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脂砚斋
(一)脂砚斋是谁
脂砚斋当为曹家人,他曾参与了康熙南巡的接驾。康熙南巡,曹家共接驾四次。曹寅、曹
、曹
都参与了此事,这点在《红楼梦》里亦有反映。第十六回,一开始,脂砚斋就特地点出,此回是“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惜(昔)感今。”(甲戌回前批)在《红楼梦》内文里,脂砚斋又借赵嬷嬷之口,对康熙南巡大发议论。“赵嬷嬷道:‘……还有如今现在江南的甄家(甲戌侧批:甄家正是大关键,大节目,勿作泛泛口头语看),嗳哟哟,好势派,独他家接驾四次(庚辰侧批:点正题正文)……别讲银子成了土泥,凭是世上所有的,没有不是堆山塞海的,‘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庚辰侧批:真有是事,经过见过)
所谓“甄家”,即“真家”,也就是实际所发生过的事情。
曹寅、曹
、曹
三人参与了接驾,那么,对接驾事“经过见过”的脂砚斋,是三人中的哪一人呢?他不可能是曹寅,也不可能是曹
,因为寅、
二人早在康熙年间就去世了,而脂砚斋批书的举动却在乾隆年间。所以,脂砚斋只能是曹
。
曹
与曹雪芹之关系,当为叔侄或父子关系。不管怎么样,他是曹雪芹的长辈。
正因为脂砚斋是曹雪芹的长辈,所以他才在曹雪芹面前自称“老朽”,曹雪芹死后他才那么悲痛,才会在批语中屡屡提及曹雪芹。
裕瑞在其《枣窗闲笔》中说他曾见过一种《石头记》版本“卷额本本有其(雪芹)叔脂砚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这段话,亦可作为脂砚为曹
的佐证。
既然脂砚斋为《红楼梦》作者,而脂砚斋又是曹
,那么,《红楼梦》的作者就是曹
,而不是曹雪芹。
曹
曾任江南织造,后被革职遣返北京,他当然经历过极繁华又极贫困的生活,不像曹雪芹,一生几乎全在贫困中度过。这一点与“作者自云”就非常相像了。那么,曹
既然是《红楼梦》的作者兼批者,他为什么哀叹自己为“废人”,哀叹“无才补天”呢?
他所隐去的“真事”又是什么?他为什么不敢站出来承认自己是《红楼梦》的作者?
要解答这一系列疑团,须看看他的经历。
雍正二年(1724),苏州织造、曹寅妻兄李煦因亏空公帑落职入狱,抄家籍产。他的子女人口,包括家仆二百多名在苏州变卖。一年之久,无人敢买,后又发送北京,继续变卖。
雍正四年(1726),苏州织造李煦的后任胡风晕,因“年党”之祸,饬回京,吓得全家若干口同时悬梁自尽。次年正月,得雍正新宠的两淮巡盐噶尔泰奏密折献言,说:
“访得曹
年少无才,遇事畏缩”,“臣在京见过数次,人亦平常”。雍正在此折上御笔批道:“原不成器”,“岂止平常而已”(参见周汝昌先生《曹雪芹小传》第234页)。
看至此,我们就可明白,为什么《红楼梦》作者哀叹自己“无才补天,半生潦倒,一技无成”,脂砚斋为何痛哭自己是废人,原来,这些称号是御封的:“原不成器”、“岂止平常而已”。
曹
之所以不敢明言自己是作者,除了惧怕雍正朝的文字狱外,还因为自己本身就是罪人。雍正的死敌、皇子胤禟曾交给曹
一对高近六尺的镀金铜狮。此铜狮乃帝王专享之物,胤禟要它,用意不是很明显吗?胤禟能将此物交给曹
,也足以证明曹
是胤禟之亲信。可见,曹
直接卷入了雍正与诸王子的矛盾,曹
成了雍正皇帝政敌的“死党”。
对于政敌,雍正从不轻易放过,更何况是曹
这样的关键人物(参阅周汝昌《曹雪芹小传》第234页)。
令人奇怪的是,后来曹
并未丧命,也未长期被囚禁。他犯了交通胤禟之罪,竟给了这样一个处分,在雍正手里算是很轻的了。那么,是什么原因使曹
死里逃生了呢?
雍正二年(1724),曹
曾给雍正上了一个请安折子:“江宁织造奴才曹
跪奏,恭请万岁圣安。”
雍正在折上批道:
朕安。你是奉旨交与怡亲王传奏你的事的。诸事要听王子教导而行。你若自己不为非,诸事王子照看得你来,你若作不法,凭谁不能与你作福。不要乱跑门路,瞎费心思力量买祸受。除怡亲王以外,竟可不用再求一人拖累自己。为什么不拣省事有益的做,做费事有害的事?……若有人恐吓诈你,不妨你就求问怡亲王。况王子甚疼怜你,所以朕将你交与王子。主意要拿定,少乱一点,坏朕声名,朕就要重重处分,王子也救你不下了。特谕。
第一回“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蒙府本批:“因为传他,并可传我。”
从雍正的这段话来看,曹
不大被皇帝喜爱,雍正对他简直是声色俱厉。但怡亲王允祥却对他很好。曹
未丧命,同允祥的保护当有很大关系。
己卯本《石头记》是《红楼梦》较早的版本,内避“祥”、“晓”等字之讳。据吴恩裕、冯其庸先生考证,己卯本乃怡亲王府过录本,是怡亲王允祥之子弘晓带领手下抄写的(详见吴恩裕《曹雪芹丛考》第226页)。
过去,我们很不明白,怡亲王府抄写《石头记》干吗?这的确有点神秘。如果将《红楼梦》作者定为曹雪芹,这件事是不好解释的。现在,就显得顺理成章了。
怡亲王允祥与曹
有很深的友谊。那么,曹
会不会在写书时将允祥写入呢?如若写入了,怡亲王府就会大感兴趣,从曹
处将书要来,抄录一部,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考察《红楼梦》中的人物,其中和蔼可亲的北静王很可能就是以允祥为原型的。书中的北静王对贾宝玉十分垂爱,这同允祥与曹
的关系简直一般无二。
书中的北静王“年未弱冠,生得形容秀美,情性谦和”,与贾家有“世交之谊”,一见贾政就问:“那一位是衔宝而诞者?几次要见一见,都为杂冗所阻,想今日是来的,何不请来一会。”见了贾宝玉后,又对贾政夸赞道:“令郎真乃龙驹凤雏。非小王在世翁前唐突,将来‘雏凤清于老凤声’,未可量也。”又让宝玉常去王府“谈会谈会”,这真应了雍正的话:“王子甚疼怜你!”
怡亲王府抄录的己卯本《石头记》的存在,是曹
作《红楼梦》的又一铁证。
被雍正皇帝御封为“原不成器”的曹
,怀着无限的愤懑与悲哀创作了以自己家庭为原型的文学巨著《红楼梦》。可是,他不敢声明这是他的作品。因为他是一个罪人,曾交通皇帝的政敌,性命保住就算万幸了,还敢写书?再者,雍正朝的文字狱相当厉害,许多人无缘无故地就被砍头、抄家,更何况他这样的钦犯?雍正初年,礼部侍郎查嗣庭因为出了“维民所止”的四字试题,竟被革职拿问,死于狱中。死后还被戮尸示众,儿子被处死,家属被流放。查嗣庭之所以丧命,是因为一个牵强附会的解释,据说“维民所止”里的“维止”二字是“雍正”二字“去其首”。
在这样森严的文网下,一般文人尚且战战兢兢,作为钦犯的曹
不敢承认自己的著作权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所以,他在《红楼梦》一开始就声明:
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简,不得谓其不均也。
第二十二回并未明写谁为凤姐执笔。但第二十八回,有一段宝玉为凤姐执笔的描写:
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甲戌“凡例”)
虽然《红楼梦》创作于乾隆年间,文网不至于像雍正朝那样森严,然而曹
还是心有余悸。
不敢公开言明自己是作者,但又不甘心失去著作权,怎么办呢?只好采用批书的办法,自己评点自己的作品,同时利用一切可能之处透露自己是作者。事实上,曹
所取的“脂砚斋”这个笔名已经透露了他是《红楼梦》的作者。
首先,“脂”者,脂粉也,胭脂也。在“作者自云”里,“作者”自称曾生活在少女堆里,并且写的是自己的经历。我们再看看书中的贾宝玉,不但成日在脂粉堆里混,而且还爱吃姑娘嘴上的胭脂,他住在“怡红院”,自称“怡红公子”。“砚”字拆开来就是“石”、“见”,也就是《红楼梦》中所“见”到的那位“石兄”。“脂砚”合在一起,所蕴涵的意义就是,脂砚不但是怡红公子,还是书中的那位“石兄”。所以“脂砚”既是作者,又是贾宝玉之原型。且不要以为我在钻牛角尖,因为曹
本人就很擅长这一套。在他的批语里,这种谐音、拆字法就用了不少,如“英莲”作“应怜”,元、迎、探、惜作“原应叹息”,“柳拆卯字,彪拆虎字”等。
曹
既是《红楼梦》的批者,又是《红楼梦》的作者,所以,无论行文还是批语都带有他自己的痕迹,受他生活经历之影响。
曹
曾在江南生活过很长时间,所以对南方相当熟悉,也很有感情。《红楼梦》一开始,就是从苏州写起的,林黛玉之父林如海,亦在扬州作盐政。《红楼梦》的行文中,亦常有“南北互用之文”。第三十九回,小厮赶着平儿叫“姑娘”。己卯夹批:“想这一个‘姑娘’非下称上之姑娘也。按北俗以姑母曰‘姑姑’,南俗曰‘娘娘’,此姑娘定是‘姑姑娘娘’之称。每见大家风俗,多有小童称少主妾曰‘姑姑娘娘者’。按此书中若干人说话语气及动用前照饮食诸赖(类)(戚序本作“动用器物饮食诸类”),皆东西南北互相兼用,此姑娘之称,亦南北相兼而用无疑矣。”
庚辰五十二回夹批:“此‘姑娘’亦‘姑姑娘娘’之称。亦如贾琏处小厮呼平儿,皆南北互用一语也,脂砚。”
庚辰五十三回夹批:“此亦南北互用之文,前注不谬。”
曹
对江南心向往之,时时追忆,如庚辰五十四回夹批:“细腻之极!一部大观园之文若食肥蟹,至此一句,则又三月于镇江江上啖出网之鲜鲥矣!”
(二)脂砚斋何人
刘铨福跋甲戌本,曾说过:脂砚与雪芹同时人,目击种种事,故批笔不从臆度。
他注意脂砚斋其人,不过一切都是想当然而云然,他也无法知道脂砚斋是什么人。脂砚斋与雪芹的关系那般密切,又岂止“同时人”而已呢?最早提到脂砚斋的,还要算“思元斋”(裕瑞,著《枣窗闲笔》)。他说: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
裕瑞生得不晚,可是《枣窗闲笔》是部很晚的书,作年虽不可考,但书内评及七种《续红楼梦》和《镜花缘》,可知已是嘉道年代的东西,离雪芹生时却很远了。作者论高本后四十回之为结书,推崇雪芹原作,斥高氏续貂以及后来“续梦”之流的恶劣极为淋漓透彻,眼光犀利,实是《红楼梦》考证辩诬第一人。但可惜他提到关于雪芹家事的掌故不免望风捕影,不尽靠得住!单就此处所引数语而言,其中也有错误。但他说脂砚斋为雪芹之叔,其立说之因,大约在于他所说的: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他既然相信了这个传“闻”,又见脂砚斋与“宝玉”同口气同辈数,故此才说脂砚斋也是雪芹的叔辈。他这个“闻”本身也不过是“自传说”的一种变相,小小转换,本质列殊,因此思元斋的推论说脂砚斋是“其叔”也不过是附会之谈。
其次,是胡适的考证。他根据甲戌本上的脂批,看出:“脂砚斋是雪芹很亲近的族人……他大概是雪芹的嫡亲弟兄或从堂弟兄……松斋似是他的表字,脂砚斋是他的别号。”及至他看到了庚辰本的脂批以后,乃又说:现在我看了此本,我相信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脂砚”只是那块爱吃胭脂的顽石,其为作者托名,本无可疑。
可是我们拿三个真本的脂批对勘,便知道满不是那么回事。最有力的证据是甲戌本上第一回的一条眉批:“甲午八月”的“泪笔”,前面提到雪芹已逝,后来又说:今而后唯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这明明是脂砚斋的话,他指明“一芹一脂”,又说“余二人”,这个余二人,也就是一芹一脂,芹已死,脂在悼亡伤逝而已,怎么还能说脂即芹呢?
(三)畸笏叟和脂砚斋到底是一人还是二人,他与曹雪芹是什么关系
脂砚斋和畸笏叟是脂评的主要撰写人,在《红楼梦》的早期抄本上,有脂砚斋署名或系年“己卯冬(夜)”可以肯定为其批语者有七十条,署“畸笏(叟,老人)”的评语或系年“壬午”、“丁亥”等可以确定出于其手的共九十四条。而今存甲戌、己卯、庚辰本均题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己卯、庚辰本又有“脂砚斋凡四阅评过”的题记,故今存三千条左右的脂评大多数应为脂砚斋所批。畸笏叟与脂砚斋到底是一是二?其身份如何?目前意见还未能统一。
有人主张畸笏叟即脂砚斋,其主要理由是:
(1)畸笏之名是“壬午”(1762)年开始出现的,“畸笏”出现后即不见脂砚斋的署名。
(2)两者评语的方法、用字、题材、感叹、口气等均类似。
(3)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有眉批:“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寥寥]矣,不怨夫!”“前批知者聊聊[寥寥],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乎!”两批应出一手。据而推论,前条批者脂砚即后条批者畸笏,两者本为一人。然因前条批语可以释为畸笏所批,故此推论尚有争议。1964年,靖本批语抄件传出,上引后条批语作:“前批知者聊聊,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这样,畸笏叟与脂砚斋就显然是两个人了。只是靖本迷失,尚无确切不移的直接文献证据。
畸笏和脂砚斋的身份及其与曹雪芹的关系问题,也有诸多不同的说法。认为脂砚斋即畸笏者,或谓其即作者曹雪芹之续妻,小说人物史湘云的原型,或谓其即作者之叔曹
。
然而脂砚斋及畸笏的批语有明显非出自女性之手者。如第十八回在“龄官自为此二出非本角之戏,执意不作,定要作《相约》、《相骂》二出”句下己卯、庚辰、蒙戚三本均有双批言及“余历梨园子弟广矣,各各皆然,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诸语,显示脂砚斋是个惯养戏子的纨袴,决非女子;而庚辰本第二十四回醉金刚一段有署“壬午孟夏”的眉批,称“余卅年来得遇金刚之样人不少,不及金刚者亦不少,惜书上不便历历注上芳讳,是余不是心事也”,证明畸笏有过与市井流氓交往的经历。而且,曹
此人的存在亦未曾得到文献证实。
其实,畸笏和脂砚斋的身份可以根据其批语的内容和特征推知。从畸笏的批语可以推知他极可能是作者曹雪芹的父辈曹
,因为:
(1)甲戌本第二十八回页十在“有不遵者连罚十大海”旁有批:“谁曾经过?叹叹。西堂故事。”庚辰本同回亦有眉批:“大海饮酒,西堂产九台灵芝日也。批书至此,宁不悲乎。壬午重阳日。”据曹寅《楝亭集》及施瑮《病中杂赋》之八诗注,“西堂”是江宁织造署内的书斋,曹寅曾自号“西堂扫花行者”,故自幼在江宁由曹寅抚养长大、后来又经康熙帝特旨挑选为曹寅嗣子并继任江宁织造的曹
,见到“大海饮酒”就不禁联想起当年在江宁的生活,从而不胜感慨了。
(2)庚辰本第十七回、十八回在“那宝玉未入学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几千字在腹内了”句旁有批:“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此批应出自畸笏之手,“先姊”应即曹寅长女平郡王纳尔苏妃,亦即曹
之姊。小说中的元春就是以她为生活原型的。
(3)甲戌本第十三回在秦氏托梦一段眉批:“‘树倒猢狲散’之语全[今]犹在耳,曲指三十五年矣!伤哉,宁不恸杀!”(又见庚辰本)同回末在凤姐想到宁府五弊上方眉批:“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令余想恸血泪盈。”(又见靖本批语抄件)均应系畸笏于壬午(1762)所批。“三十五年”前正是曹
被抄家的一年(“三十年”系据成数),亦即雍正五年底六年初,所以他加批如此悲痛。
(4)靖本批语抄作第122条为第五十三回回前长批,内有“亘古浩荡宏恩无所,母孀兄先无依,变故屡遭不逢辰,令人断肠心摧”。而此语恰恰与曹
的身世相符。康熙五十一年夏曹寅病故,未满三年其子曹颙又突然病死,曹
由康熙帝特旨入嗣并继任江宁织造,当时其母舅、苏州织造李煦奏折亦有“圣主浩荡,洪恩一至于此”之语;而曹
在雍正年间屡遭严谴,后又因骚扰驿站、亏空帑金等抄家、革职、枷号,确系“变故屡遭”。
曹
在乾隆二十七年壬午(1762)约六十五岁,比曹雪芹长二十岁左右,所以他自称“叟”、“老人”、“老朽”。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情节,也是他“命芹溪删去”。靖本批语署年最晚者为“辛卯”,所以曹
在乾隆三十六年(1771)还活着,其时他已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
脂砚斋年龄与曹雪芹相近,大概是他的堂兄弟。如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合回描写宝玉害怕严父一段旁批:“余初看之不觉怒焉,盖谓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写其照,何独余哉?信笔书之,供诸大众同一发笑。”脂砚斋与作者随便开玩笑,显系年龄相近。有的批语点出素材时,透露脂砚斋与作者曾共同参与其事,如第七十四回写凤姐借当事,庚辰本有句下双批:“盖此等事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再如第七十七回抄检大观园后庚辰本有句下双批:“况此亦此[是]余旧日目睹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非搜造而成者。……此一段,不独批此,直从抄检大观园及贾母对月兴尽生悲,皆可附者也。”又如第三十八回写宝玉叫烫合欢花酒,庚辰本亦有双批:“伤哉,作者犹记矮幽页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这类批语显示脂砚斋应与作者曹雪芹年龄相近,且曾在同一个大家庭内生活,则两人的关系自以堂兄弟为近是。清代嘉庆、道光年间的爱新觉罗·裕瑞在其《枣窗闲笔》中曾称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叔父,或许是把畸笏叟误以为脂砚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