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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与玉
1.4.1.2 第二节 清初皇帝的进献态度

第二节 清初皇帝的进献态度

一、努尔哈赤

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建立后金,建元天命。

努尔哈赤深知,满族这支北方游牧民族要想统治中华大地,必须依靠占中华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汉民族。满族臣僚历来有逢年节向贵族首领进献贺礼的习俗,为了保留这一习俗,而又不拖累汉族百官,在努尔哈赤归天的那一年,即天命十一年(1626),他下令:“禁止汉官进献岁礼。”

二、皇太极

努尔哈赤第八子皇太极继承汗位后,为强化国家机器,改国号为清,仿明制设立六部,建立汉军八旗、蒙古八旗,逐步奠定了清朝入关后统一中国的基础。

皇太极熟记典籍、善于骑射、勇猛绝伦、屡建战功,是一个受人推崇备至的开拓创新式人物。他不仅使朝鲜国王称臣进贡,也破了父汗努尔哈赤的禁令,开始收受汉官进献的礼物。

天聪七年(1632)五月,汉人孔有德、耿仲明进献金银,并金玉器皿、彩缎衣服等物,皇太极“俱纳之”。

但是,皇太极并没有白收汉人孔有德等人的礼物,而是“设大宴,以金卮酌酒”。宴会结束后,还要“各赐蟒袍、貂裘、撒袋、鞍子等物”。

但无论如何,皇太极毕竟是开了祖上收受汉官礼物的先河,为日后朝廷愈演愈烈的送礼之风,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尽管后人对皇太极多有微词,但他在大清王朝治国、建军,奠定清朝入关统一中国的基础等方面,还是出色地完成了一国之君的使命。

三、顺治帝

顺治即位时不到六岁,根本没有治理朝政的能力,大清王朝真正执掌皇权的,是他的十四叔摄政王多尔衮。

在多尔衮的辅佐下,顺治元年(1644)正月,顺治皇帝颁布谕旨:“停筵宴,免上表并年例进献。定外藩蒙古二十七旗庆贺圣诞进献牛羊例。令于每年元旦贡献牛羊时,一并奏进。”

顺治八年(1651)四月,针对地方官员在皇上“圣驾出都”时,呈进膳食等物,顺治帝再颁谕旨:“进献礼物出自民间,有司以此进奉,于理不合,今后永不许进。”

顺治十三年(1656)八月九日,顺治帝颁布了朝廷针对新疆进献玉石等土特产的进贡赏例。即玉石一千斤,给绢三百匹;金刚钻二钱,给绢二十匹;小刀二百把,给绢四十匹;单峰驼四只,给缎绢各十二匹、花毯二床、绢八匹等。

同时,顺治帝对新疆进贡使团人数和进贡的物品,进行了种种限制,表明朝廷既不反对边远少数民族进献地区方物,也不提倡这种劳民伤财的进献习俗。

顺治十六年(1659)正月,顺治帝的侄女下嫁耿精忠(后被授予一等阿思哈尼哈番),耿精忠为表示作为额驸的喜悦,特别定制了一批绣画有五爪龙图样的贵重礼物,进献给顺治皇帝。

顺治看过礼物后,对耿精忠说:“以格格下嫁汝等,优加廪禄,原欲汝等生产丰裕,以示殊恩。汝等进献礼物,只应照常例制办,今皆精造五爪龙样,款式隆重,朕难以赐人,过为奢靡费,更劳营造,朕心殊不安也。”

清朝入关建国伊始,有的官员除了进献地方特产,还挖空心思地讨好皇上,不惜重金从境外购买进献礼物。清朝皇帝对从边远地区,特别是境外地区旅途劳顿运送来的礼物,也谢绝进献。

顺治十八年(1661),也是顺治朝的最后一年,驻扎云南边境地区的平西王吴三桂,从境外购买了五头大象,欲派人护送进京呈献给皇上。顺治帝认为,吴三桂虽然是王爷,一旦开了先例,必将被王室大臣及京外督抚大员们效仿,既劳民又伤财,此风断不可长。

顺治帝考虑再三后,令内阁发布谕旨:“嗣后,境外进献之物一概停止,以免地方解送之劳。下部知之。钦此。”

四、康熙帝

康熙朝,康熙皇帝继承祖上清廉自律的好传统,在对待臣僚进献礼物这个历朝历代帝王都有不同感悟和做法的问题上,又有了新的举措。

康熙十二年(1673),礼部为吐鲁番国王玛墨忒赛伊忒汗进贡当地土产一事请示康熙,是否仍按照旧制进贡。

康熙在请示上朱批:“吐鲁番国遥远,进贡殊难,以后止着进贡玉石、马匹,其余各物免进,以示朕轸念远人之意。钦此。”

康熙二十一年(1682),康熙念“吐鲁番国地处遐荒,停其进献马匹,只令进玉石、金刚钻等物”,其中,玉石一千斤,金刚钻二钱。

尽管如此,官员进献之风还是在滋生蔓延。

康熙朝,规定地方官员定期进京向皇上汇报工作,有的官员认为,这可是与皇上加深感情的大好机会,于是纷纷置办礼物,随身携带进京,在面见皇上时送上。

康熙见此风大有蔓延之势,既损害了朝廷旧制,也助长了官场不正之风。于是,康熙决定发布谕旨,给这些官员们提个醒。

康熙三十四年(1695)闰四月,康熙在给吏部、兵部的一道上谕中写道:“各省督抚提镇官员,间令来京陛见,原欲以地方情形及兵民生计,面加咨询,具有深意。近见来京各官,多有置办,虽经劝过,仍在任意购买,殊失朕之初意。如果需要,朕自颁特旨,令出产地方办解,何须进献。着通行严禁。”

大清国建立后,除了内地官员承袭了中华民族进献礼物的传统和风尚,外藩王公贵族也加入到进献礼物的行列。大清朝皇帝接受外藩诸王年贡的礼物,本意只是象征性地收一点,以表示外藩对大清朝廷的臣服和恭敬。但外藩争相进献的现象,有范围逐件扩大和愈演愈烈的趋势。

康熙二十四年(1685)九月,康熙见蒙古王公贵族岁贡的礼物,有逐年增长的趋势,给满汉大学士及各部院尚书发了一道上谕:“今见外藩蒙古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有因征收年贡羊、酒,借端多派,殊属累民,可酌量大加裁减,归于至约,令其进献。尔等会同该部,确议具奏寻议,外藩王以下,每岁只贡羊一只、酒一瓶。从之。”

清朝皇帝节俭办大寿,康熙皇帝可谓是第一人。康熙四十二年(1703),恰逢康熙皇帝五十大寿。但根据安排,三月十八日生日这天,康熙正好在“巡阅南河”。于是,诸王、贝勒、贝子、公、文武诸臣恭奏:“请于驾发前,预行庆贺礼,恭进鞍马、缎匹等物。”

康熙回复:“朕之诞辰,尔等如此进献,在外督抚亦必效之,朕必不受。朕素嗜文学,尔诸臣有以诗文献者,朕当留览焉。”

于是,王公大臣们将歌功颂德的诗文写好后,镌刻在嵌玉万寿无疆屏上呈送,又被康熙拒绝。

有聪明的“大学士等部院诸臣,又将庆祝万寿屏上的诗文,缮写成册页呈送”。康熙这次留下了,并说:“嵌玉屏内所书之词,俱已载在册页,即与收屏无异,此屏朕必不受也。”

五、雍正帝

雍正皇帝在清正廉洁、反腐倡廉等方面,可称得上是历代帝王的楷模。

雍正即位时已四十五岁,是清入关后十个皇帝中继位年龄最长者,思想观念、意识形态已经非常成熟,对待朝廷内外事务,已有他自己成熟的判断力和辨别力。

雍正重视民生,不追宠华丽奢靡之物。雍正三年(1725)正月,雍正曾说:“自古帝王以丰年为祥瑞,而不以景星庆云、灵芝甘露为祥瑞;以贤才为宝,而不以珠玉为宝。”

雍正对宫中造办处所造器物,要求不要“过于工巧”,主张“量加工价,少异于市肆之物”。认为“人情喜新好异,无所底止”。

雍正五年(1727),端阳节临近时,造办处遵照内务府的安排,对宫中灯帏以彩绣装饰,臣僚们所呈进的香囊、宫扇等,也装饰华丽,雕刻精良,被雍正斥之“此皆开风俗奢侈之端,朕所深恶”。雍正认为,此“华烂之物”,他自己使用,觉得心里不安,如果颁赐给诸王大臣,也觉得有点过分,“岂非费于无益之地乎”?

从雍正朝所制造的御用器物来看,基本秉承了雍正对自己风格特性的自我评价——“素性,实不喜华靡,一切器具,惟以雅洁适用为贵”。正是这种清淡、质朴、实用的风格,成就了雍正朝宫廷御用器物不朽的艺术魅力。

雍正元年(1723)正月,雍正即位后的第一件事,即重申皇考康熙的告诫,并传谕外省文武大臣:“凡陛见来京,不必进献一切物件。”

但在随后的一年里,有的地方官员还是在觐见雍正时,带了一些地方食物特产。

雍正二年(1724)五月,雍正谕总理事务大臣:“朕从前曾传谕,外省文武大臣等,凡陛见来京,不必进献一切物件。朕近日将镇协等官调来引见,特欲认识其人,询问地方事务,理应轻骑速来,不可带食物去进献。嗣后,着永行禁止。”

雍正四年(1726),雍正创立了礼品公示制度。公示的内容包括两项,一是外任大臣进献皇上的物品进行公示;二是皇上本人接受的物品进行公示。这可能是他在处理进献问题上,缓解内心踌躇的最好办法。

这一年十二月,他在给总理事务大臣的上谕中写道:“诸臣进献之事,外任大臣自古有进献方物之理,今仍准其进献。但所进之物,必令廷臣共知之。朕酌量收纳,亦必令廷臣共知之。”

作为一个封建社会的皇帝,在惩戒官场旧习、摒弃吏治旧念上,有如此大的举措,值得缀字成章。

雍正五年(1727),正值雍正五十大寿,他听说各省督抚要借此机会,觅购玉器文玩进献。雍正随即发布谕旨:“此举尤为不可。”

谕旨颁布后,雍正还不放心,担心内外大臣们误解了他的本意,以为他是喜好文玩,只是碍于祖上旧制,不便接受而已。雍正决定再颁布谕旨,详细叙述自己对古董珍玩的看法,解除外界对宫中古玩器皿如何奢华贵重的种种猜测,教育朝廷官员廉洁从政,勤政为民。

雍正在“告知中外知之”的上谕中写道:“朕仰赖皇考福庇,在藩邸数十年,所蓄器玩颇有。及即位后,见宫中传留古玩器皿,皆质朴之物,实无奇异为人所罕见者。言之于人,亦令人难信。视朕藩邸所藏,尚属不达,朕深抱愧于怀。当日,二阿哥(康熙次子允礽,曾两次被康熙立为太子,均被废)在东宫时,广蓄奇巧珍贵之物,数倍于皇考宫中之所有。朕仰思皇考恭俭至德,实可垂法万世,钦服之诚,切于五内,益觉二阿哥之所为,实属无益,当为鉴戒也。朕深知二阿哥之非,若朕此时复留心玩好,岂不以此为朕躬之累乎?朕意欲俟暇时,将宫中所有之物,或系皇考传留,或朕藩邸旧蓄,一一分析标记,以明皇考之俭德,俾世世子孙共知之,又安肯多收玩好,以滋朕心之愧乎?”

从雍正的上谕中可以看出,顺治、康熙、雍正三朝皇帝,对宫中所藏奇异珍宝,实无特殊兴趣,也没有收藏之嗜好,同时也没有留下什么奇珍异宝。康熙朝宫中古董珍玩,还不如王公大臣们自己私藏的更珍贵,这一点,从宫中的礼品贡单中可见一斑。

接下来,雍正以古董珍宝为例,开始对朝廷内外大臣们进行思想道德和勤俭从政教育。他在上谕中继续说:“朕澄清吏治,今督抚诸臣共励廉偶,即量予公费,不过供其日用之需,安有余资搜求玩器?倘督抚等秉公察吏,实心为国,行一利民之政,胜于献稀世之珍也;荐一可用之才,胜于贡连城之宝也。当年皇考五十寿时,朕再三恳请庆贺,不蒙俞允。今朕五十寿诞,躬自举行,于心实有未安。至于设立经坛,建立碑亭等事,在皇考当日,甚鄙而厌之。朕居于臣之位四十年,于臣庶情形,皆所亲见,是以不肯复为。内外大臣,其共体朕心,只遵朕谕,殚竭诚意,屏绝虚文,勉之,勉之。”

然而,好景不长,雍正的进献训谕发布还不到一年,进献之风又重新刮起,而且进献的古器珍玩也越来越多。

雍正还是以现身说法,来开导和教育内外臣工,不要浪费人力物力,不要把从政的精力和职场的晋升注意力,都放在送礼上。

雍正再次发布禁献谕旨:“朕御极之初,即降谕旨,令诸臣不必进献礼物。雍正三年(1725)冬,诸臣以初行吉礼,有进献器皿、书籍、笔墨者,朕酌收一二,随降旨,令在京大臣,嗣后停止进献。至在外督抚进本省方物土宜,盖以土产诸物乃各省所出,该督抚借以展其敬爱依恋之心,朕亦因此昭上下一体之谊,其物不嫌于轻微简略者,所重不系乎物也。今各省督抚中,尚有未能深体朕心,于土产之外,复以器玩珠玉进献者。朕思,督抚职任封疆,用度繁多,特为筹划养廉之项,原以供其日用要务之需,安能尚有余资购求古玩。倘在己不能购求,转向属员索取,尤为不可。人臣事君之道,惟在至诚至敬,岂仅在区区进献之丰美乎?倘能永矢丹诚,为地方安民察吏、荐举廉干,为国家供取分忧,其可宝可贵,岂不远胜于连城之璧乎?兹特再行宣谕,倘或仍有进献古玩者,则并其方物土宜,亦行搱却!”

雍正十三年(1735)七月,也就是雍正去世的前一个月,此时雍正已病卧在床,但他仍不忘朝臣进献之事。他知道由于祖制和新制的缺失,自己已经没有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局面的能力和机会了。但是,他还是要对臣僚进献事宜,有个明确的说法和交代。他下了生命中的最后一道上谕。

雍正在上谕中说:“自古地方官员有进献方物之礼,盖以地土所产,贡之于君,所以笃堂廉之谊,联上下之情也。朕即位以来,亦循照旧例,间有进献珍宝古玩者,朕概降旨停止。向来镇臣中,亦有随督抚进献者,朕皆谕止之。至于所献之物,备随时赏赐内外臣工,以示家人一体之意,并非朕所需用而收贮内府也。嗣后,凡有进献之物,即使送到京城,奏事官员亦不准接收转奏。”

接下来,雍正一针见血地揭露了进献礼物的来源和官员的意图。他在上谕中继续说:“此贡献之物,岂能自备于家,而不取资于民力乎?是朕多受一次贡献,即诸臣多费一次经营,诸臣多费一次经营,即百姓多费一次供应,朕实不忍以无益之物,重烦吾民也。诸臣果有爱戴之诚心,惟当体朕于惠元之意。凡一丝一粟,皆思为人民留其有余,使之家给人足,则胜于朕之身受矣。”

雍正在位十三年,虽屡颁谕旨禁止进献,而且以身作则,号召国家重臣要“为地方安民察吏,荐举廉干,为国家供取分忧”作贡献,但进献珍宝古玩之风仍没有禁止,反而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