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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光学与光学设计基础
1.5.1.5.5 10.5.5 出瞳距离lz

10.5.5 出瞳距离lz'

为了便于保证眼瞳与出瞳重合,且避免观察时眼睫毛触及目镜的表面,一般情况下,观测仪器的出瞳距离lz'应不小于10mm。一般望远镜的出瞳距离约为12~15mm。为了能在戴防毒面具的条件下进行观察瞄准,军用光学仪器的出瞳距离一般应不小于20mm。

枪炮上的瞄准镜,为了防止后座时可能的撞击,或受安装位置的限制,出瞳距离更大。炮用瞄准镜的出瞳距离在20~50mm;步枪瞄准镜的出瞳距离甚至可达70~100mm。

除了上述几项要求外,还有结构尺寸、重量、潜望高以及双眼仪器的基线长等。这里不一一列举。上述分析表明,望远系统的各项光学性能与技术要求之间并非彼此孤立的,而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因此,在设计中必须根据仪器的具体用途和使用条件,进行全面考虑,具体分析,抓住主要矛盾,合理地确定应当重点保证的几项性能指标之间的综合优化匹配,而决不能片面追求个别高指标而忽略其它,或奢望全面实现高性能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