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电 子 商 务
所谓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实现整个商务(买卖)过程中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人们不再是面对面的、看着实实在在的货物、靠纸介质单据(包括现金)进行买卖交易,而是通过网络,通过网上琳琅满目的商品信息、完善的物流配送系统和方便安全的资金结算系统进行交易(买卖)。
电子商务和传统的商务相比,有着自己的特点:
(1)更广阔的环境:人们不受时空的限制,不受传统购物的诸多限制,可以随时随地在网上交易。
(2)更广阔的市场:在网上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很小,一个商家可以面对全球的消费者,而一个消费者可以在全球的任何商家购物。
(3)更快速的流通和低廉的价格:电子商务减少了商品流通的中间环节,节省了大量的开支,从而也大大降低了商品流通和交易的成本。
(4)更符合时代的要求:如今人们越来越追求时尚、讲究个性,注重购物的环境,网上购物,更能体现个性化的购物过程。
电子商务有三种形式:B2B(business to business)、B2C(business to customer)、C2C(customer to customer)。
B2C(企业-消费者)
提起B2C,大家可能更为熟悉一些,它是从企业到终端客户(包括个人消费者和组织消费者)的业务模式。今天所谈的电子商务时代的B2C是通过电子化、信息化的手段,尤其是互联网技术把本企业或其他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经任何渠道,直接传递给消费者的新型商务模式。因为它与大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所以被人们首先认识和接受。
电子商务B2C模式的一种最为大家熟悉的实现形式就是新兴的、专门做电子商务的网站。现在,仿佛一夜之间,涌现出无数的这类公司,其中有网上商店、网上书屋、网上售票等等,甚至还有一些什么都做,什么都卖的电子商务网站,人们戏称为“千货公司”的。但无论怎样,这些新型模式企业的出现,使人们足不出户,通过因特网,就可以购买商品或享受资讯服务。这无疑是时代的一大进步。
B2B(企业-企业)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业务模式被称为B2B,电子商务B2B的内涵是企业通过内部信息系统平台和外部网站将面向上游的供应商的采购业务和下游代理商的销售业务都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从而降低彼此之间的交易成本,提高满意度。实际上面向企业间交易的B2B,无论在交易额和交易领域的覆盖上,其规模比起B2C来都更为可观,其对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意义也更加深远。
C2C(消费者-消费者)
C2C,是消费者对消费者的交易模式。C2C电子商务平台就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其特点类似于现实商务世界中的跳蚤市场。其构成要素,除了包括买卖双方外,还包括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也即类似于现实中的跳蚤市场场地提供者和管理员。
在C2C模式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首先,网络的范围如此广阔,如果没有一个知名的、受买卖双方信任的供应商提供平台,将买卖双方聚集在一起,那么双方单靠在网络上漫无目的地搜索是很难发现彼此的,并且也会失去很多的机会。
其次,电子交易平台提供商往往还扮演监督和管理的职责,负责对买卖双方的诚信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对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最大限度地避免欺诈等行为的发生,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
再次,电子交易平台提供商还能够为买卖双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包括帮助卖方建立个人店铺,发布产品信息,制定定价策略等;帮助买方比较和选择产品以及电子支付等。正是由于有了这样的技术支持,C2C的模式才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为广大普通用户所接受。
最后,随着C2C模式的不断成熟发展,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还能够为买卖双方提供保险、借贷等金融类服务,更好地为买卖双方服务。
因此,可以说,在C2C模式中,电子交易平台提供商是至关重要的一个角色,它直接影响这个商务模式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国内代表网站为:易趣网、淘宝网。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C2C模式是离我们最近的电子商务方式,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淘宝网或易趣网上进行拍卖或购买。
在网络上进行交易已经成为现实,而且发展得如火如荼,例如可以开展网上购物、网上商品销售、网上拍卖、网上货币支付等。它已经在海关、外贸、金融、税收、销售、运输等方面得到了应用。电子商务现在正向一个更加纵深的方向发展,随着社会金融基础设施及网络安全设施的进一步健全,电子商务将在世界上引起一轮新的革命。在不久的将来,你将可以坐在电脑前进行各种各样的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