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文明简史
1.11.1 1 蒙古人的汉化

1 蒙古人的汉化

元朝虽灭掉宋、金等中原王朝,但蒙古族的文明程度较之于女真、契丹、汉来说相对较低,所以元朝的胜利是相对落后的地区对相对发达地区的胜利。恩格斯说过落后地区对文明地区的征服必然导致落后的文明被先进地区的文明所征服,落后的统治者的文明必然受到被征服地区的影响,并出现过渡借鉴的趋势。元朝的统治正好证明了这个理论,从蒙古国到元朝经历了由草原本位到汉地本位政策的转换,这一过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在元朝建立前的蒙古帝国时期就开始了汉化进程,从1206年到1260年的54年中,蒙古帝国已进行了相应的汉化改革。“成吉思汗”铁木真时期主要是遵循蒙古草原习惯和社会传统创建完善统治制度。蒙哥时期就典型地反映了汉化的过程,一个主要表现是重用汉化大臣耶律楚材。耶律楚材是辽朝耶律阿保机的九世孙,在母亲的教导下博览群书,兼通天文、地理、律历、术数以及医卜学。耶律楚材深知“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的道理,因此首先在攻占汴梁以后就派人入城求孔子后代,又召集名儒释经书,由此蒙古国开始“文治兴焉”。当蒙古国进入中原以后,耶律楚材反对将农田改为牧地,建议把蒙古诸王大臣收编的驱口(奴隶)收为国家编民(汉人的齐民齐户制),还在中原设立了十路课税所,每年为蒙古政权收取大量的财赋。该制度对中原农耕文明的保留和中原经济的恢复也起了重要作用。

第二,当忽必烈夺得王位以后,蒙古帝国分裂,以前的草原本位制度演变成汉地的本位制度。忽必烈在即位诏书中抨击其前任统治者“武功迭兴,文治多缺”,提出了自己的政治路线:“当临朝御之始、宜心宏远之规。祖述变通,正在今日。”《元史·世族纪赞》称颂忽必烈“能以夏变夷、立经陈纪,所以为一代之制者,规模宏远矣。”忽必烈推行汉法的具体内容如下:一、改元建号,定都汉地。二、建立国家机构和管制制度。他即位以后命刘秉忠、徐衡等人考订前朝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国家机构和官职制度,中央设置中书省总政务、枢密院统军务、御史台掌监察。地方上设置十道宣抚司,主持日常军民政事。三、实行重农政策,在中央设大司农专管劝导督察农业生产,下诏招流民、鼓励垦荒、抑良为奴。这些措施都使得中原地区的农业生产有了很大的恢复。四、尊孔崇儒,重申儒户免去赋税,大力发展儒学教育,在中央设立国子监,用儒家文化教育贵族子弟。但是总的来说,忽必烈实行的汉化政策实质是在吸收了汉族历代王朝制度的基础上保留了很多蒙古旧制。在即位诏书中,他一方面提出了开始“文治”,另一方面又把王朝的制度创建定性为“祖述变通”,而非全面改革。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大量落后的蒙古旧制,如采邑制、斡脱制、蓄奴制、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制度被保留下来。忽必烈本人在即位后期也逐渐趋于保守,汉族儒臣受到猜疑、排挤,汉制革新政策完全停止,由此元朝的政治二元格局基本定型。

第三,元朝后来的皇帝也有不断采取汉制的政策,但是总体来讲大都较为保守,二元格局始终没有被打破。元朝在汉制改革方面的具体政策还有:元武宗下诏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这个头衔超过了历代尊孔的规模;元仁宗在汉化道路上突出的标志是决意开科取士,1323年仁宗颁布科举诏,规定每三年开试一次,分为乡试、殿试、会试三级,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分别出榜;元英宗在汉化改革中的主要举措是任用汉化程度较深的蒙古贵族拜柱,大规模地起用汉族地主和儒家知识分子,罢汰冗员、行助役法(使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交纳役费),审定颁布《大元通制》,按照《唐律》编制,其基本精神沿袭了中国传统法典的精神;泰定帝在汉化政策上实行的主要政策是开经筵,即让元朝皇帝接受儒家教育,并使之成为定制保留下来;后来的顺帝是汉化程度极高的一位皇帝,在驱逐权臣伯颜以后复行科举,诏修辽、宋、金三史,开宣文阁讲儒学。不过在顺帝时期,元朝的统治已经腐朽不堪,难以振作了,顺帝的改革几乎没有发挥什么实际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