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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与玉
1.5.4 结 语

结 语

清代的玉石文化,自乾隆朝达到最鼎盛以后,逐步走向衰败,这里有乾隆以后历朝皇帝之喜好和认同上的原因,也有外国列强入侵致使中国社会千疮百孔,无暇顾及的理由。但从清初至乾隆朝玉器逐步走向巅峰的发展历程来看,我们似乎从中看到了一个少数民族能够统治中华大地数百年的因由,也看到了一个能够传承祖业、扬帆远行的一国之君的治国之道。

乾隆朝,玉器文化的繁荣昌盛,犹如经济国力发展一样,助推着社会呈现出一派物阜民丰、盛世华章的繁荣景象。作为当朝的一国之君,乾隆一路遵循和践行着太祖太宗的祖训家规。

其一,修身立志,以身作则。清朝皇帝有祖训,凡皇子皇孙,均于六岁入学读书,“圣贤之所发言,自幼无不诵读讲肄”,以为修身立志之本。

乾隆也是六岁入学读书,在祖训的严格约束和教导下,自幼研习儒家做人和处世的道理,匡正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规范,为日后从政治国,夯实基础。

从康熙朝开始,皇帝有听翰林士子讲授四书五经之习。乾隆每年两次邀请翰林士子入文华殿讲述百家经典,并请大学士、九卿、詹事等朝廷重臣列位旁听。在礼仪上,大学士、九卿、詹事等要向皇上行二跪六叩礼,而作为皇上请来讲课的直讲官——翰林士子们,只需行一跪三叩礼,并可在讲台前就座,礼遇高于朝廷大臣。这说明,乾隆皇帝从实际行动中,表达了对知识的尊重和对学子的敬仰。

俗话说,干什么吆喝什么。作为一国之君的乾隆皇帝,其首要任务当然是如何治理朝政、繁荣社稷,如何使百姓安居乐业、和谐平安,以达到国强民富的最高理想和境界。

乾隆将学习到的儒家思想和孔子学说,运用到平日的国家治理中,最重要的就是以“玉德治国”。用玉的温和、包容、和谐、纯粹、善美、仁义,以及自己修身养性的示范带头作用,来感化和教育朝廷众臣。而不是以权势压人、卖弄学问,空谈所谓的治国理想和教书育人的大道理,或做一些与本职守不相干的事情。

其二,治国胸襟,宽大为怀。作为治理一个国家的君王和领袖,要有宽大为怀和严于律己的博大胸襟。

崇德七年(1642)四月,清军大败明朝军队于锦州,擒获明军主帅洪承畴等众多明朝将领。按照以往历朝历代的惯例,败军将领要斩首示众,况且洪承畴统领的十三万明军在松山、锦州城内拼死抵抗清军,致使清军折将损兵,损失极为惨重。另外,皇太极之前给了洪承畴一次降清的机会,令洪承畴携带妻子、兄弟、宗族投靠大清,被洪承畴断然拒绝。但是,皇太极表现出了作为一国之君良好的深厚涵养和宽宏大度,赦免了全部明军败将,“不杀而恩养之”,并在崇政殿赐茶、设宴款待,令认为“理应万死”的洪承畴、祖大寿等明朝降将感激万分、“垂涕叩首”。这是一个君王统治者理朝弄政的视觉角度,看得高、看得宽、看得远。

祖上良好的家承和为人处世规范,成就了清初一代帝王修身洁行、包容天下的治国胸襟和情怀。

汉族官员与满族官员同朝为官,虽然开始之初汉官品级比满官品级低一个品级,但顺治十五年(1658)前后,均改为同官同级,笼络住了汉族官员的心。同时,对待满族官员或宗室成员犯罪,绝不包庇纵容,为汉族官员洁身自好、自守清廉,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其三,洁身自好,勤俭持政。一国之君能洁身自好,力崇节俭,从自我做起,官场才能净化,民众才能佩服。

乾隆二十六年(1761)四月,乾隆南巡视察工作,扬州一站将重点视察大型玉雕制作。到了扬州,乾隆见原有行宫较上次南巡时又经重新改造装饰,且花费巨大,大为不快。

乾隆对属下说:“南巡途次建设行宫,不过足供顿宿,原无需过于劳费。乃扬州建行宫,从前吉庆为两淮盐政时,其缮茸已觉较华。而普福任内,必求争胜于吉庆。今闻现任两淮盐政高恒所办,则又意驾普福而上之。踵事增华,长此安穷。”

高恒为此辩解说,这次改扩建行宫所用银两,均由民间商人捐献,没用公款一分一厘。

乾隆闻此更为不悦,说:“朕向来巡幸所至,一切供账,具取给予内帑,从无丝毫累及闾阎。前后谕旨,屡经谆谆及之,此中外臣民所共悉者。商人亦吾赤子,岂于百姓则恤之,而于商人则累之耶?!”

其四,惠民之政,举国大事。修路、架桥、治理河湖,这是历朝历代涉及国泰民安的大事。明智之君,往往倾心尽力地将此作为自己执政要绩来抓、来落实,以为身后之时有一块记录自己一生全心全意为民为国的功德碑。

封建社会统治者,除少数昏庸暴戾之君外,多数帝王在治理国家、繁荣社会、富裕百姓上,能够制定和采取诸多的惠民政策。

惠民之政,不惜帑金,乾隆虽不是开此先河的皇帝,但也确实身体力行、实实在在地做了不少实事,而且,也沿袭了祖上的做法和传统,将问责制贯彻在整个惠民行动的始终。

为改善苏州至京城运河水系的污泥淤塞、部分行道狭窄,提高通航运输能力,保证运河水系的通畅和苏州运往京城内廷的玉器、纺织品等御用物品顺利快捷,乾隆下令扩建苏州至京城一段水利工程。为防止“豆腐渣工程”及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乾隆二十三年(1758)正月,乾隆致军机处一道上谕。

乾隆在上谕中说:“东南湖河水利,久勤朕怀,此番不惜帑金,特差大臣前往会上查办,原期一劳永逸,为民生久安之计。在事诸臣,自无不仰体朕心,实力经理。但在工人员,贤否不一。冒工糜帑,陋弊难以尽除。恐有不肖河员,始则于估计之时,浮开工料,以为侵渔之地。至于所办工程,草率从事,不过待雨水一过,侥幸平稳,即可任意报销。督抚大员或不能一一亲加严勘,逐细核销,一二年间,冲卸淤塞,仍归无益,徒致虚糜帑项。办理水利之臣,尤宜悉心查办,据实核销,方为不负任使。嗣后,倘有修过工程坍卸淤滞,以及开销钱粮浮冒不实之处,一经发觉,除承办大臣官员照例治罪外,钦差诸臣亦必不稍为宽贷也。”

其五,摒弃媚俗,正本清源。在官场,如果上级领导要批评属下,往往要先表扬一番,然后再进入批评的主题程序;下属如果要指出领导的缺点或提建议,往往也先要颂扬一番,然后再谨小慎微、如履薄冰般的点到为止。这种世代沿袭、传承有序的职场遗风,已是官场不成文的规则和定式。

乾隆三年(1738)四月,苏州织造、郎中海保,因在承办朝廷玉器过程中,与京城衙门之间不断产生纠纷和矛盾。海保不满内廷衙门办事烦琐拖沓、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于是给乾隆皇帝呈了一道奏折。奏文正题开始之前,海保不忘传统行文模式,大大颂扬了皇上一番。

乾隆阅后大为不快,他在写给大学士、九卿等的上谕中说:“今日苏州织造、郎中海保,具折条奏事件,期间颂扬之词甚多。如‘德尚宽仁’、‘政从简易’、‘广开言路’、‘纳谏如流’等语。抚己扪心,实难自信。朕之行事,其是非得失,当听天下后世之公论,尤不在进献之谀词。从前已降旨训饬,今海保又蹈此习,特再晓谕,俾众知之。”

虽然,乾隆批评了织造海保带有阿谀奉承意味的颂扬之词,和官场上惯用的空话、套话、假话,但没忘记采纳他好的进言献策。

乾隆在上谕中继续说:“至其条奏内称,‘天下之事,繁则扰,扰则劳,劳则倦’,应请嗣后在内各部院、在外各直省所办一切琐屑细务,不必尽烦睿览。其无益于治道,或有伤于治体者,请内会九卿,外饬督抚,共同酌议。可裁减者,裁减;宜禁革者,禁革。如果事关重大,方请断自上裁。”

其六,警示教育,防微杜渐。中国的封建社会,历朝历代都存在蠹役侵膏、肥囊私图的贪官污吏。乾隆在与这些猾官酷吏针锋相对的较量中,既旗帜鲜明,又立场坚定,显示出一代治国之君的魄力与情怀。下面三则,仅仅是乾隆一朝官场百像的浮光掠影,从中可以看出乾隆警示教育臣工的一些做法。

一则,雍正末年,雍正皇帝在全国实施减轻百姓负担计划,包括降低赋税、减少摊派等。这项计划确实给民众减轻了负担,缓解了百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但是,这项减负计划也有弊端。有些官员借机中饱私囊,败坏了仕风吏治,受到了雍正皇帝的严厉处置,当时还未登基做皇帝的弘历也有所闻。

乾隆元年(1736)七月,已经登上皇位的乾隆,接到总管内务府大臣、镶红旗满洲副都统阿里衮的奏文,奏文提出继续前朝的减负计划,对京外“八处”承做御用玉器的官属玉作坊和民间为朝廷承做玉器的玉作坊实施减负计划。即“酌减公件、议裁小税、清查旧壑,以副惠爱边黎至意”。

乾隆认为,惠民之举,绝非皆利国利民。借惠民之策,贪污受贿者有之,中饱私囊者有之,劳民伤财者有之,政绩工程者有之。乾隆认定某些官员未吸取以往经验教训,借本人亲政不久、对朝廷事务不太了解之机,欲故伎重演。他决定放一放再说。

于是,乾隆令内阁颁布谕旨:“所谓应裁应减之项,必须百姓皆受实惠而经久无弊,然后为料理得宜也。若公用无敷,国帑有亏,百姓仍然受累,而徒饱贪官污吏之私囊,则近日应裁应减之项,不过数年之后,又为汝等应追应赔之项矣,慎为之。若百姓均受实惠,虽亿万,朕何惜焉?”

二则,在官员仕途中,土木工程建设被认为是最有可能为自己带来巨大利益的肥活。所以,官员宁可冒着被革职查办或入狱杀头的风险,也要冒险尝试,毕竟被发现和被查办的还是极少数。

乾隆四年(1739)三月,由于内廷御用物品制造业的不断扩大,朝廷决定对内务府各作和京外“八处”官署作坊,进行耗资百万银两的大规模改造。针对以往在国家兴修土木工程中存在官商勾结中饱私囊、商人工头做假坑骗民工从中渔利、民工工资久拖得不到支付等现象,乾隆令内务府发布谕旨,提前预警。

乾隆在谕旨中说:“国家兴修工作,雇募人夫,原欲使小民实受价值,以为赡养身家之计。凡为督抚大吏及地方有司,自当承宣德意,敬谨奉行,使闾阎均沾实惠,方不愧父母斯民之职。朕访闻得各省营缮修筑之类,其中弊端甚多,难以悉数,或胥役侵渔,或土棍包揽,或昏庸之吏及不肖之员从中染指,处处皆然。即如皇考改造玉作坊一事,民夫例得银八分者,则公然扣除二分;应做工一丈者,则暗中增加二尺;用夫一百名者,实在只有八九十人。以国家惠养百姓之金钱,饱贪官污吏、奸棍豪强之欲壑,其情甚属可恶。嗣后,凡有兴作之举,着该总管大臣或督抚,转饬该管官员,实力稽查,务使工价全给民夫,无丝毫克扣侵蚀拖欠之弊。倘该管官员稽查不力,督抚即行严参。如徇庇属员,或失于觉察,朕必拿该督抚是问。”

三则,清朝,官员选拔任用制度中,有一种选拔方式是上级官员保举或保荐。它往往采取密奏的方式,皇上同意后,传旨吏部通知该员到京引见。皇上面试认可后,由吏部行文任命。

乾隆六年(1741)六月,总管内务府大臣三和,向乾隆秘荐原任云南迤车道王廷琬任造办处员外郎,专门署理宫廷玉器制作,称王廷琬在云南玉石的开采和制作等方面,有一技之长。三和原以为王廷琬曾经在工作中有过失误,被朝廷免职,现在由正四品道员降为从五品员外郎使用,皇上应该会同意。

乾隆接到密奏后,令吏部调来引见。吏部尚书杨超曾调阅该员文档时,发现该员系有贪污前科,且为“永不叙用”之人。于是,杨超曾将此情况奏报乾隆。

乾隆阅览杨超曾的折子后,非常生气,令传旨吏部。乾隆在谕旨中说:“昨闻王廷琬系被参贪劣之员,前经部议,有‘永不叙用’字样。特令调取原案,查得王廷琬任内多收耗铜入己,律应治罪,援赦宽免,系贪官永不叙用。夫各省督抚保题属员,乃众所共知,自不敢有所假借。三和秘荐原任云南迤车道王廷琬,将‘永不叙用’之贪官保奏到内任职,纵其才有可用,亦非以人事君之意,着严加申饬,三和调任户部侍郎,王廷琬不准引见。”

在官员选拔任用上,乾隆严格遵守吏部的选拔任用制度,没有因为是朝廷大员的推荐,而任人唯亲,使制度和规定丧失权威性和公正性。

乾隆皇帝与玉的故事,贯穿在他六十余年治国理政生涯的始终。他爱玉、痴玉,以玉治德、以玉治吏,把中华玉文化再次推向了高峰。尽管功过是非后人各有评说,但作为一个封建社会的帝王,乾隆皇帝能与玉有如此的情结,也足以令世人称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