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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明简史
1.10.2 2 北宋中央集权的加强

2 北宋中央集权的加强

“五代十国”的分裂混乱给宋初统治者以警惕,他们思考着怎样才能使自己建立的宋王朝长期而稳定地统治下去。对于中唐以来分裂割据、战乱不断的根源,宋初宰相赵普认为是“节镇太重,君弱臣强”。为了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宋太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中央集权,其核心举措是“削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

首先,加强中央的军事权。宋太祖赵匡胤是通过发动兵变夺得的帝位,他深知军权的重要性,在他即位之初,一些禁军将领所拥有的强大的兵权令他深感不安。为了防止陈桥兵变的重演,建隆二年(961),宋太祖设酒宴请石守信、王审琦、高怀德等禁军将领。酒酣处,“上曰:‘人生如白驹之过隙,所以好富贵者,不过多积金银,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尔。汝曹何不释去兵权,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久之业,多置歌儿舞女,日饮酒相欢,以终其天年。君臣之间两无猜嫌,上下相安,不亦善乎?’”众将听完,“明日,皆称疾,请解军权”。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杯酒释兵权”,宋太祖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解除了石守信等人的军权,从而把军队的最高统帅权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同时宋太祖对禁军进行了改革。他淘汰了禁军中的残弱者,并命令各地长吏将本地的精兵选出来,用于补充中央禁军。这一措施使得各地精锐尽入中央,地方再也没有与中央对抗的优势兵力。改革禁军的措施之二是禁军不再设最高统帅,改由“三衙”,又称“三司”(殿前都指挥使、侍卫马军都指挥使、侍卫步军都指挥使)统领。同时设置枢密院,统管全国军政。“三衙”长官统称为“三帅”,由皇帝任命,负责军队的管理和训练,有领兵权而无调兵权和发兵权。枢密院则恰恰相反,“有发兵之权,而无握兵之重”。这样,“三衙”和枢密院相互独立,互不统属且相互制约,从而有利于皇帝的直接控制。

除了领兵权与发兵权相分离外,宋朝还对禁军实行“更戍法”。即不断更换士兵的戍守地点,通常每三年更换一次,但将领并不随之调动。从而造成“将不识兵,兵不识将”的局面。这些举措虽然消除了地方将领拥兵自重、威胁中央的可能,但也为后来宋朝对外战争的连连失利埋下了伏笔。在兵力的布置上,宋朝采取“守内虚外”的政策,即禁军的一半戍守京师,另一半戍守全国各地,造成了一个“强干弱枝”的局面。

其次,加强中央的行政权。宋以前,宰相位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力极大。宋太祖即位后,大大削弱了宰相的权力。他把相权一分为二,分为中书和枢密院。中书为最高行政机关,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关,这就分割了宰相的军事权。稍后,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逐渐使其地位和职权与宰相相近,以分割宰相的行政权。此外,设三司统管全国财政。这样,宰相、枢密院、三司共同对皇帝负责,相权所剩无几。地方官吏的权力也大为削弱,宋太祖规定各州郡长官只负责本州事务,而其“支郡”(节度使所管辖的除其驻地以外的州郡)归中央管辖。朝廷选派文臣担任该地区的知州、知县。随后,建隆四年(963),在知州之外又设“通判”,用来监督牵制知州。

科举制度历经隋唐的发展日益成熟,已成为统治者笼络人才、巩固统治的一项重要举措。宋朝在继续推行科举制度的同时,又对它进行了一些改革和完善。宋朝大大增加了科举取士的名额。太祖在位时,共开榜15次,取进士188人。到太宗时,开榜仅8次,共取进士1487人。不仅如此,录取者的待遇较之以前也有很大的提高。为了避免徇私舞弊的现象,北宋创立了“糊名”、“誊录”制度,使科举考试更加公平、公正。为了杜绝官员们通过科举考试结成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宋太祖后期,举人通过“省试”后还必须要通过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才算合格。这样,新中的举人就是“天子门生”而不再是那些主考官的门生。

宋朝还实行官、职、差遣相分离的制度。“官”用来表示官位和俸禄的高低;“职”指文官的荣誉头衔,并无实际职务;“差遣”则指官员们担任的实际职务。这一制度的实行,一方面有利于统治者选拔贤能人才身居要职,维护中央的选拔管理权,但另一方面造成了管理的混乱和官僚队伍的迅速膨胀。

最后,加强中央的财政权。自中唐以来,地方财政大权几乎都由方镇把守,他们把收缴的财富一大部分供自己享用,只向朝廷供奉其中的一小部分。宋太祖即位后,着力改变这种状况。他下令规定:各地所收的财赋留一部分充当地方政府的必要开支,其余的悉数上交中央,不得私自留用。宋初将全国划分为十五路,陆续在各路设转运使司即“漕臣”,掌管地方的财政收入并监察地方的管理,以保证地方对中央的足额上供。同时设提点刑狱司、安抚使司、提举常平司分管地方的司法、军事以及生产等事务。此外还禁止地方政府互通贸易,经商获利。

宋初所采取的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巩固统一、稳定政局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弊端日益显露,给宋朝带来严重的统治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