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经济
明朝建国以后,贫苦出生的朱元璋对于农业有着很深的认识,对于国家的农业发展非常重视。在明朝,通过国家的政策努力和明朝前期较长时期的社会和平与稳定,农业得到很大的发展。首先政府非常注重全国户籍的管理,“籍天下户口,置户贴,户籍,具书名,岁,居地”(《明史》卷七七),在洪武十四年(1381)还命令颁发编制了户籍的“黄册”,明朝的全国人口在洪武十四年为59873305人,宪宗成化二十一年(1485)为62885930人,在世宗嘉靖年间到达了63654248人……从明朝的各种记载综合统计,明朝的人口增长数目是十分巨大的。当时的政府也十分注重人口的增加,比如严格控制寺庙数量,要求拆毁众多寺院,只允许一县一庙;严格规定寺院人员人数,不可收留少年和中年的男性为僧、四十岁以下的女性为尼姑。
1.农业的发展
明朝政府对待土地非常谨慎。明初“荒乱之后,中原草莽,人民稀少”(《明太祖实录》卷三四),当时政府将“田野辟,户口增”视为施政之要务,奖励开垦荒地,并在一些地方设立司农司负责开垦荒地。在土地开垦与管理过程中形成了明朝重要的土地制度——屯田,分为军屯、民屯、商屯三种。所谓的军屯可以分为边屯和官屯,前者是在边地屯田,后者是在内地各卫所附近屯田。在建国初期朱元璋实行“寓兵于民”的政策,按照土地的优差、士兵的人数等在边疆或内地都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土地耕种。所谓的民屯是指移民垦荒,即分为移民屯田、募民屯田、徙罪民屯田三类。在洪武和永乐年间,曾经多次大规模的迁移人多地少的农民到地多人少的地区屯种。如在洪武十五年(1382),徙广东番禺等县农民24400人到泗州屯田;募民屯田的有洪武二十二年(1389),山西泌州民116户自愿应募到北平、山东等地屯种。民屯加速了荒田垦荒的速度,使耕地面积大为增加。商屯是指为解决军粮问题而实行的特殊屯田。当时的盐属于朝廷专卖,商人为了取得售卖食盐的“盐引”需要把粮食运到边境交纳。为了节省运费,商人就雇人在边地屯田,就近纳粮。由于此举“私利甚厚”,从而使得商人皆“戮力垦田,充实边塞”,边疆的土地开发在商屯的影响之下得到有利的发展,但到后来由于可以纳银领引,所以商屯逐渐转化为民屯。
注重对于灌溉系统的修筑。明朝政府为了确保农业产量,保证赋税的收入而十分重视灌溉系统的建设。如当时在洪武四年(1371)修复广西兴安县灵渠,洪武九年(1376)修复四川都江堰。据洪武二十八年(1395)统计全国开塘堰40987处,浚河4162处,修建陂渠堤岸5048处。在永乐时期疏浚了吴淞江等河渠,使三吴地区的灾情缓和。宣德二年(1427),宣宗也曾经颁令要求各地及时兴修水利。在宣德以后,明朝政府对于水利工程的重视不如以前,但是对于黄河和运河的疏通还是比较重视,如出现了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治理黄河的水利专家潘季驯,河道因他的治理而“两河归正,沙刷水深,海口大辟”,使黄、淮、运河保持了多年的稳定。
明朝的农业生产工具和农作物的栽培技术也得到了大力的发展。如“代耕架”这种耕翻农具是利用杠杆原理制成的,可暂时解决耕畜缺乏的问题;明朝灌排农具“风力水车”在原来利用水利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借助风力。随着西方技术的传入,万历四十年(1612年),徐光启和意大利人熊三拔合译了《泰西水法》,介绍了一些西洋农具制作技术和凿井的方法等。在作物的栽培技术上明朝人已经认识到“合天时、地脉、物性之宜,而无所差失,则事半而功倍矣” (7)明朝的选种、播种、施肥、除害和对田地的空间时间利用等各步骤都有了新的认识和方法。
除以上传统农业方面的发展外,明朝的农业发展还有一些新突破。受当时商业繁荣的影响以及西方新航路的开辟导致世界各大洲物种传播的影响,明初实行“粮食生产为第一,兼顾一些其他作物”的政策。在明朝中期以后,经济作物棉花的种植得到广泛的推广,棉花在农产品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徐光启《农政全书》记载:“官民军灶垦田凡二百万亩,大半种棉,当不止百万亩。”在明朝以前,世人的衣服是以穿着麻布衣服为主,明朝以后,人们的穿着主要是以棉衣为主。随着对棉布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各种各样的棉花新品种被培育出来,如产于楚中的“江花”,产于直隶、山东的“北花”,产于江浙地区的“浙花”、“紫花”等。伴随着棉花种植扩大的还有印染种植的迅速兴起,出现大量蓝色染料的蓝花和红色染料的红花。
其次,从海外引进了三种新的粮食作物番薯、玉米、马铃薯以及两种新的经济作物花生和烟草。据记载番薯是在万历年间由闽人振龙从菲律宾带回番薯蔓,先在家乡试种,后得到推广,徐光启还把它从岭南引进到长江流域,著有《番薯记》;玉米在中国的广泛种植大约是在17世纪后期,从山区到各地逐渐流传播种开来;花生被认为是从南美洲传播而来 (8),嘉靖、万历朝代都有很多县志清楚地记载了关于花生的栽种状况,这是中国最早的记载花生栽种的著作;烟草是在万历年间传入中国,在广东和福建扎根后迅速在其他省份推广,虽然崇祯朝曾下令禁止烟草的栽种,但仍然不能阻断烟草的扩展。
2.商业的繁荣
明朝在贸易交流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首先在国内贸易方面:许多商业性的市集兴起,“岭南谓之虚;西蜀谓之亥;山东谓之集”,这种定期举行的集市为人们交换生活生产用品提供了方便并加强了彼此的联系。市集所在的地理位置、周围人口与耕地多少均有不同,某些市集逐渐发展成为人口较多的市镇,并引来了大量的外地商人。一些行政中心的经济职能也不断得到加强,如全国的行政中心北京,四方货物无不必集,在明朝后期的《皇都积胜图》中有生动的描绘。陪都南京也是商贾云集之地,传世的《南京繁会景物图卷》描绘了许多货摊店铺。还有东南的苏州、杭州,岭南的佛山和广州都是当时繁荣的城镇。明朝一代乡村的集市、地方城镇、区域性的大都市共同构筑了一个繁忙而联系紧密的商业网络。
在国外贸易方面:明朝初期主要以朝贡为主,即只允许和朝廷有附属关系的国家和地区以朝贡的方式进行贸易。在沿海推行“片板不许下海”的严厉的海禁政策,不准私人出海贸易,并沿海修筑70余座城池和防御工事。在明朝永乐以后,朝贡贸易发展,郑和七下西洋的壮举标志着当时朝贡贸易的繁荣,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开拓了海外市场,发展了与亚非各国的贸易往来。永乐以后,对于海禁的放宽,使明朝民间的私人海外贸易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
在边界贸易方面:明朝周边各少数民族的生产力有了提高,其马牛、毛皮等土特产是明政府和内地人民所需要的,而内地的茶叶、粮食、纺织品、铁器等又是少数民族所必需的,因此在交换有无、政府控制和笼络各族人民的基础上,明朝在边界建立起以茶、马为主的贸易体系。如在西北、西南边界建立的“茶市”;在北部和东北地区建立的“马市”等。
对待商人的态度以及人们的消费观念在明朝都有了很大的改变。明初,朱元璋对商业有着限制和承认的两面性,如规定商贾之家不许穿细纱,将“不务耕种,专事末作者”划为“游民”;同时他又认为民间和官府都需要商人为之服务,商人可以“通有无”,所以主张给予商人一定的社会地位,总体来说来明初对于商业的限制是颇为严厉的。到了明朝后期,特别是在张居正改革时期,从经济和财政的角度他提出“商通有无,农力本樯”、“商不得通有无以利农则农病”的观点,他把农业和商业看做是相互促进和发展的,肯定了商业的重要作用。随着社会对商业的重视,商人自己也重新认识行商的行为,许多商人把自己的事业视作和读书人一样的“道”。当时的山西人席铭曾说道:“丈夫苟不能立功名于世,抑岂为汗粒之偶,不能树基业于家哉!”社会上出现了这种视经商为树立家业的宏伟事业,甚至对农业不屑的态度。商业经济和商业资本的发展使得在明朝中叶以后,兴起了一些地方性的商帮,如徽州徽商、山西晋商、广东粤商、福建闽商等,他们以血缘、乡谊为纽带,以会馆为联系场所,形成了资本雄厚、人数众多、活动范围广的邦团,在中国历史上影响很大。经济的繁荣和商业的发展使得人们的消费观念也有所改变,从明朝中叶开始,传统的以俭朴为主的消费观念受到冲击,高消费意识在人们心中萌生,以江南地区为突出代表。人们竞相炫耀标榜、追求豪华享乐,甚至不顾及自己的经济能力。在穿着、饮食、居住环境、婚丧嫁娶排场等方面都消耗了大量的金钱。
以白银为主的货币制度得以形成。明朝的白银成为主要的货币,渗透到社会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明初虽然将用银化列为禁令,但是却不能完全杜绝,《明太祖实录》记载杭州郡商贾交易“不论获取贵贱,一以金银定价”。正统元年禁银之令松弛以后,出现“朝野率用银”,白银成为主要的价值尺度。万历九年(1581),推行了“一条鞭法”,计亩征粮,更加促进了民间持有白银的普遍化,连小买小卖也用银支付,这从明朝许多小说中可以找到例证。
3.手工业的进步
在明朝手工业各个部门规模扩大、产量增加,一些制作流程和技术也得到改良。明朝手工业中的官营和民营均有发展,而且后者逐渐占主导地位,主要是以纺织业、制瓷业、造船业、造纸与印刷等行业为代表。

彩盘 隆庆年间
在纺织业方面,由于棉花和桑树的大面积种植,明朝的棉织业和丝织业有了很大的发展。棉纺织生产业成为松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各乡镇几乎家家都投入到纺织活动中,出现“棉布寸土皆有”、“织机十室必有”的现象。明正德《松江府志》载:“乡村纺织,尤尚精敏,农暇之时,所出布匹,日以万计。以织助耕,女红有力焉。”松江府成为全国棉纺织业的中心,外地商人纷纷到松江来收布,布商挟重资而来,白银动辄数万两,多则数十万两。以至明朝的小说,如《金瓶梅》等,都有到松江贩卖棉布的情节,松江棉布影响之大可见一斑。丝织业在明朝分为官营和民营两种,东南地区为官营丝织业的中心,以南京、苏州、杭州三处为重;民间丝织业以江南的苏、杭、松、嘉、湖地区为著名,如在当时“居民稠广”的吴江县,“俱以蚕桑为业”,“络纬机杼之声,通宵彻夜” (9)。在纺织业中出现了纺棉纱的“足踏纺车”,在丝纺织中出现了“腰机和花机”,生产效率都比前朝有了很大提高。
制瓷业在明朝也向前迈出巨大一步,景德镇发展全国制瓷中心。朝廷御器厂的正式设立、民窑的大量兴起,使景德镇出现了以民营手工业工场和作坊为标志的资本主义萌芽。洪武、永乐年间为明朝瓷器的开创与发展时期,宣德年间则为其鼎盛时期。“宣德青花、宣德红釉”当时都闻名于世,至今在国内外还享有至高无上的声誉。青花属釉下彩,用料讲究,技艺精湛,瓷胎采用当地麻仓山的优质瓷土,釉下彩绘采用青料乃外国进口。明朝宣德时官窑烧造的瓷器不仅一般瓷器制作精巧,大件、特大件瓷器也很成功,如五彩“青花大龙虹”大罐之类,装饰工艺普遍采用镂空手法。在制瓷工具方面有了重大突破,成型有了旋坯车,施釉采用吹釉法;在制瓷工艺上有了一系列的创新,瓷器装饰由一种色釉发展到多种色釉,由釉下彩绘发展到釉上彩绘。除青花以外,又出现了红绿彩、五彩、青花斗彩等多种装饰技法。

红彩吉祥三足炉 洪武年间

龙凤纹盘 万历年间
明朝的矿冶业、造船业、造纸业与印刷业都取得很大的发展。明朝的矿冶业也主要分为官营和民营两种,到宣德末近七十年的时间是以官营为主。在宣德十年(1435)英宗去世以后,解除了民间交易用银的禁令,停罢各处金、银、铜、铁等官矿,听民自由开采。明朝的矿冶产品种类比元朝大增,产量也显著提高,冶炼的技术也大为进步。如在某些地方采用火药爆破,找到排除瓦斯的办法,掌握了把煤炼成焦煤的技术,使用了活塞式木风箱,比西欧发明活塞式木风箱早一百多年。明朝的官府造船业在前期比较兴盛,造船业分布很广,在海运交通口岸、对外贸易基地及海防驻军卫所都设有规模不等的造船厂,其中著名的基地有江苏、山东、辽东、广东的一些地方。郑和下西洋的壮举就是建立在国家造船技术先进的基础之上,郑和的宝船到现在仍然是先进水平的典范。后期明朝的民间造船业开始兴盛,此时的造船特色主要是朝建造技术设备先进、精细的小船方面发展。明朝造纸的纸类品种增多,发明利用石灰和植物灰的碱性来处理纸浆。印刷业在活字印刷基础上出现木活字、铜活字、锡活字、铅活字等,并出现了套印、拱花技巧等。
明朝出现了一些手工业繁荣的典型城市。如北京,北京的金属铸造工艺,在全国冶金史上具有辉煌成就;浙江嘉兴是明宫廷果园厂雕漆工艺之源,其产品专供宫廷享用,雕漆、填漆、戗金产品富丽精美。
《明实录》和《苏州府志》中的材料记载,苏州“郡城之东皆习机业”,就是所谓“机户”;他们工作的场所叫做“机房”,当时有些机房雇佣了机工。根据记载,苏州的机工有数千人,他们“各有专能”,包括织工、车工、纱工、缎工,其内部分工明确。
明朝工商业城市开始兴旺起来了,白银成为各地的通行货币,商品经济在国内外市场上有了比较广泛的开拓。特别是长江流域以南地区,商品经济有了比较显著的发展。到了15世以后,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某些地区新的生产关系的发展,国家赋税征收有了变化。明初田赋征收是以实物地租为主的,货币也占了一定的地位;到了万历九年(1581),国家的赋税制有了大的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行了“一条鞭法”的赋税征收新形式。一条鞭法作为政府的主要剥削制度,是统治经济基础的反映。明朝这种赋税制度刺激了统治阶级对货币的要求,因而在法律上肯定了白银在赋税征收中的主要地位,进一步加强了商品的流通。同时,一条鞭法取消了力役,在法定意义上允许以雇役来代替,使农民有比较自由地出卖劳动力的条件,从而有利于雇佣关系的发展。
明朝后期,小手工业者和农民在交换经济的竞争中,少数人走上富裕的道路,变为小老板或包买商。而另外多数人破产,成为雇佣工人,变为贫农、雇农。如明朝小说《醒世恒言》中,有一篇描写嘉靖年间苏州盛泽镇上施复夫妇的故事:他们从“家中两口,别无男女,家中开张机,每年养几筐蚕儿,妇络夫织,甚好过活”的小商品生产者发展到“不上十年就有数千金家事,又买了左近一所大房居住,开起三四十张
机”的作坊主;其次是一些买办商直接转化为生产中的雇佣者。他们先因收购小生产者的货物而在市场上获利,转而直接将生产资料分发各个家庭、小商品生产者生产,成为买办者,导致直接生产者对生产资料的依赖,维护了雇佣关系;最后还有一些商人直接把资本投入生产行业,成为雇佣者,而不是像历代商人一样将钱物用于购置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