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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高任鸟飞:航空航天卷
1.3.4.2 武装直升机

武装直升机

武装直升机装备有机载武器系统,用于对地面、水面、水下及空中目标进行攻击、火力支援和护航的一种专用直升机,又称攻击直升机。其他军用直升机虽然也装有武器,但主要用于自卫,不能称为武装直升机。

武装直升机实质上是一种超低空火力平台,可携带多种武器,通常包括安装于活动炮塔中的航炮或机枪,机身两侧短翼挂架下的对地攻击导弹、火箭、空空导弹、鱼雷、水雷和炸弹等。根据实战需要,可以有多种不同的武器配备方案,所带武器载弹量较大、攻击火力强,能攻击包括雷达站、装甲车辆、水面舰船、潜艇、炮兵或导弹阵地、地面敌群和低空飞行物等多种目标。有的装有夜视飞行系统、红外瞄准系统、数字式地图显示器及驾驶员头盔显示器等,以提高夜间战斗力。现也有具有隐身能力的武装直升机,如美国RAH-66卡曼奇,能担负普通武装直升机难以完成的攻击与侦察任务。

武装直升机在执行战斗任务时,常采用战斗贴地飞行方式,即利用地形、地物在离地很低的高度(通常在10米以下)隐蔽接敌,在侦察、搜索、跟踪目标后突然发起攻击,突袭性强、攻击效果好,也提高了自身的战场生存能力。

20世纪50年代,法国在阿尔及利亚战争中,就在通用直升机上加装武器实施对地攻击。60年代美国在越南战争中首次使用了武装直升机,在丛林、山地等复杂地理条件下表现的作战能力,引起了各国的重视。自70年代起,武装直升机有了很大发展,并在多次局部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各国陆军航空兵的主战装备,装备量已成为衡量各国陆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