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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与玉
1.5.2.2 第二节 大智若愚

第二节 大智若愚

嘉庆从即位至皇父归天的三年多时间里,虽然已经君临天下、大权在握,但他只字不提玉石改革之事,这一点,从处置大贪官和珅的问题上,也可见一斑。因为皇父还健在,他不能过河拆桥,他要维护皇父的尊严,了却皇父对玉石迷恋一生的痴情。所以,在乾隆当太上皇的这三年多时间里,嘉庆继续着他父亲——乾隆皇帝的玉石政策,有时还要做出点真样子给皇父看。

嘉庆二年(1797)三月十九日,在审理江苏上元县戴传经、戴嫁轩兄弟二人私贩玉器案件时,戴传经辩称:“做成之玉器与玉石不同,均为熟货,向来只有查办过玉石卷宗,并无究过玉器之案。”

审讯记录送到嘉庆面前,他要为此表态,他要有理有据地说给皇父听,他要有模有样地做给皇父看。

嘉庆对刑部官员说:“供词狡展,岂不知熟由生做。即如炊米成饭,裁缎为衣,遂谓非米与缎,有是理乎?”

乾隆闻此,对他选定的接班人能够在玉石政策上与自己保持一致,感到心满意足。

嘉庆二年(1797),一些驻扎新疆官员,见乾隆已经退位,嘉庆皇上又对玉石漠不关心,见有机可乘,私带玉石出境的事情屡屡发生。于是,嘉庆采取了一项措施,即在和阗、叶尔羌等产玉地区关卡,发放物品登记表,出境官员无论职位大小,一律详尽填写,虚假填报者,一经查实,严惩不贷。此措施施行后,走私玉石的事件大为减少。

但也有以身试法者。就在物品填报表实施后不久,在叶尔羌关卡发生了守卡侍卫恒义等,“夹带私玉之事”。

嘉庆听说后,甚为恼火。他随即发布了一道谕旨:“此等微员一经犯法,当严办示惩。若大臣等出此,更当从重惩治。将此旨通谕各省、新疆将军及督抚等知之。”同时,嘉庆令将此谕抄录,张贴各衙门大堂,使每个官员都能“触目惊心,共知戒惧”。

嘉庆对内阁官员强调,如果此谕发布后,仍有违犯禁例者,“必当加倍治罪,高朴等皆前车之鉴,毋谓朕不教不戒也。凛之,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