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 头发

头发

人的头部是需要保护的,尤其是脑袋里真有脑筋的人,硬硬的头盖骨似乎还嫌不够,上面非再厚厚的生一层毛不可。

据考古学家的想象,周口店的北京人都是披头散发的,脑袋上像是顶着一个拖把。古代的夷狄曾被形容为披发左衽,那长发垂肩的样子也是可以想象得到的。好像在古代发式是不分男女的,都像是披头疯子似的。人类文明进展,才知道把头发挽起来,编起来,结起来,加上笄,加上簪,弄成牛屎堆似的一团,顶在头上,扒在脑后,女人的髻花样渐渐繁多起来,美其名曰:“云鬟雾鬓”。

台湾语谓头发为“头毛”,我觉得很好,毛字笔划少,而且简明恰当。身体肤发受之父母,岂敢毁伤,其实这是瞎扯,锡克族的男子真是那样的迂,满脸胡须像刺猬一般,长发缠头如峨大冠,那副“红头阿三”的样子不能令人起敬。马掌厚了要削,人的指甲长了要剪,为什么头发不可以修理呢?人的头部是需要保护的,尤其是脑袋里真有脑筋的人,硬硬的头盖骨似乎还嫌不够,上面非再厚厚的生一层毛不可。但是这些头毛,在冷的地方不足以御寒,挺不过一顶瓜皮小帽,在热的地方就能使得头皮闷不通风,而且很容易培养一些密密丛丛的小动物在头发根处传宗接代,使得人痒得出奇,非倩麻姑来搔不可。头发被谥为烦恼丝,不是没有道理的。削发出家不是容易事,出家人不用天天梳头实在令人羡煞。和尚买篦梳,是永远没有的事。有人天生的头发稀疏,甚至牛山濯濯,反倒要千方百计的搜求生发剂,即使三五根头发也要涂沫润发膏。还有人干脆把死人的头发顶在自己的头上,自欺欺人。

有过梳辫子经验的男人应该还记得小时候早晨起来梳小辫儿的麻烦,长大了之后进剃头棚的苦恼。满清入关,雷厉风行的是剃头。所谓剃头,是用剃刀从两鬓到脑后刮得光光的,以露出青皮为度,然后把脑袋顶上的长发梳成猪尾巴似的长辫子。(现在的戏剧演员扮演清代角色,往往只是把假辫子一条往头上一套,根本没有剃光周圈的头发,完全成了大姑娘的发式,雌雄不辨。)小辫被外国人奚落,张勋的辫子兵是现代史的笑柄,而辫子之最大的祸害则是一旦被人抓住便很难挣脱。

草坪经常修剪,纵然不必如茵似锦,也不能由它满目蒿莱。头发亦然。名士们不修边幅,怒发蓬松,其尤甚者可能被人指为当地八景之一,这都无可置评。在美国,水手式的平头已很少见,偶然在街头出现,会被人误会他是刚从监狱里服满刑期的犯人,我记得胡适之先生毕生都保持着这种发式,择善固执。如今披头猖獗,头发惟恐不长不脏不乱,其心理是反抗文明,返回到原始的状态。其实归真返朴是很崇高的理想,勘破世网尘劳,回到湛然寂静的境界,需要极度坚忍的修持功夫才能亲身体验,如果留长了头发就能皈返自然,天下哪有这样便宜的事!女孩子们后脑勺子一把清汤挂面是不大好看,不过一定要烫成一个鸟窝,或是梳成一个大柳罐,我也看不出其美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