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民俗
1.饮食
清朝的饮食文化内容丰富多彩,民间饮食与宫廷饮食大不相同,各具特色。清朝民间饮食中,特色小吃越来越多,且南北各不相同。北以北京为最,南以苏州有名。杏仁茶、奶酪、小窝头、艾窝窝、肉末烧饼、臭豆腐、叫花鸡、及第粥等都是当时极其有名的南北小吃。清朝民间节日甚多,每个年节的饮食文化也大不相同。元旦时节,北吃水饺,南吃汤圆。立春时,人们吃春饼,春饼是用麦面烙制或蒸成的薄饼,食用时,常常和用豆芽、菠菜、韭黄等炒成的菜一起吃或以春饼包菜食用。传说吃了春饼和其中所包的各种蔬菜,可以使农苗兴旺、家畜茁壮。正月十五吃元宵。农历二月初二,北方居民吃太阳糕、龙须面。农历五月初五,家家户户吃粽子,喝雄黄酒。八月中秋吃月饼。九月九日重阳节,人们饮茱萸酒、菊花酒,吃重阳糕。冬至时节吃馄饨。腊月初八喝腊八粥。腊月二十三,南方人还要吃“口数粥”。
清朝民间饮食丰富多彩,宫廷饮食更是精美绝伦。在宫中,每逢年节、帝后生辰或是有重大事件都要举行各种筵宴。在这些筵宴中,所用的宴桌及其式样、桌上所摆设的点心、果盒、冷膳、热膳的数量以及餐具的形状名称,都有严格的规定和区别。参宴的人也都按地位和身份依次入座,不得有误。进餐过程中还有音乐伴奏,仪式十分隆重。平日的宫廷菜肴也极为丰富。清统治者将原有的饮食习惯带入宫廷,同时又继承了汉族菜肴的特色,集南北风格之大成,精工细作,品目繁多,形成以“满点汉菜”为特点的宫廷菜点。在宫廷菜中,较为有名的有:北京烤鸭、扒羊肉、苏造肘方、金鱼鸭掌、百鸟朝凤、红娘自配、猴首庆寿等。“满汉全席”是清宫中规格最高、菜点品种最多的宴席。满汉风味齐全,种类之多超过任何宴席,同时集天下精品之精华,故称满汉全席。满汉全席最早出现在雍正朝,在乾嘉时期得到长足的发展。据记载,满汉全席的菜肴主要分五次品:第一份以海鲜为主,有10件;第二份以水陆八珍为主,有10件;第三份是时鲜菜,有10件;第四份是蒸烤类,有20件;第五份是下酒菜,有数十样之多。整个满汉全席的每份菜肴都琳琅满目,且山珍海味、飞禽走兽无所不包。如此豪宴虽耗资无数,但却是集中华饮食文化之大成,把中国的食俗文化推向了极致。
2.服饰
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强制在全国推行满族的衣着、发式和服饰习惯,而且等级之间也有着严格的区分。清初推行的“薙发令”规定男子将前半脑袋剃光,而后半脑袋蓄发留辫,且禁止使用方巾。而女子的发式较为多样,清初流行牡丹头、荷花头;清中叶则盛行元宝头;到了清朝末期就更多了,有连环髻、巴巴头、双盘髻、圆月、长寿等。女子头上一般插鲜花、彩丝、珠花、发簪作为装饰。
在服饰上,清朝民间与宫廷服饰大不相同。清朝民间男子衣服有马褂、马甲、衫袍、衬衫、短衫、袄、裤。最具清朝特色的男子衣着就是在衫袍外加穿马褂或紧身较短的马甲。帽子中最具清朝特色的则是小帽,也叫“西瓜皮帽”。女子的服饰分为汉族服饰与满族服饰两类,一般妇女上穿袄衫、下着束裙,再加上一件较长的背心。由于清筵统治者强制推行更改发式、服饰引起了广大民众的反抗,为了缓和阶级矛盾,清统治者又颁布了“十从十不从”,即:“男从女不从,生从死不从,阳从阴不从,官从隶不从,儒从僧道不从,娼从而优伶不从,仕宦从婚姻不从,国号从官号不从,役税从文字语言不从。”使清筵的服饰习俗略显奇异。
清朝宫廷服饰既保留了鲜明的满族特色,又继承了汉族传统的封建等级标准,将民族形式与封建礼制很好地结合在一起。皇帝的服饰有冠、服、袍、罩、褂、衣、裳、饰物之分,而每种服装又有着不同的种类。冠有朝冠、吉服冠、常服冠、行冠等;服有衮服、朝服;袍有龙袍、常服袍、行袍;褂有常服褂、行褂;裳有雨裳、行裳;饰物有朝珠、朝带、吉服带等。后妃以皇后为例,有朝冠、吉服冠、耳饰、朝褂、朝袍、龙褂、龙袍、朝服、朝珠等诸种。而官员的官阶之高低则从他们朝冠的顶子和官服上的补子之上清楚明白地表现出来。清朝后期,帝后的服饰变化不大,而民间服饰却有不同程度的变革,尤其是1911年辛亥革命废除帝制,建立民国后,剪辫子、易服色成为一大风尚。
3.婚嫁习俗
清朝的婚姻观念在继承传统婚姻观念的同时,又随着时代的变迁,呈现出新的特色。清人择偶重门第、财富,同时也重满汉之别,且清人对妇女的贞节要求特别严格。清朝后期,随着中国社会的巨变,传统的婚姻习俗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呈现出新的变化。
清人在择偶时门第观念很重,上至皇室贵胄,下至平民百姓都必须依礼而为,不可僭越。而且清朝法律还有明文的婚姻禁令,如“禁止官员迎娶部民妇女;禁止官员娶乐人为妻妾”等。在贵族内部也要实行严格的“阶级内婚制”,以巩固贵族政治上的地位和财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清人在择偶问题上逐渐倾向于重富贵而轻贫贱。在清朝后期,出现了官员与商贾通婚联姻,而且习风渐盛。清朝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封建礼教盛行之极,民间对女子的贞操尤其看重。于是在某些地方有对新娘“验贞”的恶习,“验贞”的结果直接影响新娘以后的生活及她在夫家的地位。太平天国运动时期提出的“一夫一妇,理所当然”的口号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清末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革命派宣传的男女平等思想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促进了人们婚姻观念的转变。
清朝的婚姻程序更趋礼制化、法规化。它主要包括行聘订婚、结婚礼俗两方面的内容。行聘订婚主要是“六礼”: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与前代无大的区别。结婚礼俗方面则有送嫁妆、迎亲、拜天地、入洞房、喝喜酒、闹洞房,也与前代大致相同。新婚期间,新人还要进行拜街、认大小、倒宝瓶、拜祖宗、回门、归宁等活动。
清朝的婚姻形式也多种多样,除常见的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制、一妻多夫制外,在某些地方、某些民族还存在着掠夺婚、交换婚、服役婚、指腹为婚、典妻婚等特殊的婚姻形式。清朝离婚与再嫁也有发生,然而这种行为在当时有着很多的限制,而再嫁的妇女也受到社会的诸多歧视,生活状况大多悲苦。
4.丧葬习俗
清朝帝王以及一些达官显贵,他们或拥有强大的政治权力或拥有巨额的财富,都崇尚厚葬。他们的葬礼大多隆重而又繁琐,均要消耗掉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显示死者生前的权势与尊荣。然而清朝也有一些有识之士主张薄葬,在陕西就有一位知县倡导薄葬。
在丧葬礼仪上,因社会阶层的不同、地方习俗的不同而各具特色。清朝帝后的丧葬仪式隆重繁琐。皇帝的丧事成为“国丧”,举国上下都要为其服丧。皇帝死之当日进行“小殓”,小殓之后则是“大殓”丧仪。清朝帝后的棺木都以名贵梓木或楠木制作,称“梓官”。梓官必须漆饰49次,外部涂金,内设13层锦缎。在帝后丧礼期间,文武百官、黎民百姓的日常生活也有诸多的限制,如不许婚嫁、不许摆设宴会等。
民间的丧葬礼仪较为简单,一般有以下几项程序:停尸、招魂、吊丧、殡仪、送葬,而且仪式也较为简单。在葬法与葬式上,也有很多的种类,土葬和火葬是最为普通的两种葬法。有的少数民族则流行一些特殊的葬法。如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盛行树葬;门巴族、藏族盛行水葬;台湾地区的高山族有瓮葬、崖葬、石棺葬。清朝藏族还有一种灵塔葬,它是清朝藏族中极少数转世活佛死后,才能享有的最高规格的葬式。
到了清朝,“人殉”现象仍然存在,但与古代用战俘、奴隶为死者殉葬的风俗有所不同。清朝的“人殉”是一种变相的人殉,即“殉父”、“殉母”、“殉节”等,这样的现象在清朝时有发生,而且清统治者还对殉亡者立“贞节牌坊”以示表彰,更是助长了此风的蔓延。
5.节庆
中国历朝历代的节日风俗都是内容丰富、多姿多彩,到了中国封建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更因民族、宗教的不同,节日风俗也各具特色。
清朝普遍的节令性节日有:正月元旦,一年之岁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日。在这一天,人们要祀神祭祖,拜尊长,走亲访友,而且相互之间请客吃饭,喝春酒。元旦时节,北方人吃水饺,南方人吃汤圆,略显南北之差异。立春也是一个重要的节日,在这一天都有吃春饼的习俗,谓之咬春,但此风俗主要在北方盛行。正月十五元宵佳节,举国上下张灯结彩,吃元宵、逛灯会、放烟火。填仓节为农历正月二十五,是一个以烹调饮食和祭祀仓神为主要内容的民间节日,此节也主要在北方盛行。二月初二龙头节,也是北方盛行的节日之一,各地的节日风俗也不太相同。大部分北方人在这一天吃太阳糕、龙须面、油糕等。而吉林地区的人们则吃猪头,食春饼;陕西谷县则家家户户“食豆面、菜饼,谓之骑龙头”。在南方的农历二月,人们普遍过春社节,在过节时人们祭社祀谷,“群饮为欢”。农历二月十二日为花朝节,传说为花王的生日。这一天,人们赋诗唱和、赏花、聚宴、饮花朝酒。三月初三为上巳节,人们有出游、踏青、聚宴的习俗。清明节是一个全国性的民间节日,家家户户都要制作“祭食”,扫墓。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为南北共过的一个重要节日,这一天人们喝雄黄酒、吃粽子,同时还参加龙舟大赛。六月初六,清朝民间过天贶节,在这一天人们祀神祭祖,同时做一些消暑的食物,如绿豆汤等。农历七月初七为乞巧节,这一天民间祭祀牵牛、织女二星。七月十五为中元节,民间有“中元祭扫,尤盛清明”的说法。因此,这一天,家家户户都要制作各类的祭食,以祭奠先人。八月十五中秋节是我国古代的一个传统节日,在这一天合家团聚,吃月饼、赏月等。九月九日重阳节,人们登高赏菊、结伴郊游、饮酒赋诗。十月北方有占风节,到了农历十月,天气渐冷,北方的皮货商人聚宴庆贺,以期待皮革能卖个好的价钱。十一月的冬至节与十二月的腊八节,风俗都与前代相同,基本上没有差别。
除了普遍性的节令性节日外,各民族、各地区还有许多自己的节日,这些节日更是丰富多彩,差别迥异,显示出中华民族民俗文化的多彩与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