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乾隆与玉
1.3.8.20 第二十节 翡翠

第二十节 翡翠

业内人士以玉石的硬度为基础,将翡翠称为“硬玉”,和阗玉称为“软玉”。

翡翠产于缅甸,明代传入我国,清代中后期逐渐被清朝宫廷接受。到了清代晚期,老佛爷慈禧太后对其情有独钟,倍加喜爱。

清代中前期,内廷供皇上及皇室成员把玩的翡翠物件,种类不多,只限于翡翠扳指、翡翠朝珠、翡翠念珠、翡翠翎管等小物件。这些翡翠物件,大部分为明代留存的旧物。

乾隆对翡翠没有太多的认识,可以说并不喜欢这种质地的玉石器物。

乾隆朝初年,宫廷没有翡翠制作的档案记载。云南当地商人从缅甸私贩翡翠入滇,在当地售卖,数量也极其有限。但云南当地产的一种玉石,称“云南玉”或“滇玉”,确实被朝廷选用过,用来制作扳指。

乾隆二十二年(1757)二月,苏州织造安宁为朝廷献上“云南玉素扳指十八件,并做样刻字扳指一件、卧蚕扳指一件、夔龙扳指一件”。乾隆令太监如意到造办处传旨:“着照样各作六件。钦此。”

乾隆二十四年(1759)闰六月二十一日,太监胡世杰交给员外郎安泰、库掌德魁云南玉册页二匣共计二十片。并传乾隆的旨意:“着交如意馆收贮做材料用。钦此。”

乾隆朝,官方文字正式提及“翡翠”二字的,是在乾隆四十二年(1777)。当时大清国与缅甸边境形势紧张,缅甸武装人员几次进入云南境内,“以窥我动静”。

乾隆原本考虑用传统的“闭关禁市”的办法,来“绝其资生之路”。但此办法在当时已经行不通,边民贸易已经开通,特别是缅甸所产的棉花、翡翠玉,在内地售卖很多。乾隆只得采取既往不咎,严禁今后缅甸翡翠再流入内地的做法。

乾隆在分析缅甸翡翠进入内地的原因时说:“彼处玉石等物,云南、广东二省售卖颇多,皆由内地每差土人摆夷,出关侦探,兵役因官差要务,于随身行李搜检不严,夹带势所不免。”乾隆最终下令,“滇省严查边隘,毋许内地民人带货偷越”。

乾隆六十年(1795)八月,福康安、和琳奉旨进剿云南边匪凯旋,乾隆特颁旨,赏赐二人白玉松石翎管、翡翠扳指各一个,称他们“冒险奋攻,出力可嘉”。

到了嘉庆朝,嘉庆皇帝仍遵照祖上旧制,禁止私贩缅甸翡翠玉石。

嘉庆令朝廷制定条例:“凡滇省永昌、顺宁二府以外沿边关隘,禁止私贩翡翠玉、葱玉、棉花等物,如拿获私贩之人,审讯明确共伙在一十人以上,为首者拟绞立决;为从及数在四人以上不及十人者,俱发遣黑龙江等处;若止三人以下者,佥妻流徙三千里安置;如有因私贩透漏消息者,审实,无论人数多寡,请旨即行正法。”

嘉庆一朝二十五年,由于政府的管控力度很大,缅甸翡翠没有进入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