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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那些教育家
1.5.7 七 强调父母责任

七 强调父母责任

1922年1月,叶圣陶就在《小学国文教授的诸问题》中指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因此“一个学童的国文程度的好坏,与他的家庭,他的幼孩时代很有关系”。但现实的状况是,许多人不仅因为贫困而无暇顾及孩子,而且还不承认孩子应有的地位。这些家长对于自己的孩子只有责骂,没有谈话,更不重视他们的发展能力。有些家长除了用命令的口气与孩子说话外,几乎不理孩子。叶圣陶认为,生活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好像与人世隔离一样。他发现这种孩子进入学校之前,由于没有适当的机会,几乎没有引发情思和练习话语的机会;进入学校的时候,往往表现出一种“茫然如痴”的状态。

1922年10月,叶圣陶在《父母的责任》中说,当教师遇到难以调教的学生时,就会想到这个孩子为什么竟会这样?其实,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一个人在团体生活中发挥正常作用。由于人不是一生下来就能适应团体生活的,因此教育孩子尽早地适应社会,尽快学会在团体生活中发挥作用,是父母的责任。如果父母不能尽到这一责任,就是不爱自己的孩子。与其不爱,还不如不要让他来到这个世界。叶圣陶认为,父母爱孩子是人之常情。真正的父母之爱不应该仅表现在物质上的满足,更应该表现在早期教育即心灵的关爱方面。

第二年1月,叶圣陶又在《献给做父母的》一文中说,由于孩子既好动又喜欢哭闹,因此只要有了孩子,做父母的就不要想在孩子面前安安静静地做事。每当孩子“无理取闹”的时候,许多父母很可能不是骂就是打,使孩子像老鼠见了猫一样。

对于这种情况,叶圣陶奉劝做父母的应该好好想想:孩子究竟是有心还是无心?是不是存心捣乱?是不是罪不可赦?如果回答是否定的,孩子就没有任何过错。因此当他们受到责罚时,就会感到莫名其妙。于是他们会觉得父母喜怒无常,“不是个疯子,就是个不可了解的怪物。于是慢慢地和大人疏远起来。”叶圣陶认为,这种疏远就“仿佛瓷器上有了一条裂缝,痕迹终于不能泯灭”一样,要想弥合非常困难。他还说,如果父母在打骂孩子以后因为十分后悔,又有悔恨或讨好孩子的表现,那也是不可取的。因为这样一来,孩子就更感到莫名其妙了。他们会以为父母的“装凶扮善都是闹着玩的”,结果是“彼此的疏远还是不可避免!”叶圣陶说,要想避免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是父母要加强修养,不要动不动就生气,更不要因感情冲动而做后悔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