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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心理学理论新编
1.12.2 第二节 文化心理学的基本主张

第二节 文化心理学的基本主张

作为心理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文化心理学在当代心理学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学术地位。主要代表人物有戴沃斯(G.A.Devos)和希普勒(A.E.Hippler)、坎特(J.R.Kantor)、科尔(M.Cole)、斯维德(R.A.Shweder)、伯施(E.E.Boesch)等人。当前,在西方一些国家有一些从事文化心理学研究的机构。然而迄今为止,对文化心理学的概念、范畴和特征还没有一致的认识,文化心理学也没有统一的理论。

一、文化心理学的基本内涵

什么是文化心理学?这是文化心理学研究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对此,不同的文化心理学家从不同角度出发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在此,将列举几种典型的文化心理学的定义,以对其涵义加以归纳概括,并给出对于文化心理学定义的理解。这几种典型的定义是:戴沃斯和希普勒的定义、坎特的定义、科尔的定义、斯维德和伯施的定义。之所以选择这几种定义有如下原因:文化心理学作为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其名称的正式出现是在20世纪60年代。一般认为,人类学家戴沃斯和希普勒的定义为文化心理学发展的源头。而作为现代文化心理学的发展,其基本的核心理论来自于20世纪80年代,其中坎特的定义对其后文化心理学的发展起到了基础和铺垫的作用。科尔、斯维德和伯施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文化心理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们的思想代表着文化心理学思想发展的新近趋势。

(一)戴沃斯和希普勒的观点

1969年,人类学家戴沃斯和希普勒首先使用了“文化心理学”这一术语。他们写了题为《文化心理学:人类行为的比较研究》的论文。此时,文化心理学被认为是研究由文化与人格所决定或影响的人类心理与行为,其基本涵义等同于心理人类学。其基本主张是:人类的心理与行为是由文化决定和制约的,因此文化心理学的研究任务在于考察文化对人类心理和行为的制约及影响作用。可以说,此时的文化心理学与当时的跨文化心理学、文化人类学在基本主张和研究主题等方面并没有明显的区别。这种定义的意义在于,“它表明了心理学与文化人类学之间的一种对话与交流”(K.S.Yang,2000,241-263)。在心理学研究中注入了文化的因素,使得人们具有这样的基本认识,即无论从整个心理学研究过程来看,还是从研究中的对象、方法及研究者来看,任何心理学研究都是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中的研究,不可能脱离文化的影响而存在。

(二)坎特的观点

20世纪80年代以后,文化心理学的研究开始重视心理活动中的主观建构方面,其中坎特的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坎特认为,文化心理学是研究人类对于制度性刺激(institutional stimuli)之反应的一门学科。(J.R.Kantor,1982,12)制度性刺激具有活动获得的意义(acquired meaning)或生成性意义,是人类的意义活动所伴随的结果。人们对相同事物可以有截然不同的反应,这些不同的反应是与各自的文化系统相对应的。总的说来,坎特强调文化心理学的研究主体是人的主观世界;所谓社会制度、社会组织等,唯有理解了人们如何去知觉它、解释它,才会取得各自的意义。坎特试图把个人、社会与文化结合起来,从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出发,以解决人与社会、文化之间的分裂状态。坎特的这种认识与理解,对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文化心理学者,如科尔等人的观点有着相当深远的影响。坎特的认识的意义在于,他指出了人的心理和行为属于意向性活动过程,强调了主观建构在人的心理活动中的重要价值。

(三)科尔的观点

科尔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化心理学研究中的代表人物之一。他认为文化心理学是研究文化在人类心理生活中的作用的学科。不同之处在于,科尔十分推崇苏联心理学中的社会文化历史学派,并试图以此作为自己的思想框架,建立文化心理学的理论体系。(W.W.Schonbein,1997,557-560)以维果斯基(L.S.Vygotsky)为代表的社会文化历史学派,其理论核心有两点:一是强调人的心理活动是以文化为中介的发展过程,二是强调这种文化的历史传承与演变过程。受到这些观点的影响,科尔认为,人的心理过程是以文化为中介的发展过程,人的心理历史是经过文化习俗的实践过程发展而来的。他十分强调人类文化历史发展过程,认为每一世代的文化特点,是以祖先的文化遗产为前提,经过历代的文化积淀,并以此为中介进行不断的创造与演变,继续从事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这是一个不断重复的生产与再生产的过程。科尔认为文化中介不仅改变了人的心理条件,甚至也能导致不同的生物结构。

(四)斯维德的观点

斯维德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文化心理学界的又一位领袖人物。斯维德认为,个人所生存的社会文化环境是一种意向性世界(intentional world)。人不断地从其意向世界中寻求意义与资源。因此,文化心理学是研究意向性世界与意向性个人的学问,研究在特殊的意向性世界中个人如何运作。(R.A.Shweder,1990,1-43)他强调在人类的生活历程中,主体与客体、自我与他人、心灵与文化、个人与社会都互相贯穿无法分离。文化心理学的首要问题是,人到底如何解释他的意向世界与意向生活,人的意向世界与意向生活的内容究竟是什么?斯维德认为,每个个体的意向世界和意向生活都不尽相同,这些不同的意向世界构成多元的客观世界。要对这种意向世界加以理解,必须以其文化蕴涵作为基础。斯维德对文化心理学的贡献在于,他指出了文化的多元性与主观性,强调了人与文化作用的意向性与理解性。

(五)伯施的观点

伯施认为文化心理学是研究行动场域或行动范围的一门学科,以人的行动或实践为经,以人对生活世界的结构化、意义化为纬。(李炳全、叶浩生,2004,62-64)他认为文化是行动的场域,它既是结构,也是过程。伯施指出,任何行动场域的物质内容都具有内在的意义,物质内容只要被人所知,就成为心理内容。因为它们虽存在于人之外,但其意义对一个文化或一个人来说都是特殊或独特的。简而言之,文化心理学的研究焦点是人的意义行动,即人在认识世界时赋予世界意义或是世界意义化的过程。意义化的世界不仅使人的活动渠道化(channelize),而且活动又反过来展现、保持、修正和改变世界对人的意义。于是活动与意义或活动与世界构成一种相互界定的辩证和持续发展的结构化过程。文化界定了行为的可能性和条件,同时它们也反过来界定了文化的范围与内容。由此,文化变迁与个体心理和结构化活动的变迁之间构成了一个循环发展与变迁的历史实在。

以上介绍了文化心理学的几种典型定义。每种定义有其自己的侧重点,也有内在的相通之处。综合以上观点,文化心理学应具有以下三点基本品质:第一,文化心理学是对处于特定文化背景中的人的心理的研究,而不是超越文化和脱离文化的研究;第二,文化心理学是对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人的研究,而不是对抽象实验室中人的研究;第三,文化心理学是对人的主观意向世界的研究。

我们认为可以把文化心理学定义为研究人的文化心理或文化行为的一门学科。所谓文化心理或文化行为,是指人在一定的语境中具有的对一定的文化刺激所作出的该文化所规定的反应,即特定文化中的人内在固有的对刺激的解释和以此为基础表现出来的行为模式或行为方式。所谓文化刺激,是指某一种(族)群在其进化和发展中根据自己的需要或一定的目的而赋予一定意义或价值的刺激,即对该种(族)群的人具有特定意义或价值的刺激。换言之,文化心理或文化行为是人依据赋予给刺激的特定意义或价值所表现出的心理或行为。对种(族)群和文化中的个人来说,文化心理或文化行为的形成过程,即刺激的价值或意义的取得过程,是心理与文化的相互构建过程。由于刺激的意义或价值对于特定的文化语境中的人来说都是特殊的、有差异的,因此对它的研究应在具体的文化语境中体验、认识、解释与探究。

二、文化心理学的基本主张

文化心理学的发展至今只有三十几年的历史,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研究体系。在文化心理学的宏观研究背景下,各种不同取向的认识与主张并列存在。然而在文化心理学这种松散的思想体系中,也有其共同和基本的思想认识,即对文化以及文化与心理关系的重视,这使得文化心理学的研究有着基本的理论主张。

(一)文化心理学主要研究人的心理与行为的意义

心理学主要研究人的心理和行为表现(内隐的和外显的),而人的心理和行为表现都是有意义的,人的行为具有丰富的意义。这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主要特质之一。意义是由文化赋予的,具有一定的相对性。

“文化”一词在西方源于拉丁文“cultura”,其原意是指对土地的耕作,也引申为耕种的农作物。后来,随着人从认识自然向认识自己的逻辑转折,文化就有了培养、教育和训练人,以使人摆脱野蛮、粗俗和愚昧,成为有教养的、文雅和聪明的人的意蕴。文化由此具有了两层含义:外在自然的人化和内在自然的人化。

从词源的基本含义来看,文化至少包括三层含义(李鹏程,1994,36):一是人有意识地改变“原有”的自然物(包括自然的人)的活动;二是“原有的”自然物在人的活动作用下改变了面貌和秩序,变成了“文化物”,成为“属于人的”,具有了“文化秩序”;三是说明文化与人相互界定、互为前提和相互建构。由此可以说,“文化”是有意识的人类活动,因而也就具有人的意义。人在从事文化活动之前,只是自然界中的一个物种,还算不上是真正的人。正是文化使人成为人,使世界称为人的世界,使自然物或自然现象具有了人的意义。更明确地说,文化在某种意义上表示了人对世界的一种“想法”,表现了人的一种“目的”和“追求”,代表了以人为出发点和归宿的人与世界的关系。人在实践活动中,逐步地运用符号进行抽象的心理活动,在促使外在自然人化的同时,也使自己的内在自然人化,从而创造出一个意义或价值的世界,通过意义或价值把人与自然、人与他人等联系起来,以意义或价值为中心构建自己的观念、生活方式和制度等。正是这种以人为中心,从人的立场和视域出发,文化才得以形成,世界及其中万物才有了人的意义和价值。例如日食和月食,很古时候人们就能对它们测算和预测,但这对于自然或自在存在的太阳和月球并没有什么意义,与它们的“自然而然”并没有什么关系,有的只是对人的意义。其实,这些词的名称本身就体现了人化(人的活动和假设)或人与现象的关系。正因为如此,人通过文化赋予各种对象或现象以意义,并根据这些意义对它们反应、解释和表现出相应的行为。由此可见,文化心理和行为的差异并不是刺激本身的差异,而是刺激所具有的意义或含义的差异。由于意义既由人的心理活动赋予,又是通过人的心理活动得以解释,同时它又反过来制约着人的心理和行为,这样文化学和心理学就自然地结合起来,使得文化心理或文化行为被纳入到心理学的研究范畴,成为心理学的研究内容。由此就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文化心理学的诞生。文化心理学的“一个重要特征或标记(hallmark)是它对意识过程的文化和种族差异的关注。文化心理学致力于理解这些差异怎样与解释活动和社会所结构的刺激事件的意义或表征相关联”(R.A.Shweder,1993,497-523)。因而可以说文化心理学是研究(刺激的)意义的学科。

(二)文化是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元素

主流心理学采纳的是自然主义科学观,因此其研究对于研究对象与研究方式的理解都存在严重的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对心理和心理学的文化特性的忽视。对人类心理的认识水平,取决于对心理的文化特征的认识程度。

心理学发展的历史表明,任何心理学研究都是对特定历史文化中的人类心理的研究。对于心理学所研究的心理行为是这样,对于心理学的研究传统来说也是如此。因此心理学的文化特征不仅表现为心理行为上的差异,也表现为心理学性质上的差异。

虽然文化特征是人类心理的基本特征,对文化特征的把握也应是心理学研究的应有之意,但这种认识的形成却经过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与研究过程。科学心理学建立之后,采纳的主要是自然主义的科学观。这种研究方式假定了人类统一的心理机制的存在,把人类心理理解为超越历史文化的存在。这种无文化或超越文化的研究,既忽视了研究的本土文化根基,也忽视了研究的跨文化差异。因此,这种脱离文化特征的研究既不能反映本土文化中的真实的心理与行为,也无法正确解释和预测异质文化中的心理与行为。科学心理学对于人类统一心理机制的追求,是以牺牲人类的文化品性为代价的。心理学正是靠排斥或跨越文化历史,来保证自己的研究的合理性和普遍的适用性。

近年来,这种情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变。心理学研究中对于文化现象的关注,以及在研究中采取文化的视角,日益成为心理学研究的趋势。这种转变意味着,文化应该成为心理学理论与研究的一部分,应该成为研究中的一种基本视角。也就是说,对心理行为作超越文化的理解,是无法把握人们真正的心理特征的,也更无从谈及如何控制人们的心理行为。

当然,心理学对于文化因素的采纳与接受,是以不同的方式和方法进行的。这些研究虽然都关注文化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以及对于心理学研究的意义,但它们对文化在研究中的角色的认识是各不相同的。跨文化心理学是从主流心理学中衍生出来的一个分支,它的发展显示出主流心理学在文化问题上的退让。跨文化心理学认识到了不同文化条件下人们心理行为上的差异,主张进行多种文化条件下的比较研究,以把握更为普遍的心理规律。但事实上,文化在跨文化心理学研究中仍处于边缘的角色。文化在研究中起到的是标签的作用,是为了标注心理行为在何种文化背景下发生。而其最终目的,仍是为了验证人类共同心理机制的假设。再如进化心理学的研究,主要关注文化与生物因素的关联,关心文化如何适应生理需要的进化与发展,企图使文化研究融入生物学这个“大科学”(big science)中。(H.Plotkin,1998,223)这种处理办法,实际上是对文化作了生理、生物还原的处理。

由此可见,心理学研究虽然对文化问题日益关注,但其对文化角色的处理与认识还存在一些差异。虽然主流心理学的研究逐渐承认了文化因素的作用,但只是把文化视为一种背景因素,研究文化对心理行为的影响。文化作为自变量,而相应的心理行为成为因变量。这种观点为跨文化心理学和进化心理学提供了理论基础。这种观点虽然重要,但人与文化仍然对立分裂地存在。这样的处理方式显然仍是把文化置于心理学研究的边缘位置。虽然文化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那只是作为一种多元化的选择,而不是作为一种基本的视角,不是作为基本理论出现。

文化心理学则致力于使文化问题从边缘移至中心,文化应是人类心理活动的一种表达,也应成为心理学研究的有机部分。心理学已经是而且一直是文化的,理论研究的任务是使文化的作用更加明显化。在文化心理学家的眼中,心理与文化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心理学的研究任务就是要使这种关系得到更加确切的说明。由此看来,文化心理学或许不应被视为心理学的专业领域或专业分支,而应被视为在所有心理学研究中都应容纳、采用的一种观点或视角。文化心理学同生物的、社会的和历史的视角一样,对理解人类心理功能提供解释的基本维度。

总之,在文化心理学看来,文化不仅应该成为心理学研究的一种元素,而且应该成为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元素。文化心理学不仅是心理学的某个专业领域或专业分支,而且应该成为心理学的基本视角和基本理论。文化心理学认为,文化最根本的特征在于它是一种意义系统,既是人们寻求意义与价值的资源,同时也是人们活动构筑的对象。

(三)文化与心理的关系是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内容

文化作为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元素,其根本性质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文化是一种价值意义系统,是人们寻求意义的资源和价值追求的导向;第二,文化又是一种创生的过程,是人们实践与建构活动的内容。文化的这两方面的性质又是源于人的心理,与人类的心理性质紧密联系。因此,研究心理学中文化的性质与意义,实质在于探讨心理与文化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文化的功能与性质必然在关于文化与心理关系的探讨中得以体现和说明。文化心理学的特征就不仅是把文化纳入研究中,而且是把其放在中心位置,以文化与心理关系为基本内容建构心理学基本理论与研究,客观地揭示人类文化与心理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联系,这是文化心理学的主要研究任务。

首先,文化与心理应该是紧密联系、相互依存的。文化进入心理学研究的视野之后,心理学家面临的是如何处理文化的地位与角色的问题,而文化的地位与角色的问题实质上是文化与心理的关系问题,必须在对心理与文化关系的探讨中得到说明。在心理学的发展历史中,文化与心理的关系曾经有过多种形式的体现。在主流心理学的研究中,人类心理被认为是文化存在的,是普遍统一的心理机制,这样文化与心理是割裂的、分离的。在跨文化心理学的研究当中,文化虽然作为一种因素而出现,但它其实起到的是标签的作用。文化是自变量,心理是因变量,这样文化与心理的关系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进化心理学在研究中,力图为文化差异找到生物学上的依据和说明,以说明文化模式及其发展过程。这样,文化与心理的关系被给予了还原与转化,对文化作的是生物的与生理的还原性的理解。

文化心理学则认为,文化与心理是不可分割、相互依存的。文化与心理的这种依存性在多个文化心理学家的理论体系中都有所表述。如坎特认为,所谓社会制度、组织或社会结构等唯有放在人如何去知觉它、解释它才取得其自身的意义,而这种意义的获取正是人们的意向性活动的结果。也就是说,文化既对心理活动有所界定,同时文化的意义又取决于心理活动过程。其意在指明,文化与心理互相依存、不能分割。科尔认为,人的心理历程是以文化为中介的历史发展,是由文化习俗的实践过程发展出来的。文化参与且塑造人类的心理运作历程,但它无法被分割成一些文化变项,而独立于心理的运作之外。文化与心理是彼此相互依赖,无法分割地牵连在一起。斯维德则指出,个人所生存的社会文化环境是一种主观的意向性世界。人类不断从其所在的意向世界中寻求意义与资源,主体与客体、自我与他人、心理与文化无法在结构或功能上加以分割或扯裂。文化心理学就是要研究它们相互依存、彼此生成的方式。

总之,文化与心理应该是一体之两面,二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这至少包含了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文化与心理是同一整体,必须被同时加以考虑,缺少任何一端则另一端也不存在;第二,文化与心理又是一体之两端,存在一定的区别,不可以把一方还原为另一方。这也就是说,文化与心理是保持着一定张力的整体的存在。二者既不可以分割,也不可以还原,这就是文化与心理的依存性。

其次,文化与心理二者又是相互建构、相互界定的。文化与心理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得到解释,获得意义,而二者作用的途径则是通过个体的主观建构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

在理解文化与心理二者的互动关系时,极易陷入单向决定论或还原论的泥沼。这种理解往往注重二者其一,或者认为文化决定了心理,或者认为心理决定了文化。其结果是把一方还原为另一方,把对二者关系的说明转化成了对某一方的说明,没有从整体上把握二者的连带性与互动性。在文化心理学历史发展的第一个时期,心理学家认为,人是被动的,被文化的强大力量所支配。人格结构乃依赖于文化环境的学习,文化对人类行为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这只强调了文化对心理的作用,成为无心理的文化心理学。而在中国台湾心理学家余德慧看来,人早就存在于文化之中,文化是存而不论的,不作为反思对象。其结果是我们只看见研究者对心理运作、活动与现象的诠释与理解,但是文化却不见了,最终成了无文化的文化心理学。

文化心理学家则认为,对文化与心理的关系应从整体上、从二者的相互作用中去把握。心理与文化不仅是不可分割、相互依存的,而且是相互阐释、相互构建的。在这两种关系的说明中,前者在于说明二者相互依存的静态关系,而后者在于表达二者相互建构的动态关系。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前提,后者则是对前者的扩展和延伸。文化心理学的这种主张随着其自身体系的发展,得到了越来越强烈的彰显,成为文化心理学乃至整个心理学研究的趋势。

(四)文化多元性与心理多样性

从多元文化的立场出发,大多数文化心理学家都承认文化是一种多样性存在。现实文化的形成,是长期以来人与环境体认以及时空上的差异的结果,形成一个个样式的文化,它代表人类适应周围环境的一种生存样态和可能性。法国社会学家多洛德指出:“从地域上看,无论其范围是一个民族、一个地域或是一个社区,文化系列是十分繁多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谈论法国文化、美国文化、中国文化或卢卡塔亚文化。”(多洛德,1987,151)文化的多样性揭示了文化以其一定范围内的文化性质和文化生态特征而有别于该文化界限以外的世界。人的心理与文化历史背景的创造性生成,决定了人的心理不能脱离文化而只能与文化相生相伴。换而言之,每一种文化都观照着特定的心理样式。文化的多样性,决定了人的心理样式的多样性与差异性。

文化尽管在表现样式上是多样的,但在价值上却是平等的。每一种文化总以自己的文化个性而存在,这种存在是在漫长的文化生活中形成和积淀下来的文化生活方式最深层、最基础和最本质的部分,这一部分构成了每一文化类型的独到之处。每一种文化的独特价值在于它关乎本土民众的生存经验和智慧。这就意味着西方文化不是文化的立法者和代言人,本土文化亦不是文化的流浪者和边缘人,平等才是它们之间关系的真实写照。因为文化间是平等的,这就为不同文化背景下人的心理对话提供可能——平等是对话的前提。若缺少这个前提,那么原本的对话就会变成一种居高临下的独白。西方心理学在非西方文化圈的生长与发展过程,其实质就不是对话而是一种“救世主式”独白,是一种标准反对另一标准,用一种文化颠覆另一种文化的过程。故西方心理学切不可以心理学王者自居,其他传统的心理学亦不可妄自菲薄,否则它们失去的就不仅仅是自身的文化品格,更重要的是难以在它们之间通过对话实现跨文化研究。

文化价值上的平等性是文化内在于人生命的生成性和规定性,并不妨碍文化表现形式上的千差万别。文化差异性是人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文化各个部分如物质层面、器物层面和精神层面构成上的殊异,这种在优化本土民众生命质量和巩固、发挥文化自组织及自协调能力上异于其他文化的现象,被称为文化功能上差异。文化间功能上的差异性是文化交流的基础,没有差异性,也就谈不上交流;同样,它也为特定文化观照下的人的心理交流创造了可能。交流是为了借鉴,为了参考,为了反思———如果文化间的功能和样式是等同的,这一切也就没有意义。文化研究如此,心理学研究亦如此,通过心理交流,在差异比较研究中,努力探求更多人类心理的共同性和共通性。西方文化与非西方文化之间的差异性的确是二者心理学间进行交流的前提和基础,但是西方心理学无法正确认识文化间价值的平等性和功能上的差异性,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心理交流。

三、文化心理学的特点

作为心理学研究的一个分支,文化心理学是对主流心理学科学观的一种拓展。主流心理学的发展试图以自然科学为楷模,建立实证客观的研究体系。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其研究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式上均脱离了文化的基础,为树立科学的形象而忽视了人的形象,以对客观性的追求取代了对真实性的追求。文化心理学的研究则试图摆脱这种自然主义科学观的束缚,恢复心理学的文化品性。文化心理学的特点有以下三方面:

(一)强调心理现象的丰富性、复杂性

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的心理与行为。可以说,人的心理是世界上最为丰富多彩的,也是最难理解和把握的。这是因为人的心理既与自然事物有相同的地方,又与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而其中的区别又对心理学研究起着关键的作用,是心理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基础。人类心理与自然物理既有彼此的关联,又有彼此的区别。“最根本的关联在于,人类心理也是自然的存在,也是自然发生变化的过程。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人类心理具有自觉的性质,这种自觉的心理历程也是文化创生的历程。”(葛鲁嘉、陈若莉,1999,8)

在文化心理学的研究背景下,人类心理的自觉性可以进一步分解成两个方面。那么,可以认为,人类心理与物理事实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其一,心理内容的开放性;其二,心理活动的建构性。这在意动心理学家布伦塔诺和格式塔心理学家勒温的著作中都曾有所阐述。勒温称之为心理事实的空间开放性,布伦塔诺则称之为心理的内在对象性。(郭本禹,1998,1)二者的表述在含义上是根本一致的。其根本含义在于,心理事实不是封闭自足的,而是开放建构的。心理内容的开放性决定了人类心理必然是社会文化中的存在,而心理活动的建构性则决定了人们能够体验并改造自己的心理生活。那么人类的心理生活就表现为人与文化的互相创生过程。心理生活具有文化的性质,而文化又是心理生活的体现。

文化心理学在研究中,反对研究对象的孤立化、客观化,强调心理的文化历史性。也就是说,心理学对人类心理与行为的研究不能脱离具体的社会文化去理解。心理现象有其丰富性与复杂性,但这正是人类心理的重要特征。脱离历史文化、脱离社会生活的心理是不完整的。因此作为文化心理学研究对象的人,必须是在特定社会文化传统中的人、在具体社会实践中的人。这样的研究对象既处于社会文化背景下,也存在于个人文化背景中。社会文化是历史文化传统的表现,个人文化是个体生活历程的表现。一方面,社会文化具有历史传承性与被给予性;另一方面,个人文化具有主观建构性与可理解性。而二者的结合则是通过具体的人的具体社会实践活动得以体现。因此,文化心理学主张把人类心理置于具体的社会、文化、历史和实践框架中加以理解。

(二)主张研究方法的多元性

西方主流心理学在其研究中奉行的是客观实证的研究方法,这种客观实证的精神表现在研究者方面就是研究者的价值中立。在主流心理学的研究中,研究者是隐身的,其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念都是研究中的无关因素,是干扰变量,应该尽量加以控制。研究者应该是不带有任何文化价值背景的客观研究者。而另一方面,主流心理学又坚持实证方法的核心地位,在具体研究中,实证方法成为检验研究是否科学的唯一标准,甚至于说,研究者对实证方法的关注超出了对研究对象的关注。

实证方法是建立在对自然科学的模仿与借用基础之上的,而不是基于对心理学特定研究对象的分析与把握的基础上。因此,实证方法显然不能成为心理学研究的唯一有效的方法。事实上,目前实证性的具体研究也显示,实证方法也许在揭示某些简单心理现象时非常有效,但对于人类复杂的社会心理与行为,则显得力不从心。

文化心理学的产生有着复杂的学科背景,是多种学科交叉融合产生的。文化心理学家认为,方法的正确性有赖于方法的理论基础是否正确,良好的方法必须建立在有效的本体论及认识论原理之上。(C.Ratner,1997,53)多种学科的研究方法如文化人类学、社会学等的研究方法都被文化心理学加以综合采纳。因此,从广义上说,文化心理学采用的是多元的研究方法,如解释学方法、民族学方法等,均在文化心理学的具体研究中有所体现。(丁道群,2002,8-11)而从与主流心理学对比的角度来看,文化心理学的突出特点是广泛地采用了质的研究方法。文化心理学家甚至于力图建立质化的文化心理学研究方法。文化心理学家莱特纳认为,基于对心理学研究对象之特殊性的分析,传统的实证方法无力支持心理学研究体系,实证方法应该从属于质的研究方法。他认为,对实证方法的摒弃并非是排斥科学方法,而是为了发展更好的科学方法,是为了引起对科学方法的更多关注。(C.Ratner,1997,183)具体来说,质化文化心理学研究方法与传统实证方法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对于社会文化历史线索的关注,重视心理现象发生的背景与环境;研究者的价值涉入与文化显现,重视研究者的立场体现与角色反思;对被试反应的意义解释与文化挖掘,重视被试对文化的主观建构与个人理解。

(三)注重研究的生态性

在心理学研究的过程中,为了达到研究的可控性、客观性和可重复性,确立明确的因果关系,主流心理学研究常对各种因素加以控制,把复杂情境简化,把研究对象从实际环境中抽出来。这样就使其研究脱离实际,影响研究结果的信度和效度尤其是生态效度。这是因为:

(1)现实生活中人的心理活动是复杂多变的,很难满足可控性、可重复验证性的要求。在研究中,要使之满足客观性要求,就必然将其简化、缩小或还原,忽视现实情境中的复杂因素和宏观性质。这样,研究情境就与实际情形有很大差异,研究所得出的结论难免与现实不符。

(2)主流心理学依据自然科学的结果,认为人类行为具有普遍性特征,心理学的研究目的就是找出这些普遍性特征或人类行为的一般通则,这就极易使心理学家把自己的研究成果泛化,把它们应用于研究范围以外的情境中,导致心理学中的极(霸)权主义。过去,心理学把西方人的行为以及这些行为标准当作是全人类的范例。而事实上,由于文化、环境和实践活动等的不同,不同民族、地区乃至个体间的心理差异是很大的,我们很难找到人类心理和行为的一般模式和普遍准则。

(3)人的心理与一般的物的特征不同,在研究过程中它会发生变化,如米尔格拉姆的服从权威实验和金巴多的看守所模拟实验等。这样获得的研究结果就不再与研究前的现实情境中人的心理一致。

(4)人所处的条件不同,心理活动也会不同,这就是说在控制条件下人的心理活动肯定会与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有所不同。有时,些微的似乎并不重要的变化就会引起人的心理和行为的很大变化。这样,控制条件下的研究结果难免失真。由此必然会降低研究结果和理论的解释力和价值,使之不能很好地说明和解决现实问题,从而不能获得人们的认同,失去人们的信任,引起人们对它的怀疑、不满,甚至绝望、消沉,丧失其赖以存在的价值基础。(李炳全,2002,95-96)20世纪60年代末,西方主要是美国的社会心理学出现危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当时的社会心理学不能帮助解决当时激烈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矛盾。

为了克服主流心理学的上述不足,文化心理学要求在实际的语境中研究。由于人生活在一定的文化中,文化是人的存在方式,因此心理学研究必须以文化语境为出发点和归宿,在具体的文化语境中进行研究。由于是在真实的语境中进行研究,因此就可以保证研究对象的真实性,使研究结果更符合实际情形,生态效度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