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亮的灯盏
当然,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这个问题。让我们看看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吧。我们时常听人说起“商店女郎”。事实上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人。有的只是在商店里工作的女店员,她们以此谋生。可为什么要把她们的职业用作形容词呢?这对她们并不公平。我们可没管住在第五大道上的姑娘们叫“结婚女郎”。
卢和南希是一对好朋友。因为在老家吃饭都成问题,她们就来到这个城市找工作。南希今年十九岁;卢二十岁。两个人都是活泼可爱的乡下姑娘,也都没有当演员的雄心壮志。
高高在上的小天使引导着她们找到了一所便宜而且体面的公寓。两人都找到了工作,开始拿薪水了。她们仍然是好朋友。又过了六个月,我才请你走上前,把你介绍给她们。好管闲事的读者们:这两位就是我的女朋友,南希小姐和卢小姐。你和她们握手的时候,请留意她们的打扮——不过可得小心点。是的,要小心点;否则她们也会像赛马场包厢里的女士一样,要是你老盯着她看,她准没什么好脸色的。
卢在一家手工洗衣房里做烫衣工,是计件算薪水的。她穿着件很不合身的紫色衣服,帽子上的羽饰也长了四英寸;可她的貂皮手笼和围巾是花了二十五美元买来的,而到了快换季的时候,这些在橱窗里的标价就成了七美元九角八分了。她面色红润,淡蓝色的眼睛闪闪发亮,对生活的满足让她显得神采奕奕。
南希就是你所说的那种商店女郎,你总爱这么说。事实上根本就不存在这一类人;不过有一些顽固的人总是要找出这类人;那么姑且就把南希算作这一类吧。她梳着蓬巴杜式的高耸的发型,刘海却齐整得有些过分。她的裙子是用廉价衣料做的,不过式样倒还时兴。她没有皮大衣来抵挡早春的寒意,但她得意洋洋地穿着她的呢料短大衣,仿佛那是用波斯羔羊皮做的。那些不屈不挠地寻找典型的人哪,她的脸上和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正是典型的商店女郎的神情。那是对虚度青春的无声的、轻蔑的抗议;那是对即将到来的报复悲伤的预言。即便是在她放声大笑的时候,脸上也依然挂着那种神情。你也能在俄罗斯农夫的眼睛里看到同样的神情;当加百列吹响最后审判的号角时,我们中间那些还活着的人在加百列的脸上也能看到这样的神情。那是本该让男人们觉得羞愧不安的神情;可他们却总是满脸堆笑地送上鲜花——背后总是别有居心。
现在你可以举举你的帽子走开了。你接受了卢愉快的“再会”,和南希甜蜜但却带有讽刺意味的微笑。不知怎么的,那微笑似乎总会从你身边擦过,像一只白蛾一样扑扇着翅膀飞过屋顶,飞上云端。
她们两人在街角里等着丹。丹一直是卢忠实的追随者。你是想问他可靠吗?这么说吧,要是玛丽需要雇十来个人手替她找回她的羔羊,丹总会毫不犹豫地帮忙的。
“你不冷吗,南希?”卢说,“你可真是个傻瓜,居然还待在那家老店子里,每周只拿八美元的薪水!上个星期我足足挣了十八元五角钱。当然,烫衣服不像站在柜台后面卖花边那样体面,但是能挣更多的钱。我们烫衣工每周至少能挣十元。我也不认为这活儿有什么好丢脸的。”
“那你就干呗,”南希翘了翘鼻子说,“我还是要拿我每周八元的薪水,住走廊尽头的小房间。我就喜欢待在有漂亮东西和时髦人物的地方。还有很多机会等着我呢!前几天我们那儿手套部的一个姑娘就嫁给了一个匹兹堡来的——炼钢的,或是铁匠什么的家伙——身价有一百万美元呢。总有一天我也要找个有钱人。我这可不是在吹嘘我的长相或是别的什么;可是只要有大奖提供,我都要碰碰运气。待在洗衣店里能有什么机会?”
“嘿,我可就是在那儿遇上丹的。”卢得意地说,“他来拿他礼拜日穿的衬衫和衣领,刚好看见我在第一张桌子上烫衣服。姑娘们都争着在第一张桌子上干活。埃拉·马金尼斯那天刚巧病了,我就顶替了她的位置。他说他第一眼就注意到我的胳膊是多么浑圆雪白。我把袖子给卷起来了。也有些上等人会到洗衣店来。你很容易就能认得出他们,他们总是把衣服放在手提箱里,一眨眼的工夫就走了进来。”
“你怎么能穿这样的背心,卢?”南希眯着眼睛,带着温和而又嘲笑的目光瞅着那件让人讨厌的东西,“它只能说明你的品位实在是太糟糕了。”
“这件背心?”卢睁大了眼睛,生气地说,“哎,它可花了我十六元呢。本来要值二十五元。一个女人把它送来洗,可再也没来拿。老板就把它卖给了我。这上面还有好多手工刺绣呢。你还是说说你自己身上的那件又难看又普通的东西吧。”
“这件又难看又普通的衣服,”南希平静地说,“可是仿照范·阿尔斯丁·费希尔太太的一件衣服款式做的。店里的姑娘们说去年她在我们店里总共花了一万二千元。我这件是自己做的,花了一元五角。你在十步以外的地方根本看不出我的这件和她的有什么区别。”
“哦,那好吧,”卢和善地说,“要是你想饿着肚子装模作样,那就随你吧。我可还是要好好干活,多挣些钱;隔一段时间给自己添置点漂亮衣服,只要我买得起。”
就在这个时候,丹来了——他打着活扣领带,看上去很沉稳,丝毫没有沾染上城市里的浅薄习性——他是个每周挣三十美元的电工。他用罗密欧似的忧伤的眼神望着卢,觉得她的刺绣背心简直就像是一张蛛网,任何苍蝇都会快乐地投入它的怀抱。
“这是我的朋友,欧文斯先生——和丹福斯小姐握握手吧。”卢说。
“真高兴能认识你,丹福斯小姐,”丹伸出手说,“我经常听卢提起你。”
“谢谢,”南希冰冷的指尖碰了碰丹的手指,说道,“我也听她说起过你——有那么几次吧。”
卢咯咯地笑了起来。
“这种握手的姿势你也是从范·阿尔斯丁·费希尔太太那儿学来的吗,南希?”她问。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也能放心地跟着学学。”南希说。
“哦,这我可学不来。这姿势实在太赶时髦了。把手抬得那么高,还不是为了卖弄一下钻石戒指。等我有那么几枚再学也不迟。”
“还是先学学吧,”南希精明地说,“这样你就有更多的机会弄到戒指。”
“好了,对于你们的争论,”丹保持着他一贯的愉快的笑容说,“我有个提议。虽然我不能带你们去蒂凡尼珠宝店尽尽我的本分,可去看看杂耍表演你们觉得怎么样?我已经买好了票。既然不能同戴着真正的钻石戒指的人握手,那就去看看舞台上的钻石怎么样?”
这位忠实的随从在人行道上紧挨着路边走;卢走在他旁边,穿着鲜亮的漂亮衣服,就像一只骄傲的小孔雀;而南希则走在最里面,身材苗条,衣着像麻雀一样素淡,可走路的姿势却俨然是范·阿尔斯丁·费希尔太太的架势——他们三个人就这样出发去享受花销不大的晚间消遣了。
我想大概没有多少人会把一家大型的百货商店看做是教育机构。可对南希来说,她工作的地方倒是让她有不少的收获。她整天被那些带着高雅精致的气息的漂亮东西包围着。要是你整天待在那样奢华的氛围里,不管付账的是你还是别人,你都可以尽情地享受那种奢华。
她接待的顾客多半是些女士,她们的打扮、举止和在社交界的地位都堪称典范。南希开始从她们身上学习——按照她自己的想法从每个人身上学习最精华的东西。
她从一个人那儿学来了某种手势,并时常揣摩练习;又从另一个身上学到了意味深长地扬一扬眉毛的神态;还从其他人那儿学来了走路、拎包、微笑、和朋友打招呼以及和“地位低下的人”说话的姿态。从她最喜爱的典范范·阿尔斯丁·费希尔太太那里,她学来了那样绝妙的东西——低沉悦耳的嗓音,像银铃一样清脆,又像画眉的啼声一样婉转。她浸染在这样充满上流社会的高雅和良好教养的气氛中,不可能不受到深刻的影响。人们常说好习惯要胜过好原则,那么或许我们也可以说,好风度胜过好习惯。父母的教导也许不能使你坚持新英格兰式的道德;可要是你坐在一把笔直的靠背椅上,把“棱镜和朝圣者”反复念上个四十遍,魔鬼也会躲你远远的。每当南希用范·阿尔斯丁·费希尔的声调说话时,她就会因为“贵人理应品格高尚”而陶醉不已。
在大百货商店这所学校里还有一种学问的来源。要是你看到三四个商店女郎凑在一起,手镯晃得叮当直响,显然在聊一些琐碎的小事,你可不要以为她们是在批评埃塞尔脑后头发挽起的式样。这种碰头也许没有男人们的审议会那样庄重;可它的重要性也绝对不容忽视,就像夏娃和她的大女儿在第一次召开的会议上让亚当明确了他在家庭中的位置。这是女性为了对抗世界的共同防御和攻守策略的交流大会,世界就是一个舞台,而男人们则是观众,不停地朝台上扔花束。女人是最无助的小动物——她们拥有小鹿的优雅,却没有它的矫捷;她们拥有小鸟的美丽,却没有它高飞的本领;她们拥有蜜蜂的甜蜜,但却没有它的——哦,还是不用这个比喻为好——没准有人会被蜇着。
在这次战争会议上,她们互相传递着武器,交流着她们在人生的战术中创造出来的策略。
“我对他说,”赛迪说,“你这个混蛋!你以为我是谁,尽敢跟我说这种话?你们知道他是怎么对我说的?”
各种颜色的脑袋挤在一块儿,棕色的、黑色的、淡黄色的、红色的、黄色的,应有尽有;得出了答案,定下了防守战略,只等着以后和共同的敌人——男人——交锋时大显身手。
南希就这样掌握了防守的艺术;而成功的防守对女人而言就意味着胜利。
大百货商店里的课程范围极其广泛。或许再也找不到比这更适合她的大学了,只有在这里她才能实现人生的梦想——抽中婚姻的奖券。
她在店里的位置很有优势。音乐部离她很近,她能有机会熟悉一流的作曲家的作品——至少也能让她在她一直跃跃欲试,想要跻身其中的社交界里装装音乐鉴赏的样子。她还从艺术品、昂贵讲究的纺织品和装饰品中吸收了潜移默化的影响,而这些几乎是女人全部的修养。
其他的姑娘们很快就看出了南希的野心。“瞧,你的百万富翁来了,南希。”只要任何看上去有几分气派的男人靠近南希的柜台,她们就会这样冲着她喊。男人们陪女人来买东西,在一边等着的时候,总会习惯性地溜达到手帕柜台旁,瞧瞧亚麻手帕。南希模仿出身高贵的姿态和她的天生丽质十分吸引人。因此有很多男人会在她面前故意摆阔。有些或许是货真价实的百万富翁;其他的显然只不过是些假装的冒牌货。南希知道该如何分辨。手帕柜台的尽头有一扇窗户;从那儿她总能看到成排的汽车等在下面的街道上。她渐渐发现汽车和它们的主人一样也有很大差别。
一次,一位讨人喜欢的绅士买了四打手帕,隔着柜台向她献殷勤,那神态简直就像科斐图亚国王。他走后,一个女店员对她说:
“怎么回事,南希,你对那个家伙怎么一点儿也不热情。我看他可像是个大人物。”
“他?”南希说着,又露出她那最冷淡、最甜美、毫无感情可言的范·阿尔斯丁·费希尔式的微笑,“我可不这么看。我看见他是坐车来的。一辆十二匹马力的汽车,司机还是个爱尔兰人!你看到他买的手帕了吗——是丝绸的!他还有指炎病。我要的是货真价实的大人物,我可绝不委屈自己。”
商店里有两个最“高雅”的女人——一个是女主管,另一个是出纳员——她俩都有那么几个“有钱的男朋友”,时不时地请她们去吃饭。一次,她们把南希也带去了。他们去了一家豪华的餐馆,在那里,除夕夜的餐桌都是提前一年订好的。再看看那两位“男朋友”,一个是秃顶——这都是奢侈的生活造成的;我们可以证明这一点,另一个则总爱用两种方式向你证明他身份高贵,经历丰富——他发誓说所有的酒都带有木塞气味;而他用的是钻石袖扣。这个年轻人发现南希身上具有令人难以抗拒的优点。他一向青睐商店女郎;而这个姑娘不但有她那个阶层的坦率,还具备了上流社会的举止谈吐。于是,第二天他就出现在商店里,买了一盒漂白的爱尔兰亚麻绣边手帕,并趁着这个机会郑重地向她求婚。南希却拒绝了他。十步远的地方,一个棕色的头发梳成蓬巴杜式的女店员一直在观望着。当那个失败的求婚者离开后,她便劈头盖脸地教训起南希来。
“你真是个十足的小傻瓜!那个家伙可是个百万富翁——他是范·斯基特斯老头的侄子。看上去对你也是真心的。难道你疯了吗,南希?”
“是吗?”南希说,“我没答应他,不是吗?他可不是像你想象的那样的百万富翁。他家里每年只给他二万美元的花销。那天吃晚餐的时候,那个秃顶的家伙因为这个还嘲笑过他。”
女店员眯着眼睛又凑近了些。
“嘿,那你到底想要什么?”她问道,因为没嚼口香糖,声音显得有些嘶哑,“你觉得这还不够吗?难道你想当摩门教徒,跟洛克菲勒、格拉德斯通·道威和西班牙国王这些人都结上一次婚?难道一年二万元还不够你花?”
在那双浅薄的黑眼睛的注视下,南希的脸微微红了一下。
“不光是钱的问题,卡丽,”她解释说,“那天吃晚餐的时候,他的朋友揭穿了他的谎话。他说他没和某个姑娘一起去过剧院,可事实并不是这样。我就是无法忍受爱说谎的人。总而言之——我不喜欢他;就是这样。就算是交易,我也不会选一个大甩卖的日子。不管怎么说,我要的是真正的男子汉。没错,我是在寻找目标;可他总要有些本事,不能只像储钱罐一样。”
“精神病院就是专门为你这样的人开的!”那个梳着蓬巴杜式的棕色头发的姑娘说着走开了。
南希继续用她那每周八元的薪水培养着这些崇高的想法——如果还算不上是理想的话。她啃着干面包,勒紧腰带,就这样日复一日,不知疲倦地追踪着那个未知的大“猎物”。她的脸上总是露出胆怯却又勇敢,甜美却又冷酷的微笑,仿佛天生注定要把男人作为猎物。商店就是她的猎场;有许多次,她似乎已经发现了真正的大猎物,举起来复枪瞄准;可总有某种深刻准确的本能——或许是猎人的,又或许是女人的——阻止她开枪,让她继续追踪下去。
卢在洗衣店里干得挺不错。她从每周十八元五角的薪水里拿出六元交食宿费。其他的大部分花在衣服上。和南希比起来,能让她提高品位和风度的机会少之又少。热气腾腾的洗衣房里除了工作还是工作,顶多再加上对晚上消遣的一些遐想。无数昂贵漂亮的衣服从她的熨斗下经过;或许她对于衣服日益增长的喜爱正是通过这个导热金属传到她身上的。
干完一天的活儿后,丹总会在外面等她,不管她站在什么样的光下,他都是她忠实的影子。
有时他老实而困惑地瞅着卢的衣服,它们在款式上并没有太多进步,倒是变得越来越花哨了;但这并不代表不忠实;他只是不喜欢它们在街上太惹人注目。
卢对她的好朋友也还像从前一样忠实。无论他们去哪儿,总要带上南希,这已经成了习惯。丹愉快热情地接受了这额外的负担。这么说吧,在这个寻找娱乐的三人组合里,卢提供了色彩,南希渲染了气氛,而丹则承担了重任。这个护卫穿着整洁但显然是做好的成衣,打着活结领带,带着可靠、亲切的智慧,从不大惊小怪,也不发牢骚。有一些人,当他们在你面前时,你常常会忽略他们,但他们离开后你却能清楚地想起他们,丹就是这样的人。
对南希高雅的品位来说,这些现成的乐趣有时多少会有些苦涩;可她还年轻,年轻人虽然还成不了美食家,但多换换口味总是无妨的。
“丹总是要我马上就嫁给他,”卢有一次对她说,“可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我靠自己。我自己挣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结婚后他肯定不会让我继续干活。南希,你干吗还待在那家商店里,吃饭穿衣服都成问题?只要你愿意,我立刻就能在洗衣店里给你找个位置。我觉得,要是你能多挣点钱,你也就不会那么高傲了。”
“我可不觉得自己高傲,卢,”南希说,“我宁可待在那儿,靠一点薪水生活。我想我已经习惯了。那里有我想要的机会。我可没指望老是待在柜台后面。每天我都能学到些新东西。和我打交道的尽是些高雅阔绰的人——就算我只是在为他们服务罢了;而且我也不会让任何一个机会从我眼前溜走。”
“找到你的百万富翁了吗?”卢取笑着问道。
“还没选出来,”南希回答说,“我一直在筛选呢。”
“天哪!你还想筛选他们!可别错过了什么人,南希——就算他的钱离你的要求还差上那么点儿。不过,你准是在开玩笑——百万富翁怎么会瞧得上我们这样做工的姑娘。”
“他们应该好好瞧瞧,这样可对他们有好处,”南希冷静地说,“我们这样的姑娘能教他们如何管好他们的钱。”
“要是有个百万富翁跟我说话,”卢笑着说,“我准会吓得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那是因为你还不认识他们。有钱人和一般人的区别就在于你得把他们看得牢牢的。你那件外衣的红丝绸衬里是不是有点太鲜艳了,卢?”
卢看了看她朋友的那件朴素的暗绿色短上衣。
“嗯,我倒不觉得——不过和你穿的那件像是褪了色的东西比起来可能是鲜艳了点。”
“这件短上衣,”南希沾沾自喜地说,“和范·阿尔斯丁·费希尔太太前几天穿的那件的款式完全一样。料子花了我三元九角八分。我想她的那件至少得多花一百多元。”
“哦,那好吧,”卢轻松地说,“我可不觉得就凭这样的衣服就能钓上个百万富翁。要是我比你先逮住一个,你可别太吃惊。”
说实话,恐怕也只有哲学家才能评判出这两个朋友各自理论的价值。有些姑娘骄傲挑剔,宁可待在商店和写字间里工作,勉强维持生活;可卢却不是这样,她在喧闹沉闷的洗衣店里快活地熨着衣服。她的薪水足可以让她过得舒服自在;她的衣服也因此越来越多,有时她还会不耐烦地朝身边的丹瞟一眼,那个衣着整洁但却不够优雅的丹——那个坚定不移、永不改变的丹。
而南希的情况则和成千上万的人一样。丝绸、珠宝、花边、装饰品、香水和音乐——这些代表着上流社会的良好教养和品位的东西是专门为女人准备的;也是她应该拥有的。如果对她而言,它们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如果她愿意,就让她接近这些东西吧。她可不会像以扫那样出卖自己;尽管她挣来的浓汤经常少得可怜,可她还是维护着自己与生俱来的权利。
这样的环境正适合南希;她过得很惬意,坚定而满足地吃着节俭的食物,在便宜的衣服上精打细算。她已经十分了解女人了;而现在她正在研究她的猎物——男人,琢磨他们的习性和符合要求的条件。总有一天,她会逮住她想要的猎物;但是她对自己许诺,她一定要得到对她来说最大最好的,哪怕是差一点都不行。
因此她剪亮了灯盏,等待着那个时机一到就会出现的新郎。
不过,她在不知不觉中学到了另外一些东西。她的价值标准开始变化了。有时,美元的符号在她的头脑里渐渐模糊了起来,变成了一些字母,拼成“真理”和“荣誉”的字样,偶尔甚至还会变成“善良”这两个字。让我们来打个比方吧,有一个在大森林里猎捕大角鹿的人,他看见一个小山谷里遍地青苔,绿树环绕,还有一条潺潺流淌的小溪,轻声向他诉说平静和安逸。在这样的时刻,就连宁录的长矛也会变钝的。
因此,有时南希也会感到纳闷,那些穿着波斯羔羊皮大衣的人对它的估价是否总是和市价一样。
一个星期四的晚上,南希下班后,穿过第六大道,朝西边洗衣店的方向走去。她和卢还有丹约好了要一起去看音乐喜剧。
她到那儿的时候,刚好碰上丹从洗衣店里出来。他的脸上露出奇怪而紧张的神情。
“我是想过来看看她们有没有她的消息。”他说。
“谁的消息?”南希问,“卢不在吗?”
“我以为你已经知道了,”丹说,“从上个星期一开始她就不在这儿了,她住的房子里也找不到她。她把她在这儿所有的东西都搬走了。她跟洗衣店里的一个姑娘说,她可能会去欧洲。”
“有人在哪儿见过她吗?”南希问。
丹望着她,神情严肃,紧绷着下巴,坚定的灰眼睛闪着钢铁般的光芒。
“洗衣店里的姑娘告诉我,”他哑着嗓子说,“她们昨天见过她——坐在一辆汽车里。我想也许是跟一个百万富翁在一起吧,就是你和卢总是惦记着的那种人。”
南希生平第一次在一个男人面前感到有些畏缩。她把微微颤抖着的手搭在丹的衣袖上。
“你不能对我这么说,丹——好像我和这件事情有什么关系似的!”
“我没有那个意思。”丹的语气显得温和了些。他在背心口袋里摸索着什么。
“我这儿有今晚的戏票,”他顾作轻松地说,“要是你——”
南希欣赏的正是这样的勇气。
“我跟你一起去,丹。”她说。
三个月后,南希又见到了卢。
一天傍晚,商店女郎沿着一个安静的小公园急匆匆地往家赶。她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刚一转身,卢就扑进了她的怀里。
拥抱过后,她们便像蛇一样往后扬着头,似乎是准备好了要进攻或是引诱对方,她们灵活的舌头上颤动着无数的问题。就在这时,南希注意到卢已经变得十分阔绰了,浑身上下都是昂贵的皮毛、亮闪闪的珠宝和裁缝艺术的杰作。
“你这个小傻瓜!”卢充满感情地大声叫着,“我看你还是在那家商店里干活吧,穿的还和过去一样寒酸。你打算抓住的那个大猎物怎么样了——我想,还没什么收获吧?”
然后卢看着南希,发现她身上有一种比阔绰更好的东西——那东西在她的眼睛里闪着比珠宝还要耀眼的光芒,在她的面颊上比玫瑰还要娇红,像电流一样舞动着,急切地想从她的舌尖上释放出来。
“是的,我还是在商店里干活,”南希说,“不过下个星期我就要离开那儿了。我已经抓到了我的猎物——世界上最棒的猎物。卢,现在你不会介意了,是吗?——我要跟丹结婚了——跟丹!——现在他是我的了——你怎么了,卢!”
一个刚加入警队、面容光洁的年轻警察从公园的拐角处悠闲地走了过来,这些新生力量让警队增色不少——至少让人觉得看上去舒服了些。他看见一个穿着昂贵的皮大衣,戴着钻石戒指的女人伏在公园的铁栅栏上放声大哭,而另一个身材苗条,穿着朴素的打工女郎紧挨在她身旁,尽力安慰着她。可这个新一代的吉布森式的警察却装作什么也没看见,径直走了过去。他很明智,他知道就他所代表的权力来说,这些事情超出了他力所能及的范围,可他还是用警棍使劲地敲着人行道,直到那声音响彻夜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