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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志精读
1.3.2.1 一、自然经济分解的历史进程

一、自然经济分解的历史进程

近代中国社会经济的首要变化,是自然经济的分解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往的研究虽或多或少叙述了这一变化,但却存在一些缺陷:一是广大内地和边远地区的情况往往被忽略,而以东南沿海和江南地区一隅的情况代替全国的情况;二是较少顾及光绪年间以后长时期内仍在继续进行的变化,而以鸦片战争以后至光绪年间的情况代替整个近代的情况。地方志则可弥补这些缺陷。

首先,地方志中的记载表明,中国近代社会自然经济分解和商品经济发展,是全国性的经济变化,不仅见之于东南沿海和江南地区,在广大内地和边远地区也曾陆续发生。如民国河北《元氏县志》载,清光绪后期“元民以农为本,所食者率皆本地所树之粟,所衣者率皆本地所出之棉。男耕女织,终岁勤劳,常见农民自顶至踵,所用衣袜鞋带,皆由自力织成者。……自京汉路通,民风日侈……外贸之销售日多,而失业者为数甚夥”(1)。四川《宣汉县志》亦载:“宣汉商业,自民国以后,始渐发达,前清时只有一二木商贸易于重庆、合州、绵州而已。……近日(指民国二十年前后——引者)风气大开,已渐更其安土重迁之习惯,沪、鄂、甘、陕,利之所在,无远弗届。”(2)

其次,自然经济分解和商品经济发展,并不是发生在某一阶段的现象,而是贯穿于整个中国近代历史全过程的一种长时期的变化。如河北《望都县志》载:清光绪中叶,“县西、南两部,地质稍沃,种棉者多。妇女皆习纺织,其他各村,妇女亦多以织布为主。居民率衣土布,自织自用,只取其蔽体御寒,不求华美。……近年(指民国二十五年前后——引者)……洋布、呢绒恒见于市”(3)。又如福建《上杭县志》称:“昔时,人家多种苎、棉,治为夏布,或苎、棉间之,为纬花罗,经久耐用。近(指民国二十七年——引者)皆贪便,鲜自织者。”(4)上述记载表明,有些地方,自然经济的分解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并不是清光绪年间以前即已大体结束,而是直到光绪年间以后很久的近代末期还在不断地发生。

再次,以往的研究大多强调自然经济分解和商品经济发展是外国资本主义入侵造成的,但从地方志中记载的一些资料来看,实际情况并不完全如此。安徽《宁国县志》就有这样一段记载:“宁国为农产之区,土产甚富,足以供给,无商货经过。清咸丰前,民康物阜,盐以外,几无外货入境。兵燹后(指清军镇压太平天国后——引者),土地荒旷,移两湖农民居此,乃以剩余物产对外贸易,素以竹、木、柴、炭为贸易大宗,近(指民国二十五年前后——引者)如桐油、香菇、杂粮、茶、烟、皮、纸等货,亦皆运销于外。”(5)这表明有些地方的自然经济分解和商品经济发展,主要是当地社会经济内部发生变化的结果。

另外,地方志资料还表明,有些地方直到近代末期,还是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如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纂修和刊行的河北《涿县志》称:“三坡人烟稀少,僻壤穷乡,向无镇市,水陆不便运输,商业实难发展。大村中,间有一二小商号,售杂货以外,惟庸医所设之药肆而已。”(6)

由上可知,地方志中记载自然经济分解和商品经济发展的情况,不仅是较为实际和较为全面的,而且还提出了不少新问题,在研究中国近代经济演变时,很值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