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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与玉
1.3.7.8 第八节 配制修整

第八节 配制修整

一、配缺

由于玉器本身易碎易损的特性,乾隆朝有的御用玉器,在当时就不是完整器物,有数量不少是后配制的,多为瓶身瓶盖、盒底盒盖等可分离的器物。这类器物如果只是损坏了瓶盖或盒盖,就弃掉不用,实在可惜,内廷造办处往往会挑选玉石重新配制上

乾隆三十六年(1771)十月二十六日,造办处交太监胡世杰一件青玉无盖壶,呈送乾隆御览。因是前朝旧器,壶盖早已不知去向。乾隆见壶身还不错,无论从玉质还是做工上看,都值得保留。他令造办处:“着启祥宫,挑青玉配做壶盖一件。”

启祥宫精挑细选了一块青玉,并画得一张纸样交太监胡世杰呈览。这时乾隆改变了主意,不想让启祥宫配做这件壶盖了,而是改“交两淮盐政李质颖处成做”。

乾隆三十七年(1772)十月三十日,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由扬州承做的这件青玉壶盖才制作完成,盐政李质颖派坐京家人送至内廷。

乾隆三十九年(1774)五月初七,造办处交太监胡世杰一件没有盒底的青玉八方盒盖旧器,呈送乾御览。这件青玉八方盒盖是明代旧器,盒盖边绘有回纹,玉质也温润莹泽。

乾隆观赏把玩后,很是喜欢。遂令胡世杰传旨造办处,让“如意馆挑玉配做盒底一件”。

当日,如意馆挑得一块重约十斤的四等玉石子儿,并画得盒底样交太监胡世杰呈览。

乾隆对此盒底画样表示满意,但十斤重的玉石子儿仅做一件盒底,感觉有点浪费。他令造办处传旨:“照样准做。着交苏州织造舒文处,仅玉配做盒底一件。余下回残玉,约量该做何物,不必画样呈览,做得一并进呈。钦此。”

乾隆四十年(1775)七月初四,苏州织造舒文将做好的青玉八方盒底一件,并回残玉做得宝莲盒一件,一并送进京城,呈送乾隆御览。此项配制盒底工作耗时一年有余。

配制一个壶盖要一年时间,配制成对的手镯也需要约四个月的时间。

乾隆三十六年(1771)十月二十六日,太监胡世杰从造办处库中找到一只甘黄玉双龙手镯,另外一只已经不见。太监胡世杰将这只手镯呈送乾隆御览。

乾隆对这种比白玉还要稀少的甘黄玉甚是喜欢,指示“启祥宫挑玉,照样配做手镯一对”。

乾隆三十七年(1772)三月初四,苏州送到遵旨配制的一对甘黄玉手镯,同时将随样甘黄玉手镯一只一并送上。此次手镯加工制作,耗时四个多月。

二、求精

有时,内廷旧存的玉壶、玉盒,盖子与壶身或盒底的颜色不一样,乾隆也会下旨重新配置,以追求器物本身颜色的统一。

玉器的配置工作,比较浪费玉石材料。为求得器物颜色的一致,往往找来的玉料,要比需要配置的器物大很多。此时,乾隆往往会对下脚料的处理做出指示。

乾隆三十五年(1770)三月二十九日,造办处交太监胡世杰一件前朝旧存青白玉圆盒,呈送乾隆御览。

乾隆发现此盒底和盒盖的颜色不一样,逐令造办处传旨:“圆盒颜色不一样,着如意馆挑白玉、青玉,照盒盖配做盒底一件,照盒底配做盒盖一件。钦此。”

当日,如意馆即挑得一块重十六斤的白玉,“画得盒底一件”,挑得一块重五十五斤的青玉,“画得盒盖一件”,派人交太监胡世杰呈送乾隆御览。

乾隆将此活计批给“苏州织造萨载处成做”。乾隆是位做事认真、计算精准的皇上,他不会把配做盒盖、盒底的回残玉料白白留下,他要将扎下的回残剩料,用来冲抵材料费。

于是,乾隆补充了一道谕旨:“其扎下回残玉留下,做材料报销。钦此。”

乾隆三十七年(1772)十一月十七日,乾隆正在启祥宫检查制玉工作,令太监胡世杰将一件乾清宫藏上等白玉爵取来御览。乾隆决定为此玉爵配一个盘子。他指示启祥宫,“挑头等白玉一块,配盘一件”。

当日,启祥宫即挑得一块重六斤六两的头等白玉,并画得盘边高五分的墨道,交太监胡世杰呈览。

此玉虽是头等白玉,但乾隆还是看出里面有绺道。于是,乾隆令“着交苏州织造舒文处,约估去绺,仅玉成做”。

有时,绺道分布在玉石多处,不宜去除,都去除了,玉石也就废了。此时,乾隆也会酌情考虑,这样的多绺道玉石,制作大件玉器,有点绺道也可以接受。

乾隆四十四(1779)年七月初一,苏州奉旨承做的一件山料玉凫鱼壶,因玉石内有绺道,不够凫鱼壶设计尺寸,织造全德行文请示乾隆如何处理。来文称:“为发去曾作凫鱼壶一件玉料今已锯开,看得玉料上面绺性不能避去,如按奉发纸样尺寸料估,不能足敷尺寸成做。今拟仅玉收小,稍带小绺,成做高八寸五分、周围一尺七寸,画得凫鱼壶纸样一张,一并随原纸样一张请旨,示复遵办。”

乾隆阅读来文后想,如果将尺寸收小,没有任何绺道石性当然好;如果还是有绺道,不如留着绺道石性,仍按照原尺寸大小制作。对于较大器型的玉器,有点绺道石性,也属正常。

于是,乾隆令造办处传旨苏州织造全德:“将锯开之玉料详细踏勘,如无石性绺道身份尚好,即照收小画纸样,成做凫鱼壶一件;若玉块上石性多,绺道大,不能全去,酌量仍照画纸样尺寸,不要花纹,成做素凫鱼壶一件。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