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乾隆与玉
1.3.3.4 第四节 怡亲王病逝

第四节 怡亲王病逝

雍正八年(1730)五月初四,怡亲王允祥英年早逝,时年四十四岁。雍正亲临王府官邸,“悲恸不已”。

当日,雍正在发给内阁的一份谕旨中说:“王之事朕,诚敬忠爱之心,八年有如一日。自古以来,无此公忠体国之贤王。则朕所以待王之礼,亦应在常例之外。今朕素服一月,以稍展思慕不释之情。此一月之内,朕既素服,则在廷诸臣,遇朝服之期,亦着仍穿常服。一切宴会,俱不必行。”

古代帝王、贵族死后,依其生前的品格和事迹,要加封称号,叫“谥”。根据怡亲王生前的功绩和美德,雍正命宗人府会同大学士“定义具奏”。

宗人府、大学士及有关衙门,拟就了几个谥号,交雍正审定。雍正审阅后下旨:“命谥,曰贤。”自此,和硕怡亲王允祥的称谓又多了一个字,称“和硕怡贤亲王”。

怡亲王生前立下遗嘱:“身后殡殓,只用常服,一切金玉珠宝之属,概不可用。”封建社会的一个皇族王爷,能如此先知先明、大彻大悟,在历史上实属罕见。

雍正遵照了怡亲王的遗愿。但园寝之制,雍正还是沿用了亲王茔制,并说,此“关系国家之典礼,乃古今之通义,恐非朕所得私,亦非王所可让也”。

根据雍正旨意,怡亲王园寝选址在河北省涞水县水东村。园寝设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丁五十名,“永远守护,俱隶太平峪副将管辖”。

怡亲王丧礼之日,雍正亲自出席,并在悼词中说:“怡亲王有遗言,身后殡殓,只用常服,一切金玉珠宝之属,概不可用。王妃及诸子遵其遗言,只以常服为殓,即平日所束之带,亦未曾用。朕亲临其丧,亦只以血泪巾帊及所佩香囊附棺中,示含玉之意。盖王天性节俭,一生服食之需,爱惜物力,不肯多费丝粟。是以附身附棺之物,皆从其遗言,不忍违其素质。”

雍正八年(1730)八月,雍正发布谕旨:“怡亲王之子弘晓,着袭封怡亲王,世世相承,永远弗替。皇考圣心眷爱怡亲王弘晓,教诲作养之。”

弘晓当年十四岁,雍正令其在内廷行走,又担心没有护从缺乏安全。于是,谕令总理事务大臣,选派妥善侍卫二员随护。另外,挑选翰林官一员,教弘晓读书,希望他日后有所成就。

乾隆继承皇位之初,在清理皇父雍正遗物时,发现了一件还未发出的皇父褒奖怡贤亲王的谕旨。上面说:“怡贤亲王忠体爱国,裨益良多,我们子孙后代应世世不忘贤王的美善,亲王的子孙应永远加恩厚爱。”

乾隆读此遗训,想起少年时在宫内常听十三叔怡亲王对自己讲解古玩鉴赏知识时的情景,想起十三叔亲临造办处各作、指导督察玉匠工作时的情景,想起十三叔为人和善、关心爱护匠役的情景。他对在场的王公大臣们说:“朕思叔怡贤亲王,当日竭诚致敬办理国家事务,不但为皇考之贤辅,实为列祖之功臣,此朕所亲知亲见者。今朕既即大位,则奖功褒德之典,怡贤亲王在所当先。”

历史上,忠臣往往没有好报。他们虽然对主子赴汤蹈火、忠贞不渝,但结果却往往出乎人们的预料。究其原因,或由于他们主子的防范戒备之心过于敏感,或由于他们不善于经营旁门左道,或由于他们快言快语让主子看得过于透彻、明白,或由于这本身就是个历史的必然。但怡贤亲王是幸运的,他虽然没有得到皇父康熙的特别青睐,但他从皇兄雍正那里得到了认同。这或许表明,雍正皇帝的行为举止和为人处世,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是一个平和、正直的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