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如意
“如意”一词源自古印度梵文,是由印度传入我国的一种佛具,最初是用作搔痒的工具。
古代人们认为,浑身瘙痒是一件不如意、不称心的事情,用这个工具挠挠,即可以称心如意。此后,如意逐渐由实用器,演变为意寓吉祥的陈设艺术品。
清代宫廷的玉如意已经没有了搔痒的功用,以紫檀木柄嵌玉如意为多,是皇帝把玩和赏赐的珍玩。
乾隆朝,宫廷玉如意的来源有两个渠道:一是造办处或苏州、扬州等地定做;二是王公大臣的进献。用途主要有两个:一是用来陈设,二是皇帝用来赏赐臣僚。
乾隆皇帝曾给如意下了个定义。乾隆说:“此名如意,乃克遂心愿之谓。”
乾隆朝,制作的玉如意,除了在宫廷、颐和园、圆明园、香山、瀛台、热河等地殿堂厅室摆放陈设外,还有一小部分由乾隆亲自赏赐用。赏赐的对象,主要是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宗教领袖,以及其他少数民族首领等。而且这些供赏赐用的玉如意,也由专人负责保管。
乾隆晚期,内廷玉如意的保管者,是内务府广储司银库的刘秉忠。
乾隆五十三年(1788)二月二十日,乾隆正在外地巡视,当地官员进献嵌玉三块紫檀木拉道填金如意、嵌玉三块鸡翅木如意各一柄,均随双珊瑚珠回头穗。乾隆令太监云布带进京,“交刘秉忠收贮,备赏用”。
一、赏赐
乾隆朝,内廷和民间都可以制作玉如意。留存下来的玉如意,无论是数量还是品种,都很可观。乾隆皇帝在理朝弄政之余,多次用玉如意赏赉藩王和臣僚。
乾隆十一年(1746)三月,准噶尔部使臣哈柳来京觐见。乾隆在中南海紫光阁设宴招待哈柳一行。哈柳此行的目的是给朝廷进呈奏章,准噶尔部新台吉欲仿效其父,派两批人次到西藏“念经行善事”。
乾隆当时考虑,准噶尔部局势不稳,而有些民族地区的宗教领袖,也与朝廷不融洽。出于政治大局、国家领土完整和国泰民安的考虑,但又不能一概回绝,乾隆做出了自己的决定。
乾隆在宴会祝词中说:“朕览尔新台吉奏章,欲效法伊父,体朕宣扬黄教,奠定苍生之意,冀承恩典,朕甚嘉悦。尔老台吉比年以来,甚属恭顺,遵循朕旨,是以屡加恩眷。今已病故,深为轸惜。尔新台吉又为伊父,恳请遣人往西藏念经行善事,乃理所应为,朕自当准其所请。但作为两次前往,事觉繁琐,不若作一次前往为妥。朕仍加恩,照例赏给牲畜口粮、中途资助,现交大臣查办预备。”
哈柳跪谢:“大皇帝之旨,大人等先经晓谕,今又面聆圣训。俟回时,当告知我台吉,敬谨遵行。”
乾隆令礼部官员拿来一柄三镶白玉如意,对哈柳说:“此名如意,乃克遂心愿之谓,特赐与尔新台吉者。”同时,又令赏给哈柳玉如意一柄。
哈柳双手接过玉如意,叩头谢恩。乾隆又“亲赐酒三爵,哈柳跪饮而退”。
八年后的乾隆十九年(1754),准噶尔部叛乱,乾隆下令发兵平叛。清军各路出击,浴血奋战,战事历时三年之久,清军大获全胜。准噶尔部族首领臣服,新疆地区再次获得了和平安宁的社会环境。
朝廷遇有重要战事,为鼓励官员为国效忠、报效朝廷,乾隆也会用玉如意赏赐带兵将领。
乾隆五十二年(1787)七月,钦差大学士公阿桂奏报,台湾东部西路“为贼匪占据,官兵进剿,势须仰功”。
乾隆当即授福康安为将军、海兰察为参赞大臣,“领兵征剿”。出征前,乾隆亲自接见二位钦差大员,鼓励他们“乘锐长驱,奋力进剿。台湾贼匪本系乌合之众,自必闻风胆落”。同时,乾隆预祝他们,“诸凡吉祥如意”,“特赐福康安、海兰察玉如意各一支,用示鼓励”。
此战历时半年之久,除“贼首林爽文逃脱”外,进剿取得全面胜利。
二、禁进献
雍正朝,每逢年节,准许宗室王爷和京城大员给皇上呈递如意,但不准许外省督抚呈送如意。
乾隆十年(1745)以后,外省督抚开始在进献朝廷的地方土特产中夹带玉如意,而且逐渐成为心照不宣的规矩。
乾隆不赞成外省官员给皇上进献玉如意,曾“屡降谕旨,禁止进献”。但督抚等在进献地方土特产时,仍不时有夹带一两件玉如意的事情发生。
乾隆考虑,“如意意寓祥占,且计所值无几,间亦赏收,以联上下之情”,但只限京城宗室王爷和大员,外省督抚仍不准进献。
说归说,做归做,督抚大员们早就摸透了乾隆的脾气秉性,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从古至今,送礼只有不送的不是,没有送的不是。皇上嘴上虽然总这么说,那为什么不立法呢?这就表明职场送礼是古往今来的惯例和习俗,虽然败坏官场风气,有失公平竞争,但还没有严重到威胁朝廷政权稳固的程度。这也表明,送礼只要不是送钱,就不会把命送了。这种屡禁屡献的做法,一直持续到乾隆退位。
乾隆退位后,原本每逢年节只允许宗室王爷、京城大员们进献的玉如意,不仅扩大到外省督抚,而且每人还要准备两支玉如意,一支呈给太上皇乾隆,一支呈给当朝的皇帝嘉庆。
乾隆此时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是明令禁止的时候了。乾隆虽为大中华至高无上的皇帝,但他崇尚节俭、例禁奢华、整肃风气、爱憎分明。乾隆退位时已八十五高龄,但他思路清晰、做事果断,始终把握着大清王朝官场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大方向。
嘉庆元年(1796)元旦刚过,作为本不该再发号施令的太上皇乾隆,还是拉下脸来给内阁发了一道谕旨。
乾隆在上谕中说:“年节呈进如意,乃自雍正年间举行至今,以联上下新年喜庆之意,是以准许其呈进分赐。乃昨日贝勒、贝子、公等,及部院侍郎、散秩大臣、副都统,纷纷呈进玉如意两份,殊属繁琐,不可不定以限制。嗣后,凡遇元旦及朕与皇帝寿辰庆节,宗室亲王、郡王、满汉大学士、尚书始准呈进如意,其余概不准呈进。至外省督抚,只准按例呈进土贡。其盐政、织造、关差,俱有得项,所有年例办进备赏之物,均仍照向例,按次备进一份,以备赏用,不得复有增添。倘伊等私自备物品呈进,一经查出,必当重治其罪,以节靡费而示体恤。”
三、禁馈赠
乾隆朝,虽然不禁止官员和民间持有玉如意,但乾隆不准外省督抚等官员进献玉如意,更不准许官员之间互相馈赠玉如意。对官员的这项不成文的约定,一直保持到嘉庆朝。但到了道光朝,这项约定终于被打破。
道光年间,曾发生过一件司员进呈堂官玉如意的事件,让道光皇帝甚为恼火,下令究查。
道光十三年(1833)七月,御史赵敦诗奏:“各部司员遇堂官生辰,递送玉如意。请禁奔竞,以惟节气。”
据赵敦诗讲,这年三月,尚书禧恩要过生日,某司官欲备送寿礼,请京城玉器商人安庆,带着数柄玉如意来到户部山东司,以备挑选购买。五月间,有人看见安庆又带着数柄玉如意进入衙署,听说户部侍郎李宗昉的父亲要过生日,该部司官珠谰、黄立诚购买玉如意后,到李宗昉的宅邸递送玉如意。因为事情办得很严密,各方都守口如瓶,调查一直没有什么进展。
道光皇帝闻此非常不满,“令该御史,将递送如意者何人,收受者何人,公证堂官何人,据实陈奏。令禧恩、李宗昉明白回奏”。同时,“饬步军统领衙门,查传玉商安庆”。
清代中后期的官场,已经日渐颓废、糜败。如果说乾隆时期,吏员还只敢在大清法律周边行走、游荡,即使触犯大清律例,也敢坦然面对。可到了清代中后期,官场的腐败更趋隐蔽性和技术性,即使知道大祸临头,也绝不轻易道出真相。
尽管此时道光皇帝已将调查工作安排得细致周密,可涉事官员与玉商早已订立好攻守同盟,事件调查自然无实质性进展。
首先,举报人御史赵敦诗迫于各方压力,开始反悔。他在给皇上的奏折上说:“买递玉如意何人,实不能记忆清楚,珠谰曾买过与否,无由得知,亦不知此外再有何人买过玉如意。”
其次,户部尚书禧恩、户部侍郎李宗昉先后复奏,表示均无收受司员玉如意之事。因多人看见玉商安庆曾携带玉如意进入户部衙门,但安庆只承认安庆曾经去过户部,并未卖过玉如意,并供称:“买卖姓名物件,俱登账簿,遍加查核,既无珠谰、黄立诚买过如意,亦并无伊二人姓氏列入账簿内。”没有具体人证物证,事件调查难以继续进行。
道光皇帝深知此事并非空穴来风,登基初始,就曾有数起行贿受贿案件,最后终因没有实证,而不了了之。此时,道光皇帝将恼怒一股脑儿地发泄在举报人——御史赵敦诗身上,殊不知这样做,会给已经渐露脓疮的官场,带来怎样的后果。
道光皇帝在给内阁的上谕中写道:“御史赵敦诗以毫无指证之事,捕风捉影,妄登奏牍,及再三询问,一味含混其词,牵拉支离,终无指实。朕用人行政,惟知一秉大公,事事务归确实。乃仅以安姓信口答问,遽登白简,岂能评此臆说,加罪臣工耶!赵敦诗着交部严加议处。”
道光皇帝对朝廷大员中普遍存在的,既能兢兢业业地为朝廷办事,又少有抵得住对金钱珠宝和个人私利诱惑的现象,早就心知肚明,此时因没有确凿的证据,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但道光皇帝不会忘记像先帝那样,不厌其烦地用现身说法对臣下们告诫一番。
道光皇帝在写给内阁的上谕中说:“禧恩、李宗昉俱列一二品大员,于君父之前,谅不敢一字欺饰,自取罪戾,是以深信不疑。而在诸臣交际往来,亦不能保其必无,实不可不防其渐。朕勤求上理,惟日孜孜,常思躬行节俭,为天下先。十数年来,兢业常如一日,屏纤华而弗御,绮丽而勿珍,一切服食起居,崇俭乎?尚奢乎?上有好者,下必甚!嗣后,各部院大臣,总宜各知自爱,正己率属,涤虑洗心,平日以公事为重,勿尚应酬虚文。凛四知于影衾,严一介于瓜李,方为不负委任。其各部院寺司官,亦当勤慎趋公,勿事奔竞寅缘,以惟节气。庶几大法小廉,各扬其职,吏治蒸蒸日上,朕实有厚望焉。”
道光在告诫官员廉洁自律的同时,也对办公场所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在这道上谕中最后说:“部院各衙门为办公处所,理宜整齐严肃,岂容闲杂人等混迹署内。近来稽查疏懈,竟有携带货物来署售卖之事。若此等闲人任其出入署内,或有假充卖物,探听消息,甚至遗失文件,此等弊窦,均所不免,不可不严行查禁。嗣后,着责成六部司务厅及各该衙门厅员等,督饬门役,随时认真查察,毋许再有买卖人等阑入署内,并着每月月终,办一存稿呈堂书画,以备稽核。经此次训诫之后,倘仍玩视,致有前项事端,一经发觉,定将该厅员等从重惩处,不稍宽贷。”
由于道光皇帝不喜欢玉珠珍玩,并下令停止新疆贡玉运送京城,咸丰皇帝对玉器也不感兴趣,到了同治朝,玉如意在全国已经十分稀少,甚至连同治皇帝想要一件新玉如意,都十分困难。
同治十一年(1872)四月,同治皇帝谕令各织造“兼办正珠、玉如意陈设等件”。各织造接旨后回复:“难以购觅。”
于是,同治帝下令“派他省分办,不得稍涉推诿”。这说明,同治时期,经过鸦片战争等外国列强对大清国的劫掠,国力衰败、民不聊生,朝廷已经没有财力扶持制玉产业,民间制玉作坊大多也因战争而关门倒闭了。
四、整雕如意
乾隆朝,用整块玉石雕琢如意,在宫廷并不常见,主要是乾隆认为用整块玉石雕琢一件如意,过于浪费和奢华。一块几十斤、上百斤的玉石,雕琢一件玉如意,其百分之七十左右的玉石要白白浪费掉。
乾隆曾多次下旨,禁止雕琢整支玉如意,也禁止官员臣下进献整支玉如意,但屡禁不止。真正让乾隆痛下决心禁止用整块玉材制作如意,还得从发生在下面的一件事说起。
乾隆三十七年(1772)十二月,乾隆发现,苏州织造李质颖在进呈的贡品中,有一支用整块玉料雕琢的如意,不仅颜色洁白,而且个头也硕大,让乾隆感到非常意外。因为自下令禁止制作整支玉如意以来,已很长时间没有见过如此大的整支玉如意了。
乾隆就此事询问李质颖。李质颖回答,“买自苏州”。更让乾隆意想不到的是,随后各督抚进献与之相类似的玉如意,竟有几十支之多,这让乾隆“心窃讶之”。
时隔不久,两淮盐政萨载来京陛见,乾隆提及此事。萨载说,这批整支玉如意,是由一块巨大的和阗山料玉制作的。这块玉料是由苏州制玉商人合伙出资白银万余两,从新疆购得并运回苏州的,共计制作了整支玉如意一百余支。
乾隆暗自琢磨,“新疆产玉官办之外,久经立有条禁”,商人潜往偷带玉石,也“不过零星小件”。运送如此巨大的玉石,“非数十人辇运不可”。新疆通往内地,有多处卡伦巡查,“何以听其取携自便”?而且,这块玉料“虽系山玉,但其色白而质巨,若得大件成材琢而为器具,其视水玉亦不相上下”。商人能够得到它,官办采玉怎么不能采到。
乾隆此时首先想到的是,叶尔羌办事大臣期成额对此事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责令期成额,“查明此项玉料,因何得令商人私自采买,如何运至苏州,各确情即行据实具奏”。
乾隆三十八年(1773)三月,经过认真调查后,期成额给乾隆呈上了一道折子:“叶尔羌西南密尔岱山有山玉,除挑选运送京城外,向来挑剩废玉,色质青黑零星小块,照例变价,并防守严紧,无透漏之处。”
乾隆对期成额的调查结果,非常不满。他说,现在苏州、扬州两处所制作的整支玉如意,“俱系大料裁琢,且色亦洁白,并非挑剩青黑零星小块”,明显是商人集体出资贩运。该处虽设有检查关卡,但漫无稽查,形同虚设,“不然,此等大件辇运途中,岂能掩人耳目”?乾隆令期成额继续调查,“务将实在缘由,详细查明”。
此事最终还是没有结果。同年八月,乾隆急令礼部侍郎玛兴阿赴叶尔羌,“合同期成额办事”。
九月,乾隆以期成额查办事件不利,免去期成额叶尔羌办事大臣职务,谕令“着期成额来京,玛兴阿在叶尔羌统领事务”。
乾隆对玉商以玉石牟取暴利、官员为私利勾结纵容玉商,大为震怒。他再次重申自己对整支玉如意和大件玉器的认识和看法,以及对奸商的憎恶。
乾隆在发给各省督抚的上谕中写道:“苏州织造李质颖所进之整玉如意一支,需售四千两,实出情理之外,其余玉器价值概可想见。奸商辈以近市三倍之心,贪得无厌,高抬市值以惑心,故属可恨。而督抚等不惜重费购觅,亦属愚而无谓矣。朕于整玉如意,本非所喜,是以座右陈设,只用镶玉者,而不用整玉,乃众所共知。况回疆玉料琢成器皿,朕一见即能辨识。今既彻底查禁,将来自不敢复有违犯。但旧时存者,恐尚不少,岂能仍听市侩之昧心渔利?现谕督抚等,即朕七十万寿,亦不准进贡。其或偶于方物附呈者,不得仍用和阗整玉如意,及大件玉器。即呈进,亦必不收,使奸商无利可图,其弊自息。”
对于宫廷旧藏的整支玉如意,乾隆一般作为赏赐用,赏赐达赖喇嘛等西藏宗教领袖,或赏赐亲僚贵戚。但乾隆并不喜欢在如意头上雕琢花纹纹饰,经常颁旨将如意头上的花纹磨去。
乾隆五十三年(1788)十一月十八日,太监鄂鲁里送上两柄造办处库里的旧藏整支白玉如意。该如意头上有葵瓣花纹纹饰,乾隆见了很不喜欢,令“交启祥宫将如意头上花纹扎去”。
乾隆五十四年(1789)闰五月初六,太监鄂鲁里又呈送两件整支青白玉如意,乾隆同样令“交如意馆去花纹”。
由此可见,乾隆对玉如意的雕琢和设计有他自己的喜好,既不喜欢整支玉如意,也不喜欢在如意头上雕刻花纹图案。
五、镶嵌如意
内廷制作镶嵌如意,木柄材质多用紫檀木,如意上的玉镶嵌大多用二等以上玉料,以突出玉镶嵌在如意整体效果上的点睛之美。
乾隆三十一年(1766)四月十七日,乾隆令造办处“着如意馆,将玉石子料内,挑选几块做镶嵌如意用”。
当日,如意馆即“挑得头等白玉子料二块、二等白玉子料一块,并画得墨道交太监胡世杰呈览”。
乾隆要求玉如意镶嵌,在如意馆“成做并光好”,待制作完成后,“交两淮盐政普福处镶做竹丝如意三柄”。
乾隆对镶嵌如意的玉镶嵌要求很高,不仅要求光好,还要“往熟里磨”,手感要细腻,要像几百年的老物件那样温润圆滑。
乾隆三十四年(1769)五月十三日,乾隆对造办处交来的“四柄三镶紫檀木如意”,要求对上面的所有十二块玉镶嵌,“往熟里磨”。
紫檀木柄上的玉镶嵌,一般是一块、两块或三块,但乾隆也曾下旨承做四块、五块、七块玉镶嵌的如意。
乾隆三十四年(1769),乾隆不断下旨改做或拆分前朝留存的旧玉如意,或将上面玉镶嵌拆下收贮,或将上面镶嵌的金银丝熔化做材料用。
乾隆三十四年(1769)五月初八,太监胡世杰呈上来自圆明园含经堂、方壶胜景、思永斋、藻园、清净池、澹泊宁静等处的“雕紫檀木嵌玉三块如意十柄”玉玲珑馆、平湖秋月、清园、汇方书院的“雕紫檀木镶丝嵌玉三块如意五柄”,坦坦荡荡的“嵌玉四块如意一柄”,秀山房、西风秀色、万方安和的“雕紫檀木镶丝嵌玉五块如意四柄”,西风秀色的“雕紫檀木镶丝镶嵌七块如意一柄”。
上述如意均是前朝留存的旧镶嵌玉如意,摆放在原处已经有几十年的光景,乾隆决定将它们拆解收贮做材料用。
乾隆令太监胡世杰到造办处传旨:“将玉起下呈览,有镶丝者,起丝熔化,胎股做材料用。钦此。”
此次共从如意上拆下玉镶嵌大小七十八块,交由太监胡世杰呈览。乾隆将每一块玉镶嵌拿在手里把玩观赏,最后令胡世杰传旨造办处:“将玉镶嵌交广储司银库王成收贮。”
六、双珊瑚珠回头穗
乾隆喜欢在如意上配各式双珊瑚珠回头穗,穗子上用珊瑚珠装饰,更显得精美华贵,这是乾隆御用如意的一个典型特征。
乾隆十一年(1746)七月二十二日,太监张明交给造办处司库白世秀青玉如意、白玉灵芝如意、碧玉灵芝如意各一支,并传乾隆的谕旨:“着照样各配新样苹果绿珊瑚珠回头穗。钦此。”
随后,乾隆更是将如意上的回头穗装饰,作为定制规定下来。
乾隆十二年(1747)正月二十二日,太监张明呈送乾隆一柄如意馆新做的嵌玉雕紫檀木如意,上面随珊瑚珠蓝回头穗,乾隆甚是喜欢,并令传旨:“交长春书屋,将长春书屋如意换下。嗣后,凡有如意,俱照此穗样成做。钦此。”
玉如意上如果拴的是其他种类或样式的穗子,即便是皇太后赐给皇上的,也会被换成珊瑚珠回头穗。
乾隆三十六年(1771)十一月二十五日,皇太后赐给乾隆一柄白玉如意,上拴黄线穗。乾隆令太监胡世杰持此如意到造办处,“另换珊瑚珠回头穗,在东暖阁陈设”。
因此,如意上是否拴有珊瑚珠回头穗,可以作为鉴定是否是乾隆朝御用如意的一个标准。拴有珊瑚珠回头穗的如意,不一定就是乾隆御用如意,但不拴珊瑚珠回头穗的如意,一定不是乾隆御用如意。
乾隆朝,如意及装饰的珊瑚珠回头穗,寓意吉祥如意、岁岁顺利。它是一种陈设物品,而不是一件把玩的物件。如意一般在喜庆吉祥、庄重肃穆的场合或年节时摆放。
乾隆四十一年(1776)四月二十八日,端午节临近,乾隆令太监胡世杰到造办处找几件玉如意,准备在年节时各殿摆放。
造办处随即从库里挑出十六柄配有黄线穗的白玉如意,呈送乾隆挑选。乾隆一看是黄线穗,当即令将黄线穗拆掉,“俱另换双珊瑚珠回头穗”。并传话,“得时交宁寿宫摆年节,换下线穗做材料用”。
换下的旧线穗做材料用,实际上就是改做他用,不再做如意穗子用了。即使有时换下的如意线穗上有玉圈、金圈,或松石、玛瑙珠,乾隆也一概弃之不用。
乾隆四十三年(1778)正月初四,造办处从圆明园撤换下旧如意二十九柄。这些如意原来配的都是黄线穗,其中有的线穗上还拴有松石、玛瑙、玉圈、金圈等饰物。在呈送乾隆御览后,隆御谕令将黄线穗换成珊瑚珠回头穗,并将黄线穗上的“松石、玛瑙珠、线穗、玉圈、金圈做材料用”。
七、镶金丝字
整支玉如意、镶嵌玉如意、木质竹质如意等如果说平常的话,在如意上镶嵌金丝字,确实不多见,也很珍贵。
乾隆二十九年(1764)五月十九日,乾隆曾下旨制作了一柄镶嵌“养心殿”三个金丝字的如意。
这天,太监胡世杰呈送乾隆一柄“养心殿明殿旧存嵌玉二块镶金字双珊瑚珠回头穗如意”,乾隆很喜欢,令造办处“照样成做一柄”,并嘱咐“得时亦镶金字,要镶做‘养心殿’三字”。
一周后,造办处挑得“汉玉镶嵌二块”,如意馆将如意木样做得呈览,得到了乾隆“照样准做”的批准。
内廷办事精打细算、勤俭节约,这是乾隆的做事风格和感化教育的结果。有的镶嵌玉如意上还镶有金银丝,如果玉镶嵌拆下收贮、胎股做材料用,那么镶金银丝也要拆下来熔化收贮。
乾隆三十四年(1769)十一月三十日,瀛台撤换下来一柄嵌玉三块镶金银丝紫檀木如意,其中一块玉镶嵌已经破碎。乾隆令太监胡世杰传旨:“将镶金银丝起下,是金归金,是银归银,破玉一块着崇文门变价。”
十二月初二,造办处遵旨在拆起金银丝时,发现没有金丝,只有银丝,可能是当时没仔细看或看花了眼,就报告皇上了。但这事不能自行处理,需上报乾隆知道。
库掌四德、五德在给乾隆的奏报上说:“先前所报镶金银丝,只有银丝,金丝是手下看走了眼而误称。”同时,四德、五德将起下重为五钱的银丝,交太监胡世杰呈览。
乾隆对此等小事,不会刨根问底或斥责。他令胡世杰传旨:“准熔化。钦此。”
八、玉镶嵌变价
从旧玉如意上拆卸下来的玉镶嵌,经过抛光见新后,继续用在新制作的木柄如意上,这在乾隆朝的内廷,是常有的事。但有时在拆卸旧如意上的玉镶嵌时,由于时间长久,粘得过牢,即使十分小心,也会有玉镶嵌破损的事情发生。每当遇到此事,乾隆会下旨将破损的玉镶嵌变卖掉。
乾隆三十四年(1769)五月十三日,太监胡世杰交给造办处库掌四德等从二十八柄旧藏如意上拆下的破碎玉镶嵌十四块,并传乾隆的谕旨:“着归入先交变价玉镶嵌之内,交崇文门一式变价。钦此。”
变价破碎的玉镶嵌能够理解,有时即便是完好的玉镶嵌,只要乾隆本人不喜欢,也一样变价卖掉。
乾隆三十四年(1769)五月十八日,乾隆令造办处找些旧玉镶嵌拿来看看。造办处郎中李文照接旨后,从造办处库存中翻找出旧存做如意的白玉天鸡镶嵌、白玉方圈镶嵌、白玉云头式镶嵌、白玉竹根式镶嵌、白玉小长方镶嵌各一块,交太监胡世杰呈览。
乾隆把玩后,对这些玉镶嵌的式样、画工和雕工不太喜欢。于是,乾隆令太监胡世杰到造办处传旨:“着归入先交变价玉镶嵌之内,交崇文门一式变价。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