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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与玉
1.3.2.1 第一节 继承父志

第一节 继承父志

乾隆即位后的第一件事,即皇父雍正的举丧期是照他所提出的三年,还是依群臣的“以日易月之请”,缩短举丧日期。这也是乾隆即位后,直面群臣反对意见而接受的第一个挑战。如何处理此事,对他今后决断朝政事务、形成办事风格、铸就帝王品质,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诸王大臣依照清世祖顺治帝举丧期之例,以及清朝祖上旧制,提出“以二十七日释服”,即登基二十七日后,皇上御门听政、朝觐大典都应“吉服升殿”,颁旨受贺。而且三年丧期,时间太长,“难以举行”,进本办事,恐有贻误,应“以日易月”。

大臣们最有力的撒手锏,就是搬出雍正的遗诏,说遗诏上有“二十七日释服”之旨。面对办事干练、老谋深算的老臣所请,刚刚坐上清朝政坛第一把交椅、不知官场水深火热、年轻气盛的乾隆,确实遇到了难题。

乾隆登上皇位时虽年仅二十五岁,但二十三岁时因准噶尔叛乱和西北战事,即已受皇父之命,“综理军机,咨决大计”了,多少也积累了一些处理应急事件的经验和摆平棘手问题的手段。此时他暗暗思忖,群臣的意见要听,断不能一句话回绝,不然将来会留下专横武断、藐视臣下的罪名。但也不能一上来就言听计从,否则,皇上的威信、权威、尊严无从谈起。

深思熟虑后,乾隆召集辅政四大臣、各部院大臣、礼部侍郎等诸官于养心殿,开始了登基后对臣下的第一次训谕。

乾隆说:“诸王大臣奏称三年之丧过长,恐贻误公事。请朕仍依旧制,并以皇父遗诏为据,以二十七日释服,‘以日易月’。臣下所请句句情真意切、语重心长,为我江山社稷永享升平之福,恪守先志、竭尽忠诚,朕深感欣慰。但朕受皇考昊天深恩,心中哀慕,实不能自已,所以欲行三年之丧,以稍进子臣之孝心。朕自幼读书,披阅典籍或有未及者,但自古帝王也有行三年之丧者,诸王大臣怎能以本朝旧制为据焉?皇考遗诏中确有‘二十七日释服’之旨,此乃为天下臣民而言,非指朕一人也。从前世祖顺治皇帝过世,圣祖康熙皇帝尚且年幼,故未得举行。而我皇考大行皇帝即位之时,即使军国重务速应办理之处甚多,仍素服斋居,三年如一日也。况且,昨日大学士等奏称十五日以后,应照例进本办事,朕已经准行,岂有行三年之丧,就不能办理一切事务。再,元旦朝贺,请朕吉服升殿,虽国家之典,然群臣只为朕一人称庆,且在二十七日之内吉服受贺,朕心深感不安。又称御门听政,穿素服未免不便等语,朕缟素斋居,凡一切引见官员、启事降旨,据可于便殿举行,非必须御门方可办理也。至于郊坛祭祀大典,朕意斋戒的日子,可以穿素服;祈求祝愿时,当穿礼服,以表敬意。此乃并行不悖也。”

王公大臣、朝廷元老们听后面面相觑,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一个年纪轻轻、刚刚登上皇位的皇子,能够如此的深谋远虑,考虑问题能如此的细致周全,以致让他们无隙可乘、无言以对。

乾隆感觉到新官上任的这头把火,似乎已经燃起,已经烧到老臣们那颗疑团满腹、轻世傲物的心,应该再借助点风势,让其越烧越大,以便将来不会被轻易扑灭。

于是,乾隆继续说:“三年之丧,在朕看来实属可行。诸王大臣所奏‘以日易月’之说,断不可行。朕意已定,不得再请,退下。”

乾隆妥善应对了即位后的第一次君臣碰撞,巧妙地化解了臣下对皇上权威的挑战,为日后君临天下,成就“康乾盛世”,奠定了坚实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