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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寻径:解不尽读不完的红楼梦
1.12.5 五、秦可卿

五、秦可卿

(一)病得蹊跷

在今传本《红楼梦》中,秦可卿之“病”是一桩谜案。小说第五回写宁荣二府女眷于会芳园内设宴赏梅,“一时宝玉倦怠,欲睡中觉,贾母命人好生哄着歇息一回再来”。这时,秦可卿应声而出,主动向贾母领受照护“宝二叔”的任务。这是秦可卿作为《红楼梦》中的一个重要人物首次登扬。第七回,王熙凤应尤氏之邀,领宝玉到宁府喝酒抹骨牌,秦可卿再次出场,并把自己的小兄弟秦钟介绍给贾宝玉。从这次公开出场中,读者还丝毫看不出秦可卿有“病”在身的任何征兆。但是,到了第十回,秦可卿的婆婆尤氏同贾璜家的谈话中却说:“他这些日子不知怎么了……到下半日就懒待动了,话也懒待说,眼神也发眩。”读者从这里得知,秦可卿已经患病了。此后,小说中又写了请医调治等情节,暗示秦可卿不但有病,而且似乎病得重的样子。接着,第十一回写王熙凤、贾宝玉二人去宁府探望病中的秦可卿。小说中写道:

秦氏拉着凤姐儿的手,强笑道:“这都是我没福!这样的人家,公公婆婆当自家的女孩儿似的待。……就是一家子的长辈同辈之中,除了婶子不用说了,别人也从无不疼我的,也从无不和我好的。如今得了这个病,把我那要强心一分也没有了。公婆面前未得孝顺一天;就是婶娘这样疼我,我就有十分孝顺的心,如今也不能够了。我自想着,未必熬得过年去呢。”

果然不出所料,秦可卿一“病”不起,没有“熬”得过春天,竟匆匆地离开了人世,结束了她的一生。

(二)死得迷离

在“诗礼簪缨”的贾府里,秦可卿位居重孙媳妇的地位,其丧礼办得场面之大,花费之奢,即或是天潢贵胄、金枝玉叶的哀荣也不过如此而已。尤其令人惊诧的是,小说第十四回写贾府为秦可卿送殡时,前面铭旌上大书:“诰封一等宁国公冢孙妇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享强寿贾门秦氏恭人之灵柩。”据有关“命妇”品级记载,五品龙禁卫之妻应为“宜人”,所谓“恭人”,其夫品级应为四品或为将军一级(如奉国将军)。秦可卿铭旌上书“恭人”是误写还是有意将秦氏与“威烈将军”贾珍扯在一起?其次,秦可卿死时的年龄虽无明文记载,但我们可以从其夫贾蓉的年龄上推算出一个约数。小说第十三回写贾珍为了使秦氏的丧事更风光,花了一千两银子走后门给儿子贾蓉捐了个“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的头衔。当时贾珍递给大明宫掌官内监戴权一张红纸履历,上写着:

江南江宁府江宁县监生贾蓉,年二十岁。曾祖,原任京营节度使世袭一等神威将军贾代化。祖,乙卯科进士贾敬。父,世袭三品爵威烈将军贾珍。

按封建贵族之家的婚姻习俗,贾蓉“年二十岁”的话,秦可卿是年小则要十八九岁,大则也不会超过二十二三岁。也就是说,秦可卿死时的年龄一般应在二十岁左右,是一个青春早亡之人。按秦可卿在贾府的身份和死时的年龄来说,其铭旌上大书“享强寿”三个字,这不是一个绝妙的讽刺吗?因为,所谓“强寿”者,即长寿也。《公孙龙子·通变论》篇有云:“黄其正矣,是正举也。其有君臣之于国焉,故强寿矣!”这段文字翻译成今天的白话,意思是说:“黄色是一种纯正的颜色,如果举个例子来比喻的话,就好像国中的君臣一样,君臣各在其位,国家就会强盛而长久了。”在这里,“强寿”一词释作强盛、国运久长之意。当然,如果有人说《通变论》篇中的“强寿”,指的是国家命运,而非指人的寿命短长,不能说明问题。那么,王充《论衡·气寿篇》所述“疆(强)寿弱夭,谓禀气渥薄也”。这段文字却是指人的寿数。其大意是说,人所以有“强寿”和“弱夭”之别,根本原因在于人“禀气”有“渥薄”之不同。俗话说,古人五十而称老,六十曰耆,七十曰稀,八十曰耋,九十曰耄。古人活五十者可谓“享强寿”,而秦可卿一生只活了二十来岁,生命短促,实为“弱夭”,怎么能称得起“享强寿”呢?其实,曹雪芹如此写法,并非是一时疏忽,用错了词儿。这只要联系一下《红楼梦》中对秦可卿生前死后的种种异样描写,就不难发现作者另有隐微幽曲之意,正是以此启迪读者去思考秦可卿的真正死因。

小说第五回写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警幻仙子让他翻看了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上所列的每个女子的判词,听了《红楼梦》十四支曲。在李纨的判词之后,有一张画和画中人的判词,其原文是:

诗后又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其判云:“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在《好事终》曲文中又写道:

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总括图画、册词、曲文的意思,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印象,即金陵十二钗正册最末一个女子具有下列特征:①她是属于宁府里的人;②这个女子“擅风情”、“秉月貌”,因“情”犯“淫”;③这个女子的结局是自缢于高楼。但是,以今传本《红楼梦》中所描写的每一个女子的身世结局来对照册词和曲文中所隐括的意思,可以肯定地说,没有一个女子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秦可卿是宁府的人,“生得形容袅娜,性格风流”,接近册词和曲文中所指的人,但因情犯淫,悬梁自尽一点,又与今传本《红楼梦》中写其因病而死的情节相悖。对这个恍惚迷离的矛盾现象应该如何解释呢?早期脂评本的发现,为我们提供了解开此谜的线索。

(三)早期抄本的提示

甲戌本第十三回有一条眉批写道:“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经查早期抄本《红楼梦》证明,这一回正文连同夹批存不足八页,如果除去文中的夹批和后来添加的文字,“少却四五页”的批语是可信的。那么,曹雪芹删去原稿中“天香楼”节的具体内容和原因又是什么呢?几年前在南京出现的“夕葵书屋”藏抄本《红楼梦》独有的一百五十条批语,其中第十三回前有一条长批提供了一些细节。原批说: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故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

从这条批语中可以知道,《红楼梦》作者最初计划是将秦可卿写成一个“淫妇”的典型以与“节妇”典型李纨相映照,故把秦可卿的结局写成“淫丧天香楼”,而非如今传本中所写的因病而死。但是,后来因脂砚斋、畸笏叟等人的“建议”又做了删节。所以,壬午之春畸笏叟看了雪芹的修改稿后,写下了这样一条批语:

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也。叹,叹!

脂砚斋和畸笏叟是曹雪芹写作《红楼梦》的合作者,最了解作者的写作计划和意图。因此,脂批所披露的有关细节具有权威性,是我们断定秦可卿最初死因的最有力的直接证据。

除上引的脂批外,民国年间上海晶报副刊发表臞蝯的《佚话》和新发现的朱衣《秦可卿淫上(丧)天香楼》一文也是秦可卿自缢而死的有力旁证。如果朱衣家藏的早期抄本《红楼梦》尚留存于世间,有朝一日得公之于广大《红楼梦》读者和研究者面前,这桩“红楼”谜案也就无需人们再枉费笔墨了。

自缢而死,谓之“强死”或“横死”。《左传》文公十年下记有:“初,楚范巫矞似谓成王与子玉、子西曰:‘三君皆将强死’。”《义疏》释“强,健也,无病而死,谓被杀。”《会笺》释“强,健也。谓无病而死,被杀或自缢之类,皆是也。”王充《论衡·死伪篇》中也说,“何谓强死?谓……命未当死而杀邪。”秦可卿年当青春,“自缢”而死,实属“强死”一类。但是,从上述有关“强死”的解释中可以看出,秦可卿铭旌上所写的“强寿”一词中的“强”字,无论从字面上还是从引申意义上来说,都不能直接释为“强死”之意的。过去有人把“强寿”中的“强”字说成含有“强死”之意,这完全是因为没有弄清楚“强寿”一词的来历的缘故。“强死”一词与“强寿”一词意思根本不同。然而了解“强死”一词的含义,对理解《红楼梦》中的某些情节还是有帮助的。例如,小说第十三回写秦可卿丧音传出之前,王熙凤梦中见到秦氏的魂魄,嘱咐贾家后事两件。第一百十回写鸳鸯自缢时见到秦可卿的鬼魂,并对她说:“我在警幻宫中,原是个钟情的首座,管的是风情月债,降临尘世,自当为第一情人,引这些痴情怨女,早早归入情司,所以我该悬梁自尽的。”一般说来,这种描写缢鬼出没之类的事情无疑是荒诞、迷信的。但是,《红楼梦》中秦可卿鬼魂的两次出现,却是与作者写她“强死”有关的。《左传》昭公七年下有“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冯(凭)依于人,以为淫厉”。秦可卿“魂托凤姐”和为鸳鸯女自缢“引路”的描写,正是作者有意以此类典故,暗隐秦可卿非死于病,而是“强死”,给读者留下一个“追踪觅迹”的线索。

诚如有人所说,在曹雪芹的笔下,凡属苟且之事,暧昧之行,虽笔不胜书,激扬其语如史笔之严,但莫不含蓄其词如诗人之厚。所谓秦可卿“享强寿”云云,即是未删之笔中的典型一例。

附:

秦可卿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说明】

这一首说的是秦可卿。

判词前“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这是暗示秦可卿的死是自杀。

【释词】

①情天情海:男女风月之情无止境。

②幻情身:人们被性爱迷惑不易解脱。

③情:谐“秦”字音,暗指秦可卿。

④主淫:导致淫滥。

⑤漫言:不要说。

⑥不肖:不长进的儿孙。

⑦造衅开端:首先开坏头。

⑧宁:指宁国府。

【今译】

风月之情广大无边情爱无穷,情爱相逢就要导致淫乱私通。

不要说不肖子孙都出在荣府,首先堕落败家的还得要数宁。

【解析】

秦可卿是宁国府长孙贾蓉的妻子、贾珍的儿媳。她“生的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是贾母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的人。现在通行的《红楼梦》里是说她得病,久治无效死了。这同判词的预示完全矛盾。“情既相逢必主淫”,是说她有男女私通的丑事,并且因此“悬梁自缢”。有一条脂砚斋批语为我们解开了这个谜。甲戌本《石头记》第十三回脂批说:“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这就明确说秦可卿是因丑事败露在天香楼上吊自杀的,与判词及画一致。所谓“用史笔”,是说不明写,但字里行间有贬恶诛邪之义。脂砚斋是同曹雪芹关系极密切的人,他觉得秦可卿能够给凤姐托梦,对“贾家后事”料得准确,劝凤姐预留退步,其用心使脂砚斋“悲切感服”,原谅了秦可卿,因而“命芹溪(曹雪芹号)删去”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节。后来作者又补写了秦可卿因病致死的过程。但删得不彻底,判词前的“画”的内容没改写,判词也没动。书中其他地方也留下蛛丝马迹,如第十三回写秦可卿死讯传出后,“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如果是久病致死,大家都有精神准备,还“纳罕”、“疑心”什么呢?因此可以确定无疑地说,秦可卿是主动或被迫地堕落了,并因此丧命。那么她究竟同谁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呢?第七回里,宁府的奴才焦大喝醉酒耍酒疯,骂出了真话:“我要往祠堂里哭太爷去!那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生来,每日家偷鸡戏狗,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这爬灰的就是秦可卿的公爹贾珍。秦可卿一死,“贾珍哭的泪人一般”,按封建礼法,这是不成体统的。这时贾珍的老婆尤氏又恰好“犯了旧疾,不能料理事务”,其实是怕丑托病不出。贾珍坚持要殓以极珍贵的上等棺木,并拍手打掌地要尽其所有为一个年轻媳妇办丧事,闹得沸沸扬扬,惊天动地,都是蹊跷事。丫环瑞珠触柱而死,决不会是出于对主子的忠心去“殉主”,肯定与秦可卿的非正常死亡有关。很可能是她撞见了贾珍乱伦的丑事,惧怕贾珍处死她,才自杀了。

《红楼梦》写了贾家水、代、文、玉、草五代人。第一代贾演、贾源是创业的一代;第二代贾代善、贾代化是守业的一代;第三代贾敬、贾赦、贾政都是草包,开始走下坡路;第四代贾珍、贾琏等奢侈淫乐,无恶不作,成了狗彘不如的败类;第五代贾蓉、贾蔷一辈就更提不起来了。《红楼梦》的悲剧在很大程度上是封建阶级后继无人的悲剧,“一代不如一代”的悲剧。作者在这里写贾珍一家的糜烂生活,不仅仅是谴责这种乱伦关系,而是要暴露以此为开端的全面的腐败堕落。

好事终

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说明】

这首曲唱的是秦可卿。

《好事终》,指秦可卿与贾珍乱伦的丑事告一段落,曲名含着明显的讽刺意味。

【释词】

①落香尘:说美人死亡。唐代杜牡《金谷园》诗:“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犹似坠楼人。”(咏叹晋代石崇爱妾绿珠跳楼自杀事)此曲第一句即从这首诗化出。

②擅风情:卖弄风情。

③秉月貌:具有美丽的容貌。

④箕裘颓堕:家族传统被破坏。典出《礼记·学记》:“良治之子,必学为裘;良弓之子,必学为箕。”意思为:好的铁匠的儿子,一定先学补缀皮衣,以便将来接班补金属器具;好的弓匠的儿子,一定先学做簸箕,以便将来接班做弓弩。以后“箕裘”一词就成了继承家族传统的代词。

⑤皆从敬:都是从贾敬开的头。

⑥首罪宁:责任首先在宁国府。

⑦宿孽:罪恶。

【今译】

晚春时节画梁之上美人自尽。卖弄风情,依恃美貌,就是败家的祸根。传统中断后继无人是从贾敬开始,家业败落始于宁府家风不正。说到底罪恶之源在于风月之情。

【解析】

从曲子开头几句看,作者似乎是把贾家败落的责任归到秦可卿身上。其实细看书中情节,不过是通过秦可卿把宁府贾珍、贾蓉、贾敬等人牵出来,进行暴露和鞭笞。秦可卿的堕落是主动还是被迫不得而知,但无论从哪个角度说,贾珍都是主要责任者。秦可卿出身并不高贵,是其父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孤儿。贾珍这个无耻的酒色之徒垂涎其表,不顾伦理关系,勾引她堕落,导致她自杀,应该是合理的推测。由此再进一步,作者以为贾珍的堕落,责任又在其父贾敬。这个贾敬一心想当神仙,整年烧丹炼汞,“只在都中城外和道士们胡羼”,完全放弃了家业和对子孙的教育。于是贾珍、贾蓉父子“只一味享乐不了,把宁国府翻了过来”,也没人敢来管他们。子孙不肖,后继无人,不败何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