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刻字刻款
乾隆朝,刻有年号款的玉器,尽管没有想象的那么稀少和难得,但它在众多乾隆朝玉器中所占比例还是很小。
款识的刻制位置有一定讲究,一般款识刻在圈足内,或瓶类器物正面上方,如盘、碗、盅、碟、文房、瓶、炉、樽、如意、扳指、佩等器物。
乾隆朝,民间制作玉器也有刻制年号款的。虽然乾隆朝也依据前朝旧例,禁止民间在器物上刻制年号款,但往往是禁而不止,朝廷在管理上也没有前朝那么严厉,这与乾隆皇帝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有关。
乾隆有时在一些小事上会斤斤计较,但在一些事关皇权皇族事务的问题上,又时常显露出天之骄子般的宽大胸怀:他不在意御名的回避;他允许民间绘有五爪龙器物的存在;他允许宫廷御用玉器上雕刻四爪龙的图案;他下令宫廷御用瓷器“脚货”(次品)在景德镇就地变卖,流向民间;他赏赐臣僚部下象征皇权的黄色御用瓷器;等等。
乾隆喜欢在器物上刻各种式样的款识,特别是在玉器上刻年号款。而且,宫廷制作的玉器哪些需要刻年号款、刻什么样的年号款,乾隆要亲自决定,承做玉器的官属作坊无权自行刻制。
康熙朝以前各朝各代,没见有传世刻款玉器,更未见有史料记载。雍正朝刻年号款的玉器,可谓凤毛麟角,但内廷、官府和民间都有存在。
乾隆朝以后各朝的宫廷玉器,也很少在玉器上刻年号款。可以说,乾隆朝玉器款识,是中国历史上年号款最多、花样款识最丰富、款识形制最复杂的。
由于乾隆对民间在玉器上刻年号款的态度暧昧,所以宫廷御用玉器上有年号款,官府和民间玉器上也有刻年号款的。特别是臣下进献乾隆的玉器,有时还喜欢刻上一段御题诗句,以表敬重,乾隆均不会在意。
乾隆对刻款的玉器有很高的要求,不是什么玉器都可以刻款。他认为好的玉器才能刻款,这里除了器型好以外,最重要的是玉质材料要好,如白玉、甘黄玉。这些刻款玉器大部分是他亲自下旨,但也有一小部分是让手下酌情处理,掂量着办。
乾隆三年(1738)六月初八,造办处司库刘山久、催总白世秀从库里找来一件白玉双喜杯,交太监高玉呈送乾隆御览。
乾隆看后甚是喜欢,令胡世杰传旨造办处:“将此杯刻款。嗣后凡有好玉器、玛瑙,尔等酌量刻款。钦此。”
乾隆二十一年(1756)七月二十五日,太监胡世杰交给员外郎朗正培、催总德魁一件押帖,内注明“甘黄玉鼻烟壶五件、甘黄玉扳指五件”,押帖上有乾隆朱批:“着将甘黄玉鼻烟壶五件刻‘乾隆年制’款;甘黄玉扳指五件内一件刻‘乾隆’二字款;其余四件无空处,不必刻款。钦此。”
同日,太监胡世杰又交给造办处一件甘黄玉提梁卣,乾隆对刻款着实不嫌麻烦,谕令:“着朱彩照‘禾亭’二字,刻在提梁卣内底上面;‘乾隆年制’四字,刻在提梁卣底外面。再,‘永宝用’三字刻在盖内。钦此。”
玉器刻款、刻字,主要在内廷造办处的如意馆完成,有时也交由苏州、扬州等京外“八处”刻做。
乾隆二十三年(1758)二月十五日,太监胡世杰持一柄青玉如意来到造办处,找到员外郎朗正培,并传乾隆的谕旨:“着交苏州刻字。钦此。”
一、“乾隆年制”款
乾隆元年(1736)四月初一,刚刚即位不久的乾隆,想欣赏一下前朝留下来的玉器。上个月他也看了一些,但没发现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不过是一些壶、炉、鼎、花觚等仿古器,或一些小摆件,这次他想找一些玉杯看看。
玉器中的盘、碗、盅、碟,既是实用器,也是观赏器,极具欣赏价值。其制作工艺看似简单,但对工匠的技术水平和要求很高。乾隆对这类玉器情有独钟,从以后的宫廷制玉过程中,可见一斑。
这天,太监胡世杰来到造办处传旨,要造办处从库贮中找几件玉杯送呈御览。七品首领萨木哈急忙令手下找来“白玉双喜杯大小三件、白玉单把杯一件、白玉登云杯一件、白玉菱荷双耳杯一件、白玉双喜八方杯一件、白玉双喜六方单耳杯一件、白玉双喜有耳杯一件,共计九件玉杯”。
乾隆看后惊喜不已,传旨找人鉴定这些玉杯的年代。无奈当时宫廷内没有专业鉴定玉器的行家,找来的玉作、如意馆玉匠,也说不清是雍正朝的还是明代旧宫的遗存。
乾隆大失所望,他自己此时还没有鉴定器物朝代的水平,从此下决心要在宫内培养一批“文物”鉴定人才。乾隆想,既然鉴定不出是什么朝代的玉器,那就刻上本朝年号款吧。
于是,乾隆令太监毛团到造办处传旨:“着刻‘乾隆年制’款,配楠木匣。钦此。”从此,乾隆朝第一批刻有“乾隆年制”四字年号款的玉器,诞生了。
乾隆六年(1741)这一年,从造办处库房中挑选出来并呈送乾隆皇上御览的几乎所有前朝旧玉器,品种主要有觥、樽、卮、瓶、壶(包括鼻烟壶)、杯、碗、盘、花插、笔洗、笔抻、臂搁、笔砚、砚山、水吸、水盛、陈设等,以及各种玛瑙、水晶等器物,都被乾隆颁旨刻上了“乾隆年制”四字款,数量有几百件之多。
之所以将上述这些玉器称为前朝或前代玉器,一是因为乾隆登基不到六年,宫内玉作坊不可能承做出如此之多高难度、高技术含量的玉器。另外,当时苏州为宫廷制作玉器,还没有上规模和形成气候。二是从乾隆元年(1736)开始,乾隆就明确规定,凡制作玉器,其设计、图样、款识等,必须经他批准方可办理。
乾隆在位六十年间,带“乾隆年制”四字年号款的玉器,遍及大江南北,是乾隆朝玉器款识中数量最多的一种。
二、“乾隆年造”款
乾隆多数时候令在玉器上刻“乾隆年制”款,但有时也令刻“乾隆年造”款,后者年号款虽不多见,但刻制应有其特殊的含义。
乾隆三十七年(1772)十二月初六,乾隆下旨制作嘎不拉鼓四份。启祥宫当日“挑得一块一百零五斤重的四等玉石子儿,并画得鼓四件、铃杵四件,交太监胡世杰呈览”。乾隆令胡世杰传旨造办处:“造办处做木样发苏州照样成做。钦此。”
玉嘎不拉鼓本身雕琢工艺并不复杂,但前期准备工作比较烦琐。苏州要先根据造办处送来得木样注成蜡样,呈送乾隆批准后才可以制作。
乾隆三十八年(1773)正月初九,乾隆对苏州送到的嘎不拉鼓蜡样不满意,认为“铃的挺子(铃杵)细了,佛面像小了,蜡样改好后呈览”。同时,指示“铃杵上添造年款”。这个“造年”款,就是指要刻“年造”款。
正月十一日,造办处库掌四德、五德,除了将器物佛面放大、挺子放粗外,另在蜡铃样挺子上贴得“乾隆年造”款识字样,蜡杵蜡样束腰上贴得“乾隆年造”款识字样,并在小一些的嘎不拉鼓上亦贴得“乾隆年造”款识字样,交太监胡世杰呈览。
乾隆对这样设计“年造”款识很感兴趣,指示“如意馆挑玉再造一份,准时发往苏州成做”。
在同一器物上刻制多个款识,这在乾隆朝玉器中并不多见。
三、“大清乾隆年制”款
自从乾隆元年(1736)四月开始在玉器上刻“乾隆年制”四字年号款后,乾隆似乎更加喜欢用刻款这种方式来装饰玉器,不断把宫廷瓷器上的款识样式,照搬到玉器上。
乾隆八年(1743)七月初一,苏州织造安宁呈送乾隆一件白玉龙凤樽,无论是玉质,还是设计、琢刻,都可以说是一件上乘之作,乾隆甚是喜欢,令造办处传旨:“着刻‘大清乾隆年制’款。钦此。”这是“大清乾隆年制”六字年号款首次出现在宫廷玉器上。
七月初三,员外郎常保、司库白世秀、七品首领萨木哈、副催总达子等四人,将贴有“大清乾隆年制”篆字款样的白玉龙凤樽,交太监高玉呈乾隆御览。
乾隆御览后,表示非常满意。遂令胡世杰传旨:“照样准刻。钦此。”
七月初七,员外郎常保等四人,恭敬地将刻得“大清乾隆年制”六字年号款的白玉龙凤尊,交太监高玉呈送乾隆御览。
乾隆在位六十年间,颁旨刻制“大清乾隆年制”六字年号款的玉器并不多见。大臣督抚们也很少进献带有“大清乾隆年制”六字年号款的玉器。因此,带有这种六字年号款识的玉器,应该颇为珍贵。
四、“乾隆御玩”款
“乾隆御玩”款第一次出现在玉器上,是乾隆十五年(1750)八月。
这一年的八月初一,如意馆制作了一件白玉杯。乾隆对玉杯碗有特殊的喜好,见此玉杯玉质温润莹透,制作规整,只是杯面没有纹饰,是素面的,于是令传旨:“杯口上下,着张廷彦画回纹样。钦此。”
张廷彦是造办处的绘画老手,深知乾隆对玉杯纹饰的要求和喜好,一般玉碗杯的口沿部分,乾隆喜欢绘制汉代回纹。这次,张廷彦遵旨将杯口上下绘制了回纹,并在杯中部预留了诗堂,以备皇上日后高兴时在此添诗。
乾隆对张廷彦的设计很满意,谕令:“着朱彩照样刻做。诗堂亦刻字,底刻‘乾隆御玩’。钦此。”这是“乾隆御玩”款首次出现在宫廷御用玉器上。
有时,“乾隆御玩”款还会刻在器物的足内,这对玉匠的雕刻技术,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乾隆二十一年(1756)十月二十一日,造办处首领桂元,交由太监张良栋转呈乾隆一件青玉碗,并附上楷字诗一首,共计四十四个字,以及“乾隆御玩”宝样一方。
乾隆审看后,令太监胡世杰传旨造办处:“着交启祥宫,照本文字刻在青玉碗外周围,‘乾隆御玩’款刻在碗足内。钦此。”
五、“乾隆仿古”款
“乾隆仿古”款玉器,在乾隆一朝并不多见,多刻在仿古玉器上。
乾隆四十四年(1779)十一月初十,两淮送到青白玉长方瓶、青白玉凫各一件。乾隆令鄂鲁里传旨造办处:“着启祥宫刻‘乾隆仿古’款。钦此。”
乾隆四十五年(1780)九月二十一日,乾隆再令鄂鲁里传旨造办处:“着如意馆玉匠,在白玉三足洗上刻‘乾隆仿古’款。钦此。”
六、“大清乾隆仿古”款
第一件刻制“大清乾隆仿古”款的玉器,应该早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器型是一件青白玉双鱼洗,但史料上没有确切的时间记载。
第二件刻“大清乾隆仿古”款玉器,出现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
这一年的三月二十五日,太监胡世杰呈送乾隆一块青玉。乾隆令造办处:“着画样。钦此。”
直到六月初六,造办处才将青玉兽面洗纸样一张送乾隆御览。此间,准噶尔战事吃紧,乾隆正忙于排兵布阵,无暇顾及内廷事务。
六月初七,在平定新疆“回部”的战事空当,乾隆在造办处呈递的青玉兽面洗纸样上批示:“照样准做兽面洗。其年款,照做过青白玉双鱼洗‘大清乾隆仿古’款一样刻做,交苏州织造安宁处照样承做。钦此。”
根据器物器型的不同,此类年号款的雕刻位置也有不同,即便是刻在比较难刻的位置上,玉匠也要遵旨尽力刻做。
乾隆四十三年(1778)五月十八日,如意馆新做得一件皮糙玉龙寿觥。觥是古代的一种酒具,下小上大,上口略外翻,所以该器物最突出和显著的部位,应该是上部口沿。
乾隆御览后,令太监鄂鲁里传旨造办处:“觥内口,刻‘大清乾隆仿古’款;外口边可做回纹、棉花纹。钦此。”
刻有“大清乾隆仿古”款的玉器器型,除了玉洗之外,还有玉瓶和青玉文王鼎。
乾隆二十二年(1757)七月十六日,太监胡世杰按照乾隆的旨意,交给造办处员外郎朗正培、催总德魁一件甘黄玉瓶,并传乾隆的谕旨:“玉瓶足下刻‘大清乾隆仿古’款。钦此。”
乾隆五十二年(1787)二月二十五日,太监鄂鲁里呈送一件青玉文王鼎御览。乾隆令造办处传旨:“交如意馆刻‘大清乾隆仿古’款。钦此。”
七、年号分置款
乾隆对年号款的刻制没有什么定制,用随心所欲、花样翻新来形容,也不为过。只要他喜欢,“乾隆”这两个字作为年号,怎么摆弄,他似乎都不在乎,可谓大胆创新、不拘一格。
有时,乾隆皇上会将年号“乾隆”分开刻在两件玉器上,两件器物合在一起,年号款才完整,这是前朝所没有的。殊不知,如果二者被拆散,刻在单独一件器物上的字,就会令人莫名其妙,浮想联翩。
乾隆二十年(1755)五月十三日,乾隆在欣赏一套宫内旧藏白玉杯盘时,突发奇想,欲在两件器物上分别刻字,合并成款。遂令太监胡世杰到造办处传旨:“着将杯里面刻篆字,盘底面刻隶字。其杯足内刻双龙捧‘乾’字款,盘脐内刻双龙捧‘隆’字款,先画样呈览。再,杯盘着配紫檀木座,座雕八仙,先画样呈览,准时再做。钦此。”
这种在成套器物上刻“年号分置款”,在乾隆朝御用器物上较为常见。但是,乾隆对年号款识的完整性并不是很讲究,没有什么清规戒律,有时只刻一个“乾”字,既代表乾隆年号,又代表八卦中至高无上的“天”,象征意义深远,这在前朝也是没有的。
乾隆二十四年(1759)五月二十六日,太监胡世杰交给郎中白世秀一件白玉圆璧,并传乾隆的谕旨:“着配做数珠盒一件,圆璧中间刻‘乾’字,先画样呈览。钦此。”
并不是所有成套杯盘的年号款都分置刻做,有时只在其中一个器物上刻年号款,有时是在两个器物上各刻各的年号款。
乾隆二十二年(1757)七月二十七日,太监白世秀交给员外郎朗正培白玉碗、白玉莲瓣托盘套件。乾隆令造办处传旨:“着启祥宫将白玉碗、白玉莲瓣托盘,俱刻‘乾隆御用’款。钦此。”
八、“番”字款
自战、汉以来,玉枪头就不是打仗用的兵器,而是一种王权和身份的象征。
战汉时期,根据王室贵族身份的高低,持有玉枪头的数量也不同。一国的最高统治者,可持有九支玉枪头,枪头按大小排序。有时,皇室贵胄也在玉枪头上刻字,彰显权力和地位。
乾隆朝,玉枪头也不是用来打仗的兵器,也不再为皇室贵胄专有,而只是一种文玩摆设。但玉枪头上刻“番”字,确实别有一番用意,是皇上专门用来赏赐外藩或外族权贵们用的。
乾隆二十一年(1756)十月二十四日,太监胡世杰交造办处一件白玉枪头,附带“番”字字样,并传乾隆谕旨:“着交启祥宫,将‘番’字写在枪头上刻做。钦此。”
这件带“番”字的玉枪头最终流向何处,史料没有记载。
九、旧器刻款
刻有乾隆年号款的玉器,并不都是乾隆朝制作的。前面已经说过,有相当一部分刻有乾隆年号款的玉器,是在明代或前朝遗存的旧器上刻制的。
乾隆十八年(1753)四月初一,造办处从库房中找来九件雍正时期制作的玉碗。其中,刻有“雍正年制”款的玉器有:青玉撇口碗、青玉挠口碗、黑白玉磬口碗、青白玉磬口碗各一件,其他五件为各色无款玉碗,而且九件玉碗都有石纹绺道。
这些玉碗被送往乾清宫呈送乾隆御览。乾隆对玉碗甚为喜爱,一直将其视为玉器中的上品。虽然在瓷器中,正常情况下碗不如立件瓶、罐价值高,但玉碗则截然不同。因为一件玉碗的制作难度,绝不比一件玉瓶、玉罐小。它不仅要求碗壁要薄,还要求细滑平整,打磨技术要求很高。而玉瓶、罐这方面的技术要求要低得多。
乾隆看后,留下了一件刻“雍正年制”款的青玉撇口碗,摆放在书房的格架上,并令太监胡世杰传旨:“将无款玉碗交李世金刻‘乾隆年制’款,俱配文锦匣、锦袱,入乾清宫时做上等。钦此。”
玉器无石性、绺道,实属难得。特别是较大的器物,如果一点绺道、石性都没有,就更难得了。什么样的玉器需要刻款,乾隆不是看器物的玉质好坏、器物身上有无石性绺道,而主要是看器型是否需要。如果需要,即使有石性绺道,也会下旨刻款。但这种石性、绺道过多的玉器,在乾隆眼里不会作为上等品收藏。
乾隆二十七年(1762)九月二十九日,总管王成奉旨交给郎中白世秀明代青白玉松竹菱花花插、青玉四喜双友盖罐各一件,二件器物玉材本身都有透绺。其中,盖罐的盖子还有石莹。乾隆最终还是谕令造办处:“着刻款,入乾清宫时做次等。钦此。”
十、磨掉旧款
明代及清康、雍朝保存下来的带款玉器很少,一是明代本身刻年号款的玉器就很少,明代皇上对玉器的喜好,远不如像对瓷器那样;二是乾隆下旨磨去明代及前朝玉器年号款。
乾隆十年(1745)十二月二十九日,太监胡世杰呈送乾隆一件明朝刻有“大明殿宝”款白玉方盖罐。乾隆见玉质不错,雕工和款式也好,于是令太监胡世杰传旨:“将款磨去送进。钦此。”
雍正一朝,虽然只有短短的十三年,雍正本人对玉器也没有多大的兴趣,但雍正朝还是制作和改制了一些玉器。但雍正朝带年号款的玉器为什么留存下来很少,似乎还没有找到令人十分信服的答案,但档案中有乾隆磨去前朝旧款的记录,值得耐人寻味。
乾隆二十五年(1760)三月十五日,造办处员外郎安泰、金辉收到一件押帖,上面记载:三月十二日,太监胡世杰交到造办处一件刻有“雍正年制”年号款的青玉“周处斩蛟”陈设,同时附有“乾隆年制”年号款样一张。
乾隆令太监胡世杰到造办处传旨:“交如意馆,将旧款磨去,照本文刻字。钦此。”
十一、深刻纹识
玉器上的款识深度,根据所要刻款的玉器胎壁薄厚而定。一般情况下,稍厚点的胎壁,要刻一分厚;稍薄的胎壁,要刻五厘厚。
玉器款识是深刻好,还是浅刻好,各有各的喜好。但乾隆喜欢深刻,而且越深越好。不仅款识要深刻,对器物上的纹饰,乾隆也喜欢深刻。深刻的规矩,已依据乾隆的谕旨,在造办处形成定制。同时,乾隆也会时常提醒造办处,注意纹饰、款识的深度,别刻浅了。
乾隆二十二年(1757)四月二十九日,朝廷平定“回部”、准噶尔的战事正在紧张进行,但此时,乾隆也没忘抽点时间到如意馆走走,了解一下玉器的制作情况。当他看到如意馆新做成的一件白玉碗时,甚为喜欢,决定刻款后留在身边赏玩。
于是,乾隆令身边的太监胡世杰到造办处传旨:“将白玉碗足内篆刻‘乾隆御用’款。”
当天,如意馆即将“乾隆御用”款识纸样,恭呈乾隆御览。乾隆看后表示满意和认可,并令胡世杰传旨:“着交苏州织造安宁处,照样刻得阳纹字,要一分深。如不能,或七八厘深。钦此。”
十月十二日,苏州织造安宁将刻有“乾隆御用”款识的白玉碗,由苏州坐京家人送交宫廷,由郎中白世秀、员外郎金辉呈送乾隆御览。乾隆对款识的深浅很满意,决定将其留在乾清宫,做上等品陈设。
有时玉匠为图省事,不论器物胎壁薄厚,都一律浅刻,以能看见款识纹饰为准。为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每当遇到需要在玉器上刻字时,乾隆总会提醒承做者,要深刻,越深越好。
乾隆二十三年(1758)十二月初五,乾隆在把玩一件白玉人物后,觉得此玉造型独特,玉质颇佳。于是,乾隆传旨造办处,令苏州在此白玉人物片上,“加深刻阳纹字和阳纹宝”,而且要求“越深越好”。
十二月三十日,苏州差遣坐京家人送到一件甘黄玉双环瓶,乾隆看后觉得玉质、器型、雕工都不错,就是花纹做得浅。于是让太监胡世杰传旨:“着寄信与安宁,嗣后再做有花纹古玩,要刻深些。钦此。”
乾隆二十八年(1763)正月的一天,如意馆做得一件白玉碗。此碗在制作前,未能发现玉石材料里面有瑕疵,但做完后,碗口沿出现绺道。
乾隆对非常钟爱的玉碗口沿处出现绺道,既不满意,也不能容忍。他指示造办处:“着启祥宫将其绺扎去,琢磨齐整,得时写年款,伺候呈览。”
启祥宫遵旨磨掉绺道后,将写好的“乾隆御用”款样,交太监如意送乾隆御览。
乾隆决定将此碗留在乾清宫自用,但在将此碗交苏州织造萨载刻字时,没忘了嘱咐一句“要深刻款”。
十二、木座刻字
玉器制作完成后,作为陈设用的一般要配木座,其木质大多为紫檀木。
玉器座子上有时也刻款刻字。如意馆刻字匠在玉器上刻字或其他纹饰,武英殿则在木质座上刻字,玉器、木座上刻诗一般由懋勤殿承担。
乾隆十二年(1747)四月十二日,造办处从库里找出一件汉玉大素璧,交太监胡世杰转呈乾隆御览。
乾隆欲在此玉璧上刻纹饰。但此时如意馆刻字匠朱彩,手中活计较多,正在制作的一件玉瓮要得很急,有点忙不过来。
乾隆闻此后令太监胡世杰到造办处传旨:“交朱彩刻,将玉瓮放下,先刻此璧,其座子交武英殿刻字。钦此。”
乾隆四十三年(1778)十一月初二,两淮盐政伊龄阿送到青玉双环瓶、青玉双管瓶、白玉瓮、白玉云龙水盛等承办玉器共计十二件。其中青玉双环瓶、青玉双管瓶,乾隆认为可在瓶身上各刻一首诗,这样更能提高器物的整体美观和观赏水平。
乾隆令太监鄂鲁里到造办处传旨:“青玉双环瓶、青玉双管瓶,交懋勤殿刻诗。钦此。”
为表示玉器本身的等次,有时还要在玉器的木座上刻甲、乙或丙字。甲、乙、丙等次的划分,没有具体规定,也不仅仅以玉器材质的颜色和优劣划分,而是凭乾隆对该器物制作工艺和水平的印象和感觉。
乾隆三十三年(1768)十二月二十七日,造办处库掌四德等人,将两淮盐政尤拔世送来的白玉壶白玉盅各一件、碧玉碗一对、白玉鸳鸯水盛二件,以及所随的紫檀木座送呈乾隆御览。
乾隆看后,决定在紫檀木座上刻字设等存放。于是,乾隆令太监胡世杰传旨:“将白玉壶、白玉盅座上刻甲字,碧玉碗一对刻乙字,白玉鸳鸯水盛二件刻丙字,俱交圆明园摆放。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