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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建模与机械工程图
1.10.12.2 9.5.2 明细栏(根据GB 10609.2—1989)

9.5.2 明细栏(根据GB 10609.2—1989)

1)明细栏的画法

(1)明细栏一般应紧接在标题栏上方绘制。若标题栏上方位置不够时,其余部分可画在标题栏的左方,如图9-6、图9-16所示。

(2)当明细栏直接绘制在装配图中时,其格式和尺寸如图9-1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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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15 明细栏的标准格式

(3)明细栏最上方(最末)的边线一般用细实线绘制。

(4)当装配图中的零、部件较多位置不够时,可作为装配图的续页按A4幅面单独绘制出明细栏。若一页不够,可连续加页。其格式和要求参看国标GB 10609.2—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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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16 机用台虎钳装配图

2)明细栏的填写

(1)当明细栏直接画在装配图中时,明细栏中的序号应按自下而上的顺序填写,以便发现有漏编的零件时,可继续向上填补,如图9-6、图9-16所示。有时为了方便图面布局,在向上填写不便时,可以在标题栏左侧续加明细栏,仍然由下而上填写,如图9-6所示。如果是单独附页的明细栏,序号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填写。

(2)明细栏中的序号应与装配图上编号一致,即一一对应,如图9-2、图9-6、图9-16所示。

(3)代号栏用来注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的图样代号或标准号。

(4)备注栏中,一般填写该项的附加说明或其他有关内容。如分区代号、常用件的主要参数,如齿轮的模数、齿数,弹簧的内径或外径、簧丝直径、有效圈数、自由长度等。

(5)螺栓、螺母、垫圈、键、销等标准件,其标记通常分两部分填入明细栏中。将标准代号填入代号栏内,其余规格尺寸等填在名称栏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