢上前挑战,都临战脱逃了。

虽然,这都是十分极端的例子,但透过这些寓言故事,我们仍能感受到庄子心中所要追求的境界。射手所以得不到其所争的利,是因为利欲熏心,不能自控;斗鸡所以天下无敌,是因为它不以天下为敌。名利这样的负累,在庄子看来都是可以放弃的。

以“无欲”、“不争”进入“无为”,人生方获得自由,就不会再有任何的烦恼,从而达到“圣人”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