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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世界的新解读: 中西文化与艺术
1.13.2.1 一、华夏土地上的农耕文明

一、华夏土地上的农耕文明

如果说农业的产生是人类从蒙昧走向文明化的起步,那么古老的华夏文化至少在距今7000年至5000年的仰韶文化时期便已开始了自己农耕生活。从考古表明,那时以黄土高原为中心的黄河中游地区已经广泛种植耐旱的粟谷和蔬菜,并且形成了稳定的农业定居点。与此同期,在中国南方则已开始了水稻的栽培。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工具的改良,到距今5000年左右开始的龙山文化时期,农业和畜牧业已成为华夏居民的主要谋生手段。

从目前所取得的考古成果,我们还难以找到考察夏代的经济状况和社会组织形式的完整材料。然而,从那一时期流传下来的神话传说中大量的关于农业起源的描述中,我们已不难看出从那时起农业便成为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主要经济形式。在中国远古传说中得到人们景仰的神灵与祖先,既非宙斯式的神力化身,亦不是阿伽门农、赫拉克利特式的南征北战的勇士,而是制农具教民农作并和药济人的神农,治水的女娲和大禹,构木为巢的有巢氏,播百谷的后稷,始作牛耕的叔均,养蚕抽丝的嫘祖,创制牛车的王亥等等。因此,从民间到宫廷,社稷(土谷之神)崇拜与祭祀蔚然成风,周代即有右社稷左宗宙的祭祀。以后社稷被视为立邦之本,成为国家的象征与代称。足见在华夏先民的心目中,农业乃是关系到国之存亡的命脉。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在中原大地上农耕文明蓬勃发展的同时,在中国西部和北部的广阔草原上,长期以来还生活着一些几乎与华夏诸族同样历史悠久的民族部落。然而由于西北部高原戈壁与盆地大漠的特殊地理条件与气候状况,使这些地区始终很难发展出与中部和东南部同一类型的农耕文化,而逐渐形成了以塞外为基地的自成一体的游牧文化。但游牧民族却有着骁勇尚武、长于征战掠夺的特点,因而与以诸夏——汉族为代表的农耕文化形成了长期冲突对抗的局面,甚至多次入主中原。尽管如此,他们仍然从未改变过华夏文明的基本面貌,相反,一旦进入农耕区,他们便很快被相对先进的农耕文明所同化。因此,我们认为,游牧文化的存在只是中华文化的一个侧面,并不能改变以农耕为基础的中华文化的主导特色和基本性质。

当然,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便是工商业文化作为农耕经济的补充在古代中国也曾有一定程度的发展。我们在仰韶文化遗址中看到大量的彩陶器皿。龙山文化中的黑陶达到了很高的工艺水平,并且已采用陶轮进行批量制作。到公元前两千余年的齐家文化时期,以红铜制品的出现为标志的金属冶炼加工业开始兴起。商代的青铜器冶铸更发展到相当大的规模和相当高的水平,无论是殷墟出土的钟鼎等器皿还是四川三星堆出土的各种面具,其技艺之高超,无不令人叹为观止。到周代冶铁业也蓬勃地开展起来,战国末期便创造了可锻铸铁和炼钢的技术,其生产规模和水平都大大超过了当时的欧洲。在纺织方面,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养蚕缫丝的国家,商代已出现了麻布及丝织品,包括毛织的绢,提花的菱纹绮和刺绣,表现出高度发达的纺织技艺。此外,木器、漆器制作及制盐业等也都十分繁荣。各地还形成了一些工商业十分繁荣的通都大邑。自汉代起,中国便开始了与域外的互市贸易,并开辟了经中亚通往西方的著名的丝绸之路;同时也开始探索海上商路,到唐代便形成了海上丝绸之路,隋唐还设置了互市监,专事对外贸易的管理。

然而由于大陆民族的生存对农业的依赖,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仍有明显的重农轻商的倾向,认为“力田为生之本也”,“工商众则国贫”,而且“民农则朴,朴则易用”,而“商贾技巧之人”好智多诈,难以禄使,故提倡“为国者,市利尽归于农”。君子皆讳立财利,周制还规定国君、夫人、世子、公卿、命妇皆不得往市场游观,违者有相应的责罚。总的来说,历朝统治者大都推行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 “杀正商贾之利,而益农夫之事。 ”即使开展对外商贸,其目的也不是谋取经济利益,而是多出自政治需要,诸如张骞、班超、郑和等人的出使,或为联络友邦,抵御匈奴,或为广布圣恩,怀柔远人,播扬天朝上国声威,均非以开辟商路、发展经济交往为基本目标。这样的政策显然抑制了大规模的私营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致使中国的经济长期停留在以农业和依附于农业的家庭手工业结合为一的男耕女织模式。城市的商业交换也以农副产品所占比重最大,其次是布、盐等生活必需品。私营手工业的生产规模和参与交换的产品极为有限,规模较大的官营工业则主要为皇室贵胄服务,不直接向市场提供商品。因此,难以形成在经济上独立于乡村的工商业中心城市,从而无以打破以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为主导的生产方式,整个国家的经济运行模式也基本上是内向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