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研究方法和基本结果
我们知道,非正规就业至少包括:各种非正规的自主就业、季节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分包生产或服务项目的外部工人。非正规就业一般可归纳为三种形式:一是雇用很少工人的微型企业,通常是按照转包或分包协议,为正规部门提供一定数量的商品和服务,或者主要是面对低收入者的市场需求而提供的服务;二是家庭式的生产和服务单位,主要是由家庭成员承担其生产活动,以家庭居住地或其他自行选择的地方为生产和工作场所,以获取报酬为主要目的,从事雇主指定的生产和服务工作;三是独立的个体劳动者,包括家庭帮工、清洁工、街头小贩、理发匠、擦鞋匠等。
一、研究方法的选择
我们认为,目前的各种从登记和登记数据推断得出的非正规就业数据有很大的问题,因为很多非正规就业者根本没有进入统计的范畴。为了弄清非正规就业者的规模及活动特征,拟从操作层面对他们进行这样的分类:①各类有固定工作场所的,易于被统计部门发现,并被统计制度覆盖的非正规就业人群;②各类浮于社会表面,处在街头、小商店、流动摊位的非正规就业人群。因为前者对于目前的统计制度来说还是可以进行统计估计的,所以我们在此决定对后者进行一定的深入研究。
1.调查的主要任务
我们决定,用一整天时间观察所有发生在该社区辖地内的可观察到的非正规经济现象,清点就业岗位数量,记录主要的几类非正规经济活动时间。主要完成的任务有:
(1)记录所观察到的非正规经济活动的名称;
(2)在记录了名称后,再记录在不同地点观察到的各个非正规经济活动点,并做好标记;
(3)记录各个非正规经济活动点的工作时间,简要描述其经济活动的特征,包括经济活动形式,交易商品的数量、品种、品质,提供服务的种类、劳动强度、所需技能的复杂程度。
2.对调查员的要求
在本次调查中,我们首先树立的思想是本次调查是要测量出本街道社区内非正规就业,且是浮于社会表面、易被观察到的各种非正规就业规模;其次是总结本街道社区范围内非正规就业的活动特征。所以我们在调查中,只需对调查员作出如下要求:
(1)对小商店或摊点数进行计数;
(2)分别对每一非正规经济活动点的工作人数进行计数;
(3)对临时性餐饮供应点记录其活动时间;
(4)所有餐饮供应点,如有可能,分别记录接受其服务的人次;
(5)对所有有固定场所的非正规经济活动,观察其是否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卫生许可证,并做记录。因为这些特征在现实社会中是利于寻找的指标参照,便于统计数据的统一性,便于统计结果的比较与分析。
根据街区面积大小和在预调查中所估计的工作量,我们把整个街道社区划分为6个块,在划分调查小区时充分考虑到非正规经济活动现象聚集地块的划分,以确保工作人员对每块地区的质量控制。在每块地区安排2~3名调查人员,这2~3名调查人员在工作中进行动静配合,以确保流动摊贩尽量全部被统计进来。清晨6:00调查人员进入社区指定位置,开始不间断观察,并及时记录;到晚上9:00,大部分调查人员撤回,及时整理记录,并写下调查日记;对于夜间非正规经济活动热闹的地段,少数调查人员继续留守开展工作。同时,调查工作的质量控制人员在各个调查小区轮流巡查,遇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对调查员也进行必要的监督。
二、基本结果及分析
调查的数据均在表格中填写,然后用Excel录入计算机,用Excel和SPSS统计软件进行分析。本次调查共取得有效记录3092个,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些初步的分析。
1.社区就业的种类
在调查中,我们把观察到的经济活动的内容分为以下八类,其分布情况如表9-1所示。
①——保洁;
②——保安;
③——保绿;
④——保序;
⑤——流动摊贩,包括早点摊、花摊、收泔水、拾破烂等一切流动的经济活动;
⑥——小型商店,包括早点店、花店、杂货店、各类中介等一切固定活动地点的经济活动;
⑦——社区超市;
⑧——其他。
其中,前四类为上海市有关部门所称的“四保”人员,他们所从事的活动也为公益性劳动。这部分人的收入由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支付。
表9-1 各类非正规经济活动的分布

从以上数据可得出以下3点结论:
(1)在社区层面上,最容易创造和生存下去的非正规经济单位主要是小型商店,其次是流动摊贩。
(2)具有适当规模的社区超市,对周围居民生活具有一定的覆盖能力。
(3)政府创造的公益性岗位比重不高,由此可见,社区层面上创造这类岗位的能力有限。
2.社区就业的容量
我们对所统计到的所有非正规就业者,按其所在非正规经济活动点的分布,进行了归纳,如表9-2所示。
表9-2 非正规就业人数分布

从表中不难看出:
(1)在社区层面上,最能吸纳劳动力的非正规经济活动点是小型商店,其比重高达77.62%,特别是早点店、杂货店等一类直接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经济活动单位最能吸纳。
(2)其次是流动摊点,占到20.02%。在流动摊点中,仍然是那些便民、利民的活动最能为居民接受,但比较这类经济活动点占所有非正规经济活动点的比重(29.66%),它显得每单位提供就业岗位能力不高。分析原因有:①自身经济能力不强,其经营规模常常是只能提供一个人的就业机会;②流动性的摊点经济活动信誉不高,很难与固定小商店竞争,除价格优势外,很难进一步吸引顾客。
(3)社区超市在此处分析的各类经济活动中,每单位提供就业的机会最高,但考虑到其总量不高,故不能作为我们研究的重点。
3.社区就业的年龄
考虑到获取年龄数据的便易程度,我们仅要求调查员对从业人员年龄做大致判断,分为若干年龄段。考虑到有些调查员的判断能力,经对可疑数据的剔除,保留有关非正规就业者年龄估计的有效数据,共有样本2916个,其分布如表9-3所示。
表9-3 非正规就业者年龄段分布

我们还可以从年龄分布图清楚地看到:非正规就业者主要集中在25~30岁、30~40岁、40~50岁年龄段上,尤以30~40岁年龄段为最多。究其原因,发现主要是由于外来从事非正规就业的人口主要集中在这个年龄段所导致,而不是上海本地人口引起的波峰。相反的,在高龄组,基本上是由上海市本地人口从事非正规就业,他们主要的表现是:在自家门口摆个摊或开个小杂货店,从事着微薄的经营。
4.社区就业的品质
至于非正规就业者所提供的商品及劳务品质(见表9-4),很差及比较好品质的商品或劳务是比较少见的,两者之和总共不过26%,绝大部分商品或劳务处于中等品质。这一方面说明在上海的非正规就业者具有一定的经营能力,也反映出上海市民对商品或劳务质量的消费需求所处的水平。
表9-4 社区就业的品质状况

5.社区就业的技能
在调查中,根据提供商品或服务所需要的技能是否需要进行专业学习,我们把复杂程度分为复杂、较复杂和简单3种,如图9-1所示。

图9-1 社区非正规就业者提供商品和劳务所需技能的复杂程度分析
6.社区就业的营业执照状况
根据目前各类非正规经济组织拥有的执照或非正规就业从业劳动组织证书,我们对这些非正规就业者展开了调查,结果如下:持有工商执照的占48%,持非正规就业组织证书的占5%,其余人员要么没有执照,要么执照已经过期。
对于拥有工商营业执照的1310户中,有1132户同时持有税务登记证,而剩余的近200户没有。对于持非正规就业从业劳动组织证书者和无证营业者更无从谈起缴税和其他社会责任与义务了。
对于涉及饮食的900家组织和1000个以上的饮食摊位,只有209户有卫生许可证。
7.社区就业的工作时间
本次调查的时间是从6:00进入社区指定位置,然而当我们的调查人员进入社区时,已经看到有非正规就业者开始工作了。在调查中发现,除了一些固定的小商店、社区超市实行24小时营业外,很多临时性、流动性饮食摊点也是24小时工作的。经过计算,在2003年11月4日这天,在五角场街道辖区内工作的非正规就业者的平均工作时间为11.38个小时,这个数字远远超过其他部门就业职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即使这样,我们还认为这些非正规就业者的实际工作时间甚至有可能超过这个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