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带
情愿被时髦牵着鼻子走的人实在很多。真正从中获益的是制造领带的厂商。
林语堂先生长南洋大学,虽为时甚短,有两件事却为某些人津津乐道。一是他不赞成打领结,并且身体力行,经常敞着领子,一副萧散的样子。另一是主张教室里不妨吸烟,教授可以嘴里叨着烟斗,学生也可以喷云吐雾,在烟雾弥漫之中传道授业。
有些国家的大学里,学生也服装甚不整齐,有件衬衫,加件夹克,就可以跻身黉舍,堂皇的出入。但是教授一定要维持相当的体面,他的一套服装可以破旧邋遢,他颈间系着的领带绝不可少,那是教授的标志。你看见一位中年以上的夹着书包而系着领带的人施施然直趋教室,不必问即可知道他八成是个教授。也有些偷懒的教师,尤其是夏季,嫌打领结太麻烦,用一根绳子似的东西往颈上一套,上面系着一块石头什么的东西,权且充为领结了,即所谓bilotie。
在国外,打领带西装笔挺的传统,大概由两种人在维持。银行行员与大公司行号应对顾客的职员,他们永远是浑身上下一套西服,光光溜溜一尘不染,系着一条颜色深沉并不耀眼的领带。如果他不修边幅,蓬着头发敞着胸口,谁愿意和他做交易?打上领结就可以增几分令人愉快而且可以令人信赖的感觉。殡仪馆的执事们,为了配合肃穆的气氛,也没有不打领带的。
自从我们这里发生一件儿子勒死爸爸的案子之后,即有人一见领带就发毛。大家都梳辫子的时候,和人打架动手过招,最忌被对方揪住小辫儿,因为辫子被人揪住,就不能自由转动脑袋,势必被人扯得前仰后合,终于落败。那儿子勒死爸爸,只为了讨五十元零用钱未遂,未必蓄意置人于死,可是领结是个活套,越拉越紧,老人家的细细脖子怎么禁得起,一时缺氧,遂成千古。领带比辫子危险能致人命。如果不系领带,可能逃过一厄。
系领带也没有什么大不好,只是麻烦些。每天早起盥洗刮脸固定的一套仪式已经够烦,还要在许多条五颜六色的领带中间选择一条出来,打在颈上可能一端长一端短,还须重新再打,打好之后,披上衣服,对镜一照,可能颜色图案与内衣外服都不调和,还须拆了再打。往复折腾两次,不由人的要冒火。其实这个问题容易解决,曾听高人指点:衣装花俏则领带要素,衣装朴素则领带不妨鲜明。懂得这个原则,自由斟酌,无往不利。当然,领带的色彩图案,千奇百怪,总之是要和人的身分相称,也要顾到时地是否相宜。二十多年前有人自海外来,送我一条领带,黄色的,纯黄色的,黄到不能再黄,我一直找不到适当时机佩带它,烂在箱底,也许过马路斑马线的时候系这领带格外醒目。
人的服装,于御寒之外,本来有求美观的因素在内。男人的西装在色彩方面总嫌单调,系上一条悦目而不骇人的领带也不能算是过分。雄狮有一头蓬散的鬣毛,老虎豹有满身的斑纹斑点,人呢?一脸络腮胡子是常惹人厌的。无可奈何,在脖子上系一条色彩分明的领带,虽说迹近招摇,但是用心良苦。至于说领带系颈,使胸口免受风寒,预防感冒,也许是实情,也许是遁词吧。
领带的起源,其说不一。或谓起源于法国皇帝路易十四时代克罗埃西亚庸兵之颈上的装饰性的领结,即所谓Cravat,贵族群起仿效,大革命之后消失了一阵,但是十九世纪初期又复盛行,拜伦的飞扬潇洒的领巾是有名的。一八一八年出版过一本书“领带大全”(Neckclothiana)历数二十多种领带之不同的打法。领带的考证没有什么重要,但是领带之不时的变换式样却是很讨厌的。时而细细长长,时而宽宽大大,造成所谓的时髦。情愿被时髦牵着鼻子走的人实在很多。真正从中获益的是制造领带的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