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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与玉
1.3.3.3 第三节 督办玉器制作

第三节 督办玉器制作

雍正一朝,宫廷到底制作了多少玉器,恐怕至今也难以说清楚。但雍正时,宫廷绝大部分玉器是明朝或明朝以前遗留下来的旧器,或者是这些旧器的改造器,这应该是不争的事实。

顺治、康熙年间,新疆偶有玉石进贡朝廷,但数量极其有限。宫廷造办处玉匠每日工作,也不过是对旧玉器进行修修补补、收拾见新而已,很少有制作新玉器的活。

从雍正十三年(1735)《养心殿造办处收贮清册》中可以看出,当时库存的白玉、碧玉、青白玉等玉料,不到七百斤,其中还包括前朝遗留下来的玉料。这一年支取玉料用于新玉器制作,一共才八斤三两五钱。可想而知,雍正一朝十三年,宫廷玉器制作确实数量非常有限。

怡亲王负责造办处事务后,工作很认真,也很投入。在受命职掌造办处至雍正八年(1730)去世前的八年时间里,他不但为造办处各作立下了诸多规矩和章程,也在玉器的改制、刻做、抛光、鉴定,以及挑选玉匠、管理玉匠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为乾隆朝将玉器制作推向极致和辉煌,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一、早期玉匠

雍正朝,养心殿造办处设有玉作,但由于活计不多,也没有过多的新玉器制作任务,玉匠人数始终保持在七八人。他们的日常工作主要是清洗前朝遗留下来的旧玉器,或抛光见亮,或改造改制,或为皇上鉴定这些玉器的年份等。

雍正九年(1731)以前,南方苏州、杭州等地还没有承担宫廷玉器的制作任务。

雍正九年(1731)三月二十一日,造办处郎中海保调任苏州,管理织造事务,此后开始零星地为宫廷制作玉器。

雍正十年(1732)九月十五日,雍正令内务府总管年羹尧找些“好玉材料”,交与苏州织造郎中海保,制作几件玉器。这是雍正朝苏州为宫廷制作玉器的唯一官方记载。

宫廷玉器的制作任务全部由造办处玉作承担。制作新玉器的机会虽然不多,但当时的宫廷玉匠已经能够制作相当复杂工艺的玉器了。

雍正四年(1726)正月二十三日,怡亲王奉雍正的旨意,指示玉作的玉匠陈廷秀、许国政、杨玉等,制作一件青玉双管瓶。这种玉器集切割、掏膛、钻孔、琢磨、抛光等工艺于一身,能在当时只有七八人的小玉作里完成,说明当时宫廷玉匠的手艺堪称一流。

雍正五年(1727)初,当时造办处的玉匠只有七人,全部来自南方,他们是:陈廷秀、许国政、杨玉、施仁政、陈宜嘉、王斌、鲍有信。其中陈廷秀还兼玉器鉴定工作,这在当时,他可称得上是宫廷玉器鉴定第一人了。

因受考古、出土等各种条件因素的限制,汉代及汉代以前的玉器在当时都鉴定为汉代。甚至有些唐宋元时的玉器,也鉴定为汉代。到了乾隆朝,这种局面也没有改变,以致在清宫造办处档案中有大量汉玉的记载。这些“汉玉”的具体年代,对于我们今天来说,鉴定起来可能不会有太大的难度。但在当时,能把唐宋以前的玉器鉴定为汉代,这已经是国家级专家的鉴定水平了。

不久,陈廷秀、许国政、杨玉三人因年迈体衰分别病故。施仁政也回南方老家了。造办处玉匠只剩下陈宜嘉、王斌、鲍有信三人。

怡亲王闻此,让郎中海望急速招募四名玉匠顶替,在造办处当差。南方玉匠招不齐,北方手艺好的也可以,工匠工钱饭银,分别等次,均照南方匠役按例配给。

这说明,在雍正朝的宫廷造办处玉作里工作的玉匠,一般保持在七人左右。他们是清初有官方文字记载的玉匠,他们为清初宫廷玉器的制作和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雍正七年(1729)十月初三,因有三名玉匠因故离职,怡亲王府总管太监张瑞,向怡亲王推荐了三名南方玉匠,他们是:姚宗仁、都志通、韩士良。其中姚宗仁,后来成为乾隆朝宫廷的著名玉匠。他不仅会制作各种玉器,还会鉴定古玉、绘画、刻字,被乾隆称为“玉画匠”。每当遇有高新尖端的玉器制作,乾隆往往会亲自指派姚宗仁承做,因此,他深受乾隆皇帝的信任和喜爱。

怡亲王详细阅读三人简历并面试后,让他们在造办处“行走试看”,最终他们都留在了造办处玉作。这是怡亲王生前最后一次办理造办处事务,玉匠姚宗仁是他留给乾隆最后的、也是最好的一份礼物。乾隆朝玉器的辉煌成就,也有怡亲王在选人用人上的一份贡献。

二、改做旧器

雍正元年(1723)正月二十二日,此时雍正皇帝刚刚登基。这天,属下打扫库房时,发现一方刻有“万几余暇”字样的双龙白玉图章,和一方刻有“敬天勤民”字样的檀香木图章,并将它们交到怡亲王手里。

怡亲王有点古玩鉴赏常识,在皇父康熙朝时,就曾在闲暇时帮着看点儿东西。眼力虽然不是很过硬,但他还是能辨认出此二方图章是明代留下来的物件,应是前朝皇帝盖在御笔书画上的闲章。这类闲章,看似不起眼,但内涵丰富,从某个侧面反映出明代皇帝自身的性格特点、生活情趣和文化修养。

怡亲王兴冲冲地将此二枚图章呈送雍正。不料,雍正皇帝对古玩古董似乎不感兴趣,还未等怡亲王开口解释,就对怡亲王说:把白玉图章上“万几余暇”四个字磨去,将檀香木图章上的“敬天勤民”四个字,刻在磨平的白玉图章上。另外,再将白玉图章上的“万几余暇”四字,找一块寿山石章料刻上。对雍正的旨意,怡亲王只能“遵旨照办”了。

怡亲王最终还是揣摩出雍正的用意。你想想,这前朝的东西还留着,那不是明摆着要复辟吗?大清王朝刚刚建立,政局还不稳定,哪儿能让这等玩物乱了治国安邦的大计。但彻底砸烂也怪可惜,毕竟当时新疆贡玉有限,玉料尤显珍贵,废旧物利用,也不失为一条可选择的上策良方。

此后,前朝旧玉器的改制工作,可称得上是如火如荼了。

据不完全统计,雍正一朝十三年,用明朝或明朝以前旧玉器改制的玉器,大约有七十件。雍正元年(1723)这一年最多,有四十件。其中雍正元年(1723)四月二十四日,一次就改做了明朝各色玉碗二十件。同月二十五日,手下人交来白玉寿字水纹杯盘一份,怡亲王传话说,按照皇上的要求,把盘子上的“寿”字和水纹都磨去,杯子上的耳朵也去掉。

器物改做的种类,主要是磨掉旧花纹,这类花纹多是明代花纹样式。其次,是将面目狰狞的螭虎磨平,或将器具上的螭虎头雕件“扎下来。”(档案原文用“扎”,现书中延用此字)再次,是将明式玉带钩,改做成本朝喜欢的款式,等等。此外,也有雍正皇帝觉得某件明朝玉器样式器型不错,传旨在其底部刻上“雍正年制”款的,但数量极少。

有时,这些前朝遗留下来的旧玉器,也奉旨拿来让新手玉匠练手,增长技艺。

雍正七年(1729)四月初五,郎中海望呈送雍正帝明朝旧存的白玉腰圆镶嵌二件,雍正说:“此二件镶嵌上面螭虎不甚文雅,着学手玉匠改做好,做镶嵌用。钦此。”

这种改制活动,在当时是完全出于统治者的利益考虑。从今天角度看,如此大规模地毁坏历史文物,雍正皇帝自然应负主要责任。

三、雍正对玉器的认识

雍正与十三弟怡亲王关系一向甚好。怡亲王受命管理造办处事务,督办玉器制作,对雍正认识古玩、了解玉器,自然有很大帮助。

雍正七年(1729)四月初五,郎中海望交给雍正一件旧存汉玉仙人。雍正看后说:“此玉甚旧、甚好,但头顶上有眼、有缺处。”雍正命海望问问玉匠,怎么能把眼和缺处补上,修好后陈设在宝贝书格上。

从雍正这段话可以看出,雍正比较喜欢旧玉、老玉。但也看出雍正不太懂玉。汉玉仙人头顶上的眼,应该是拴绳用的,它是汉代贵族妇女用来挂在脖子上的装饰件。

雍正能够区分玉石的优良。雍正不像乾隆能对玉石的质地有更深刻、更具体的认识,他可能还不知道玉石质地有“绺性”、“石性”的表述和说法,但他已经知道用“玉情”来表示玉石的质地。

雍正九年(1731)四月二十六日,已经升任内务府总管的海望,从广储司库房找来一件旧存白玉葫芦式花插,让雍正欣赏。雍正把玩后说,此物件“玉情甚好,就是压腰部位粗了些,往细里再拾掇拾掇。做好后,配上两条珊瑚带,找个合适地方挂上”。

雍正还不能完全区分玉和石头。区分玉和石,对我们今天稍有点玉石常识的人来说,可能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一般从外皮、纹理、硬度、透明度、颜色来看,二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但雍正每天要处理繁重的政务,不可能有太多的时间赏玩玉石,对玉石的了解自然也不会太多。

雍正四年(1726)二月十五日,员外郎海望呈送给雍正一件白玉双喜镇纸,雍正看后,觉得与以往玉石略有不同,颜色也过白。于是指示海望,让玉匠陈廷秀鉴定一下,“是玉的,还是石的”。

陈廷秀看后回禀皇上说,这件镇纸是白玉的,玉质莹润透彻,是难得的一块好料。雍正可能觉得它过于莹润透彻了,以致不敢确认它是玉石。

雍正一朝到底制作了多少件玉器,这个数字可能是个永远也解不开的谜。但数量极其有限,这应该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它可能与雍正喜欢古玉不喜欢新玉有关;也可能与前朝遗留下来的旧玉器过多有关;还可能与雍正朝存在仅仅十三年时间太短有关;再有可能与造办处玉作玉匠不多,且玉器产量太少有关。

据估计,雍正朝十三年,宫廷造办处玉作新制作的玉器(改做的玉器除外),不会超过五十件。其中器物类主要有:如意、双管瓶、盘、八宝、带钩、圭、玉圈等。图章类主要有:白玉“敬天勤民”图章二方;白玉双螭龙钮“雍正御笔之宝”三方;“半日读书半日静”、“集古斋”、“皇五子之章”、“弘昼图书”、“深造自得”、“超然”等青玉、青白玉、墨玉图章六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