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大玉瓮
清代宫廷,玉瓮是用来供佛用的,所用玉料一般是五等山料玉。
乾隆朝,内廷遵旨承造了三件较大的玉瓮,最大的一件在千斤以上。在制作这件千斤以上大玉瓮之前,乾隆曾在三十四年(1769)全程督办制作了第一件百余斤大玉瓮。
一、初试制作
乾隆三十四年(1769)三月二十日,新疆送到春季贡玉,如意馆从中选了一块重三百余斤的山料白玉,并画了用于玉瓮的云龙纹饰纸样,送呈乾隆御览。
乾隆对这块三百斤重的白玉料很满意,决定亲自全程督办制作玉瓮。他令太监胡世杰传旨:“此件白玉云龙纹瓮,交造办处凿做。”
三月二十四日,造办处库掌四德“将山料玉一块做得流云六龙花纹木样一件”,送呈乾隆御览,此画样由邹景德绘制。一并送呈的还有玉石上准备打钻的钻心画样大小十二个,直径从三寸五分到四寸、高从一寸五分到六寸不等。
乾隆仔细审验查看后,下了“俱照样准做,玉瓮先打钻”的谕旨。
四月初六,乾隆对造办处是先打钻,还是先凿做花纹放心不下,担心先打钻取心再凿做花纹,会破坏了花纹的整体感。于是,乾隆再令胡世杰到造办处传旨:“先将玉瓮外面花纹凿做,再行打钻。”
五月十九日,库掌四德将按照乾隆旨意凿做的玉瓮雏形,安在“奉三无私”呈览,乾隆兴致勃勃地前去观看。但“雏形”没有令他满意,他扔下一句“玉瓮上山峰横了,着方琮另改画呈览”后,匆匆回乾清宫休息去了。
第二天,库掌四德将改画山峰后的玉瓮,交太监胡世杰呈览。乾隆再次对玉瓮提出了修改意见。他谕令造办处:“玉瓮背后亦交方琮画山水,画样呈览。再,一面凿錾,一面打钻。钦此。”乾隆终于发话可以打钻了。
五月二十三日,库掌四德将方琮画得的山水画样,以及玉瓮面上即将打下来的四个钻心,贴上标签,一并送呈乾隆御览。
乾隆同意“照样准做,先将径圆四寸的大钻心拆下呈览”。这可为难了造办处的官员和如意馆的玉匠们。按照常规,“旁边需先取小钻,方可取中间的大钻心”,如果先取大钻心,就把旁边的小钻心破坏了。
玉匠们让四德如实请示皇上,有旨后再做。四德将为什么不能先取大钻心的缘由画成纸样,交太监胡世杰呈览。
乾隆没有固执己见,回话“准先打小钻心”。
乾隆三十五年(1770)三月二十六日,乾隆想看看玉瓮做得怎样了,令太监胡世杰传旨造办处,将玉瓮安在“奉三无私”呈览。
这次有五件小钻心一并随玉瓮呈览。乾隆看后说:“玉瓮发往苏州交舒文成做,小钻心交如意馆做材料用。”同时,乾隆还下旨再做一件小的青玉云龙瓮。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初,苏州将做得的白玉云龙瓮送进京,乾隆看后,下旨令如意馆刻字。
四月二十九日,如意馆交出刻得字的白玉云龙瓮及青玉小云龙瓮,并配得紫檀木座,交太监胡世杰呈览。
乾隆审验后表示认可,随后下旨:“大白玉云龙瓮,配做包镶木座,得时在淳化轩摆;小青玉云龙瓮改配石座,看地方供佛。钦此。”
历时三年的白玉云龙瓮初试制作工作,到此全部完成。
二、两淮大玉瓮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初,新疆送到玉石巨料六块。其中最大两块,一块重五千斤,一块重四千余斤。
如意馆奉旨将五千斤重的玉石画得玉瓮纸样一张。因掏膛回残玉料不够乾隆要求的承做大宴玉器一百四十七件,因而将四千余斤玉石也画得玉瓮一件,用“余下回残钻心,凑做宴上盘碗等”。
五月二十八日,乾隆令太监如意传旨:“五千斤玉瓮交两淮盐政伊龄阿处成做,将钻心并回残不必送京,即着伊龄阿顺便送交苏州织造舒文,约做宴上盘、碗、盅、碟、瓶等件。其四千余斤玉瓮一件,交造办处成做,拉下回残并钻心,交苏州织造舒文处凑做宴上用盘、碗、盅、碟、瓶等件一百四十七件”。
随后,协办大学士、尚书英廉在给乾隆皇上的报告中称,已派员将五千斤“大玉一块交伊龄阿坐京家人小心运往,成做玉瓮一件”。
六月初二,副都统金简,将造办处员外郎四德送到的承做玉瓮烫样二件,并做盘、碗、盅、碟、瓶木样十件,随附协办大学士、尚书英廉具奏折片一件,“交太监如意呈览具奏”。
交给两淮盐政伊龄阿承做大玉瓮的大玉石,协办大学士、尚书英廉在折片中是这样设计划分玉料的:“交两淮大玉一块,拉六锯,得回残六块。瓮高二尺、面宽四尺、进深三尺五寸。里膛打十三钻,约做碗四十一件、盅子十八件。回残六块约得碗二十一件、盘子五十一件、瓶一对、碟子四件。以上共约得大宴玉器一份,计一百四十七件。”
十二月二十二日,临时调任淮关监督的原两淮盐政伊龄阿,给乾隆发来一件折子,陈述半年来承做大玉瓮的进展情况:“为声明作玉瓮大玉一块,于九月初八日开工,昼夜赶办。照以原样,现已拉下二块,细看皮糙内虽有三分石性,玉情甚好,如无绺性,定成完器。至钻心材料,拟定随时陆续交苏州成做盘碗。其木样业经成做,按照云龙瓮样,现已雕刻,尚未完工,待有确实情形,再行具奏。”
乾隆四十二年(1777)二月二十一日,新年过后没多久,乾隆又惦念起大玉瓮制作的进展情况,他把副都统金辉叫到面前,面授谕旨:“着传与两淮盐政寅著,现做大玉瓮做至何成数,应取之钻心如得一件,即先行送来呈览。钦此。”
三月二十九日,两淮盐政寅著送到大玉瓮上扎下的一块重达一百七十七斤重的回残玉,以及四个小钻心,并建议大块回残玉制作一对玉瓶,小钻心可做玉碗。
寅著的建议本来是一件好事,但乾隆不喜欢“不用扬鞭自奋蹄”、“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式的人物,一切工作都应该在他的指挥下按部就班地进行,一切大小事务都应该由他说了算。
乾隆令副都统金辉传旨:“回残玉一块不必建议做瓶,着交广储司收贮。钻心大小四件亦不必做碗,一并交如意馆挑选应做何物,画样呈览。钦此。”
两淮承做大玉瓮自乾隆四十一年(1776)六月初九日起,至四十五年(1780)中旬竣工,历时四年。
乾隆四十五年(1780)十月初一,大玉瓮送至京城,由员外郎五德等将其安在养心殿呈览。乾隆验看欣赏后,令其“在宁寿宫安设”。
三、造办处大玉瓮
乾隆四十一年(1776)五月二十八日,副都统金辉进京呈送新疆六块千斤以上玉石,其中一块重达五千斤的玉石,乾隆已令交两淮盐政伊龄阿承做大玉瓮。另外一块四千余斤重的玉石,乾隆令交给造办处,也承做一件玉瓮,目的是在获取钻心回残时,可与两淮承做的大玉瓮的回残钻心,一同承做大宴用盘、碗、盅、碟、瓶。
能为朝廷承做大玉瓮,这对内务府造办处来说,也是一件幸运的事。按照以往惯例,承做大型玉器,一般都由身在扬州的两淮盐政承担。
这一天,留在造办处承做大玉瓮的这块四千余斤重的玉石,造办处“当即拣派造办处员外郎四德、库掌福喜、催长福庆和金江承领成做,同如意馆行走玉匠邹景德祥慎办理”,并“仍派郎中佛宁、员外郎连成监看稽查,小心办理”。同时,重申规矩,即制作之前“所用工料银两先核明尺寸,称定斤两。其磨去若干,现存若干,即一切花纹深浅,均有尺寸分两可较,不致靡费”。
乾隆对造办处承造大玉瓮的这种认真细致态度,非常满意。
六月初一,如意馆“详细踏勘,照大玉形制烫成纸样,细加核算”,估计两个玉瓮的回残钻心,可以承做盘、碗、盅、碟、瓶等一百九十三件,“尚有多余”。
对这些多余的部分,承办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协办大学士、尚书英廉,也向乾隆做了说明:“钻心取出或有瑕绺石性不堪用者,即以此多余者补数。”
留在造办处如意馆承做大玉瓮的玉石,设计计划书是这样描述的:“拉七锯,得回残七块。瓮高一尺六寸、面宽四尺、进深三尺八寸。里膛打十四钻,约得碗二十七件、盘子九件、盅子十件。以上共约得盘、碗、盅,共计四十六件。”
六月初八,乾隆对这块大玉瓮玉石原料经过数天的仔细研究后,发现这块玉石原料底子不平,做玉瓮需将底面扎去一块,使之变平整。对扎下的回残,应该充分利用,以致不会浪费。乾隆对扎下的这块回残料,令造办处“暂不必料估做何活计,俟回銮时伺候呈览”。
针对乾隆指出的玉石原料底部不平,应扎下若干回残料,造办处急忙将“玉瓮烫样带回至造办处”,召集有关属员详察研究,并由如意馆“玉匠邹景德详细筹算”。经过再次核算,造办处得出结果上奏:“原定小烫样系拉七锯,下回残七块,将来得高一尺六寸、口径三尺八寸瓮一件。今按大玉实在形势查看,如按小样承做,未免伤材。随与邹景德面商,拟扎下回残玉六块,底面一锯,又让出二寸,即可得高一尺八寸、口径四尺玉瓮。外面总以云龙就和,不致有亏材料,并于初九日开工。已拉底面一锯,周围应去应留之处,随时再与邹景德商办,务期妥协。”
接到造办处奏报后,乾隆认真阅看,但还是放心不下。玉石底面锯成什么模样,其余五块回残玉大小如何,心里还是没底。于是,乾隆要求造办处,“将底面回残玉一块锯开时,即送来呈览。再,未锯回残玉五块,亦将高、宽、厚尺寸开写清单,一并送看”。
乾隆四十二年(1777)正月十二日,造办处将承做玉瓮烫样一件交太监如意呈览。乾隆批示:“交如意馆,着姚文翰在瓮样上画九龙。钦此。”
二月初六,如意馆在玉瓮合牌烫样上,着姚文翰画得四爪龙山水云龙龙样,交太监如意呈览。乾隆御览后在烫样上批示:“照样准做。钦此。”
乾隆御批的这件四爪龙玉瓮,将来回赐给哪位皇亲贵胄,不得而知。但由此可以看出,清乾隆朝,乾隆令内廷造办处制作四爪龙器物,应该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十二月二十六日,造办处承做玉瓮已一年有余,乾隆令太监如意传旨,让造办处将这一年来承办玉瓮工作以及用工、用银、用料等情况,一一详细汇报。
十二月二十七日,按照乾隆的要求,造办处拟就了一份工作小结,上报乾隆。小结中说:“今为成造大玉瓮,已截锯得回残七块、大小钻心七十二个。现今磨里膛已至六成,凿錾外面山水云龙已有三成。自四十二年(1777)正月初二日起,至十二月二十六日止,除灯节、端阳节、中秋节工匠放假,及九月三十日安排活计,共计六日外,用过外雇玉匠七千三百五十二工、錾花匠一万两千一百八十工,共用外雇工一万九千五百三十二工。外雇工匠给工钱,不给饭钱,每工银一钱五分四厘,计银三千零三十五两六钱四分八厘。食粮家匠一千七百一十六工,食粮家匠给饭钱,不给工钱,每工饭银三分六厘,计银六十一两七钱七分六厘。买办皮条、芜湖钢锤、马尾萝等项家伙,用银九十二两五钱五分三厘。以上工饭买办共用过银三千一百八十九两九钱七分七厘,较三十四年(1769)造办处第一次督办成做的大玉瓮,有省无浮。谨将所用银两,并行取物料、逐日匠工细数,以及比较,另缮清单,一并恭呈御览,谨奏。”
乾隆阅看后,在奏报上批示:“知道了。钦此。”
拉开玉石要用链片,这种链片分大小两种,边口为锯齿状,应该像今天的钢丝锯。链片统一由山西购进,一般情况下,造办处每年用量在几千斤。
这次造办处承做大玉瓮,时间紧、任务急,要加班加点赶制,估计需五年时间“可錾完竣”,山西地方官员奉旨“每年解交大链片一万斤,交造办处应用,俟五年后,即行停止”。
自乾隆四十二年(1777)至四十四年(1779),山西已经解交到大链片三万斤。大玉瓮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即可告竣,按其大小块件已足使用。乾隆令造办处“酌核錾工,其未交之两万斤链片,相应奏明,行文该省停止,无庸解交”。
乾隆四十四年(1779)九月二十六日,造办处将即将竣工的大玉瓮,安放在启祥门呈览。因玉瓮绺道过多,“必须烧补颜色方为整齐”。但造办处派人“遍觅京内,竟无人能补各种颜色”。于是,造办处托太监鄂鲁里口奏乾隆皇上,问能否请苏州织造全德送人到京。
乾隆对苏州玉匠朱佐章的琢玉技艺印象颇深,在以往苏州为宫廷制作玉器的匠役中,他可谓是“领军人物”,烧补玉色应自然不在话下。
于是,乾隆令太监鄂鲁里传旨造办处:“着苏州织造全德,传玉匠朱佐章速进京,烧补玉瓮颜色,完时即令伊回南。钦此。”
十一月二十二日,苏州织造全德来文称:“遵奉传唤玉匠朱佐章,令其即日进京。据朱佐章称,大件玉器补色必须有帮办。其子朱仁方在其身边帮忙已有多年,系是熟手,恳携带进京帮做。今差人朱佐章并子朱仁方,俱已伴送到京,即其烧补玉瓮颜色,俟完时即令伊等回南。”
乾隆同意了全德的请求,着人传旨:“即令伊烧做玉瓮颜色,赶何日可得,并将新做玉瓮,照乾清宫现安玉瓮紫檀木包镶石心木座一样配做。其石座交工程处成做,得时在乾清宫东暖阁陈设,将现设之青玉瓮换下,安设在宁寿宫之坤宁宫东暖阁对间处安设。钦此。”
乾隆对玉瓮补色之事非常重视,多次要求造办处尽速烧补。造办处官员深知,必须做到事事心中有数,才不至于乱了方寸,而招致皇上的怪罪。
朱佐章到京当日,管理养心殿造办处事务舒文,即详细询问他烧补玉色的时间等有关情况,然后让太监鄂鲁里口奏皇上:“问得朱佐章,此项玉瓮活计甚大,不能预为料估定准得日。奴才现派官员送他,昼夜监看,赶紧烧补,务限伊于年内赶完。俟伊赶完呈览后,于圣驾起銮后,即遵旨配安石心雕刻紫檀木云水座,务赶皇上回京时赶做完竣。”
十二月二十七日,费时三十五天,朱佐章带领其子朱仁方,终于将玉瓮颜色烧补完毕,安在启祥门内呈览。
此次烧补玉瓮颜色,朱佐章父子二人昼夜赶做,所做活计让如意馆玉匠佩服,也令造办处大人们满意。造办处大人们商议,想留二人在京当差。但又不便直说,因为当初乾隆是下了谕旨的,“完时即令伊回南”。
于是,造办处官员商议,用模棱两可的话来试探着请示乾隆。造办处在给乾隆的奏请中说:“朱佐章与伊子朱仁方,可否令其回籍或留京当差。”
乾隆见此折片,不太高兴。说好的事,怎么又要变。乾隆不喜欢凡事变来变去,他令太监如意传旨:“朱佐章并伊子,俱着回籍。”同时要求,玉瓮里膛要刻诗,并不厌其烦地再次重申:“玉瓮配做雕紫檀木包镶石座,其石座交工程处成做,得时在乾清宫东暖阁安设。将现设之玉瓮换下,在宁寿宫之坤宁宫东暖阁安设。”
造办处承造大玉瓮自乾隆四十一年(1776)六月初九起,至四十四年(1779)十二月二十三日止,“共计用过工饭买办银九千八百四十七两二钱四分九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