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盘、碗、盅、碟
乾隆朝,玉质盘、碗、盅、碟等皇室和朝廷宴会上用的餐具,开始制作并使用。
玉质餐具小规模化制作始于乾隆十八年(1753),大规模制作在乾隆四十年(1775)以后,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左右达到鼎盛期。在这之前,皇上筵宴皇室贵胄及臣僚宾客时,多使用瓷器餐具,而使用玉石器皿作为筵宴用餐具,更能彰显皇室贵气和皇家气派。
一、选料
制作会上用的玉餐具,玉料主要是选用五等山料玉,少数也选用子儿玉。
在制作过程中,山料玉难免会有石性绺道。有点绺道问题不大,因为它只影响器物的美观,而基本不会影响器物本身的坚固性。而石性则不同,它易破碎,直接关系到器物本身的坚固程度。每当遇到玉石有石性时,制作者要请示皇上,一来是为了避免生米做成熟饭,遭皇上呵斥;二来是防止自行将绺道、石性玉材除去,将来玉料剩余多少说不清楚。
乾隆四十四年(1779)二月二十八日,造办处奉旨将一块山料玉“估做宴盘二件、宴盅三件”。但将山料玉扎开看时,里面有石性。如果除去石性,“可得盘一件、酒盅一件、碗一件”。造办处将此情况一一奏明皇上。
乾隆接到奏报后,亲自前往造办处查看玉石原料。见此玉料有的部分有石性绺道,有的部分则没有时,乾隆当场发布谕旨:“无石性玉,准做盘碗盅用。其有石性绺道玉料,不必成做。钦此。”
乾隆四十四年(1779)三月十八日,乾隆令造办处,把“新疆新运到的山料玉一百四十四块、重九百二十斤十五两”,交如意馆分别等次,画样呈览。
造办处随即“挑得山料玉五块,重一百二十八斤六两,分别画得酒膳盘三件、大酒盅二件,小菜碟、小酒盅、垂手果盘、鲍螺碗各一件”,交太监鄂鲁里呈览。
乾隆审看纸样后,令“交两淮盐政伊龄阿成做”。
用子儿玉制作筵宴餐具的不多,大部分是用五等山料玉制作。筵宴餐具毕竟属于生活日用品范畴,而不是工艺陈设品,没必要用太好的玉料承做。但在宫廷玉石材料过剩时,有时也会用子儿玉制作筵宴餐具。
乾隆四十四年(1779)九月二十四日,新疆送到“贡玉子儿三千七百六十块、山料玉大小二百三十七块”。新疆一次送到如此多的子儿玉材料,在以往是没有的事情。
乾隆除了批准将其中“山料玉十九块,准做宴上盘、碗、盅、碟”外,同时还批准“玉子儿二十一块,准做宴盘、碗、盅、碟三十一件”。但乾隆强调,各承做单位,所发去山料玉、玉子儿,“俱扎开看,如有石性绺道过多,不堪成做者,即不必做。如扎开看石性绺道感觉少,若可多做几件,即不必拘泥原料估数目,仅玉料估足,能做几件做几件”。
二、用料
制作一件玉碗,用玉料十六斤左右。乾隆朝中晚期,用在制作宴会上餐具的玉料,高达数十万斤。
乾隆二十八年(1763)四月初二,内务府根据圆明园筵宴上用玉餐具的需要,决定制作玉碗二百四十件。总管内务府大臣和尔经额本可以直接上奏皇上,请求批准制作玉碗,但他担心此次制作数量大,制作过程中难免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从而引起皇上的不满。于是,他以广储司管理玉料为由,请广储司代为奏请乾隆批准制作玉碗二百四十件。
广储司在给乾隆皇上的奏报中写道:“广储司奏为拣选库贮玉石,交苏州织造萨载成造玉碗事。总管内务府大臣和尔经额谨奏,臣等遵旨,将现在库贮堪以成做玉碗之玉石内,除派造办处官员率同善识玉性匠役人等,特选得大小青玉共九十块,称得共重三千九百八十二斤八两,尽得玉碗二百四十件。谨备恭呈御览。如蒙俞允,臣等选派妥员送往苏州,交付该织造官萨载,令其敬谨妥协成造交送,以备应用。为此谨奏。”
乾隆对广储司尽职尽责、做事不分内外、竭诚为朝廷办事的勤敏作风,甚是满意。但是,对总管内务府大臣和尔经额的办事谨小慎微、前怕狼后怕虎、畏惧承担责任的做法,大为不满。
在此批玉碗送京前夕,乾隆发了一道上谕:“和尔经额遇事推诿,着革去总管内务府大臣,不必管理圆明园事务,仍留副都统,着管理万寿山、静宜园。嗣后,看伊行走,若不勤勉,即将副都统一并革退。总管内务府大臣克图之父常明,从前行走勤敏,伊亦行走有年,着加恩补授总管内务府大臣,其圆明园事务,着署理武英殿事务福隆安管理。钦此。”
三、质量
尽管对承做大宴上餐具的玉料左挑右选、百般审验,各织造呈送宫里的玉盘、碗、盅、碟中,仍不免夹杂着一些有石性和绺道的玉餐具。织造们认为,大宴上用的玉餐具,与皇室筵宴上的玉餐具不同,大宴上聚餐人数众多,地位有高有低,玉餐具有点瑕疵不是什么问题。可乾隆不这么想,他追求事物是尽善尽美的,制作的器物容不得有半点瑕疵。
乾隆四十四年(1779)三月十五日,乾隆令太监鄂鲁里传旨:“着传与两淮盐政伊龄阿、长芦盐政西宁、苏州织造寅著、江宁织造穆腾额,现做大宴玉盘、碗、盅、碟,如有石性多绺者,不必成做,急速送京呈览。再,有未扎做者,急速扎开视看,亦将有石性多绺者一并送京呈览。钦此。”
四、刻款
筵宴用玉餐具一般不刻年号款,只是在乾隆朝中后期,开始在极少量的筵宴玉餐具上刻款。
乾隆四十四年(1779)五月初八,乾隆令员外郎五德,将六件青白玉宴盅送造办处,“俱刻‘乾隆年制’款”。
乾隆四十四年(1779)九月二十二日,员外郎四德将苏州送到的八件青白玉宴盅,呈送乾隆御览。乾隆令造办处传旨:“着刻‘大清乾隆年制’款。钦此。”
乾隆四十五年(1780)九月初二,乾隆令将二件青白玉宴盘,“交如意馆刻‘大清乾隆年制’款”。
乾隆四十五年(1780)九月二十九日,乾隆令启祥宫在八件青白玉宴盅、五件青白玉宴碗、三件青白玉小酒盅、一件青白玉宴盘上,“俱刻‘大清乾隆年制’款”。
乾隆四十五年(1780)十月初十,乾隆又令启祥宫在二件青白玉宴盘、一件青白玉宴盅、一件青白玉小盘上,“俱刻‘乾隆年制’款”。
上述这些刻年号款的玉餐具,最终都被乾隆作为艺术品陈列和收藏。
五、餐具
从乾隆三十六年(1771)开始,由于宫廷内玉盘、碗、盅、碟等制作数量不断增多,该类器具已经不再是文玩摆设,而逐渐变成了皇室餐桌上的实用器。
乾隆三十六年(1771)十月二十日,苏州一次送到遵旨承做的青白玉盘子三十七件。乾隆第一次下旨,将这些盘子“交茶膳房挑用”。
乾隆三十六年(1771)十一月二十七日,苏州又送到一批共计一百四十七件宴上用青白玉碗、盅、碟、盘。乾隆令太监胡世杰传旨:“宴碗、盅、碟、盘交茶膳房。”
乾隆四十三年(1778)以后,新疆大量罚没的玉石分十几批运送进京。这些玉石多为二等至五等玉石,四等五等玉石多用来制作宴上用餐具,此时是宫廷制作宴上用玉餐具的高峰期。
乾隆四十四年(1779)十月初七,乾隆一次就将如意馆存放的八十一块大山料玉,分发两淮、苏州、长芦、杭州、淮关、九江关、江宁、凤阳关等京外“八处”,承做筵宴餐具。
乾隆四十四年(1779)十月十九日,太监鄂鲁里传旨造办处,将“叶尔羌送到山料玉一百一十五块”,送呈乾隆御览。除了“石性过多不堪用玉七十五块交广储司银库收贮”外,其余四十块,均被乾隆“分发八处成做宴上盘、碗、盅、碟”。
当时一同送呈乾隆御览审批的还有玉佛、陈设、爵杯盘等十五项制作纸样。乾隆为了“八处”不影响宴会上玉餐具的制作,将此十五项谕令“暂收造办处,俟各处盘碗陆续交来,再行分发成做”。
从乾隆四十年(1775)以后,宫廷宴会上用的玉餐具不断多样化和细化。玉盘中又细分出高头盘、点心盘、点心高头盘、饽饽奶子盘、酒膳盘等;玉碗中又细分出群膳碗、菜高头碗、鲍螺碗、苏糕鲍螺碗、奶茶碗等;玉盅也细分出大酒盅、小酒盅、果盅、垂手果盅、看盒盅。同时,新设计制做出宴罐等玉餐具。
上述这些玉餐具的用途大致为:玉菜高头碗用来盛热菜,玉酒膳盘盛下酒菜即今天餐桌上的凉菜,玉果盅盛腌泡的水果,看盒盅内盛可供观赏的水果,玉壶用来盛酒,玉罐盛炖鸡炖肉,玉鲍螺碗盛炖制的海鲜品等。它反映出乾隆朝中后期,社会繁荣昌盛,百姓富庶丰裕,宫廷奢华安逸,皇室生活不断推陈出新的盛世景象。
乾隆朝中后期,由于制作筵宴用玉餐具的任务十分繁重,京外“八处”接办的活计应接不暇,乾隆决定安排内廷造办处承做一些,以缓解京外“八处”的压力。
乾隆四十四年(1779)正月初十,造办处奉旨承做宴会上用玉餐具,随后挑出三块山料玉,其中一块重七十五斤,画得点心高头盘二件、苏糕鲍螺碗一件、小菜碟一件;一块重三十二斤,画得群膳碗一件、垂手果盅一件;一块重三十八斤,画得群膳碗一件。
太监鄂鲁里将这批玉料送呈乾隆御览。乾隆令造办处:“留启祥宫镟做。钦此。”
到了乾隆晚期,由于京外“八处”大量承做筵宴玉餐具,玉盘、碗、盅、碟等已是皇室家族日常餐桌上的主要餐具。作为代表象征皇权、富贵荣华、品位高雅的玉餐具,在重要场合、重要年节已基本取代瓷器,成为乾隆晚期皇家筵宴餐具的主流。
鉴于玉质餐具像瓷质餐具一样有易破损的特性,每当京外“八处”送到新的玉餐具,乾隆都会令茶膳房,挑选换下已经破损的玉餐具,余者则存放古董房备用。
乾隆五十二年(1787)九月二十九日,杭州送到玉宴盘五件、玉宴碗二件、玉垂手盅十件、玉宴盅四件。乾隆令“交茶膳房挑用,余者俱交古董房下库备用”。
六、存贮
正像一般的餐具一样,宫廷大宴上的玉餐具也要不断地更新换代。淘汰下来的玉餐具,不会丢弃或存入一般库房,而是要交古董房,作为古董永久保存,这就是为什么乾隆对玉质的盘、碗、盅、碟情有独钟,并对其评价甚高的原因。
乾隆四十二年(1777)二月初四,造办处从茶膳房撤换下一批大宴上用的玉餐具,其中挑选出有代表性的三件青玉碗、二件青玉碟交太监常宁,送呈乾隆皇上决定如何处理。乾隆看后令常宁传旨:“交古董房收贮。钦此。”
有时新送来的玉餐具过多,茶膳房用不了,一般不会就地在茶膳房存放,乾隆会令新玉餐具同撤换下来的旧玉餐具一道,存入古董房。
乾隆四十三年(1778)三月二十五日,苏州送到青玉宴盘十二件、青玉宴碗五件,造办处在茶膳房玉盘碗内换得宴盘八件、宴碗二件,余下宴盘四件、宴碗三件,连同换下的玉盘碗,交太监鄂鲁里呈览。
乾隆看后令鄂鲁里传旨:“将余省玉盘碗并换下玉盘碗,俱交古董房收贮。钦此。”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乾隆后期,由于京外“八处”承做的玉筵宴餐具越来越多,宫内茶膳房已经承载不下,于是乾隆颁旨,令各处将新送到的玉餐具,不要在茶膳房周转,直接送至古董房存放。
乾隆五十二年(1787)四月二十一日,淮关监督佛保送到青白玉碗三件、青白玉宴盅二件、青白玉宴盘二件、青玉碟一件。乾隆审验后,令造办处员外郎五德、大达色,“将盘、碗、盅、碟,俱交古董房下库”。
茶膳房撤换下来的玉盘、碗、盅、碟,破损不严重或不合适用的,一般存入古董房,或在殿堂摆设,破损严重的会就地处理或交崇文门变价。
乾隆四十六年(1781)正月二十一日,造办处将茶膳房撤换下来的一件青玉宴碗,交太监鄂鲁里呈送乾隆御览,听候处理意见。此青玉宴碗因使用时间过久,同时又不合当时宴会上用玉碗的尺寸大小。乾隆令造办处传旨,将其“配座,得时刻二等收藏”。
七、造价
宫廷筵宴用玉盘、碗、盅、碟,虽是吃饭用的餐具,但造价也不菲,每件玉盘碗光工匠工资费,也要十余两白银,这在当时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乾隆二十八年(1763)三月十八日,已经用了近十年玉质餐具的乾隆皇帝,想知道这些玉质餐具的造价成本,以决定是否再承做一批。于是,他对总管内务府大臣英廉说:“造办处于乾隆十八年四月,曾奉旨在银库玉石内挑选足做玉碗玉盘各一百二十件,查工价如何开销。”
英廉当即派员翻找账簿,将查得的结果上报皇上。报告中称:“玉碗一百二十件,总共报工银一千九百二十一两九钱二分;玉盘一百二十件,总共报工银一千四百四十一两四钱四分。”
看到报告中的人工成本和造价,乾隆并未觉得很高,他令造办处传旨:“着交内务府,照从前之例挑选玉石发往南边,照数再做一份。并派妥协人,随玉石前去催做。其剩下回残之玉,不必运送进京,即留在南边有用处用。钦此。”
乾隆认为,一件玉餐具的制作成本十几两白银,和其他玉石雕件动不动几百两、上千两白银相比,造价并不算高,甚至太过于低廉,这也是后来乾隆不断批准大量制作玉餐具的一个原因。
八、仿明
乾隆四十九年(1784),宫廷筵宴用玉餐具又推出新品种——仿明代成化瓷器鸡缸杯、天鸡罐和宣德铜炉的玉餐具。
乾隆对烧造于明成化的瓷器鸡缸杯、天鸡罐以及明宣德铜炉,有着特殊的喜好。这几种明代器物在乾隆朝已十分难得,且弥足珍贵。当时,京外“八处”几乎都曾奉旨承做过这类品种的玉器物,时间持续了约一年。其中,承做鸡缸杯五十余件、天鸡罐不到十件,宣德炉只试做了一件。
可能是这种仿明代器物的玉餐具在大宴上不太实用,或是玉质鸡缸杯、天鸡罐、宣德炉根本就没有明代原器物的那种感觉,至乾隆五十年(1785)以后,乾隆就再也没有令造办处仿制过此类玉餐具。
乾隆朝,明代成化鸡缸杯瓷器是高贵殿堂里的文玩珍奇摆设,而玉质鸡缸杯则是存放在茶房供君臣宴会上饮茶用的餐具了。
乾隆四十九年(1784)四月二十六日,苏州送到第一批奉旨承做的青白玉鸡缸杯三件。乾隆令造办处:“鸡缸杯交茶房。钦此。”
七月二十一日,淮关监督征瑞差家人邵祥,送到青白玉鸡缸杯十一件。乾隆传旨造办处:“玉鸡缸杯留下二件,余剩九件交热河在大宴上用。钦此。”
乾隆五十年(1785)以后,玉鸡缸杯、玉天鸡罐这类仿明成化器物作为餐具,已经逐渐淡出筵宴场合,主要还是它不实用,过小的体积不适合北方游牧民族饮茶饮食的习惯。
乾隆五十年(1785)二月初四,九江关送到奉旨承做的玉鸡缸杯四件,造办处催长金江交太监鄂鲁里呈送乾隆御览。由于这类仿明代玉器物既不实用,又没有什么审美价值,此时的乾隆,已经没有了当初仿制古代名器的热情。他令传旨造办处,“将鸡缸杯交古董房下库”。
从此以后,乾隆再也没有提及或使用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