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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就业:城市社区就业状况与社会政策分析
1.3.3 第三节 城市社区就业量的估计和发展态势

第三节 城市社区就业量的估计和发展态势

一、城市社区就业量的估计

利用调查数据,按照不同类型的城市社区中社区就业量的平均数,根据全国城市人口统计的分类,并对全国城市社区就业进行加权估计,推算出全国城市总的社区就业量为1080万(见表2-6)。其中,东部城市的社区就业量为749万,中部城市的社区就业量为229万,西部城市的社区就业量为103万;特大城市的社区就业量为314万,大城市的社区就业量为537万,中等城市的社区就业量为216万,小城市所能解决的社区就业量是非常低的。大约四百多个小城市人口1342万人,而实际提供的社区就业岗位只约有12万个。

受调查误差和样本代表性的影响,也由于我们对于社区就业采取着较为严格的定义,我们的估算可能会一定程度地低估了整个社区就业的总量。调查过程中,居委会干部往往过分强调本地城市居民的社区就业和可以统计和估算的社区就业,这样会低估一些外来人口的社区服务就业和流动人口的临时性的经济活动。但总体上看,对全国城市社区就业量的估算仍是基本可信的。

表2-6 全国城市社区就业量的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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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城市人口数据来自《2002城市统计年鉴》。

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提供了较多的社区就业岗位,从事社区就业的劳动力大约占整个城市劳动力人口的6%~7%,而在中、西部地区社区就业大约占劳动力比重的2%~3%。在东部地区和大城市,城市失业下岗的比例本身相对较低,依靠社区就业基本可以解决城市再就业中最困难的问题;而在中、西部地区和中、小城市,受需求限制的社区就业的就业岗位数是有限的,相对于较高的失业率和下岗率,社区就业固然能够缓解失业下岗的问题,但希望主要依靠社区就业解决就业问题的想法是不现实的,或者说还不具备社区就业迅速发展的良好社会经济条件。

对城市社区就业的定量研究,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MOLSS)和联合国开发署(UNDP)在2001年曾合作进行了“四城市再就业”调查,该研究测算了8种主要的社区服务就业项目,提出在全国32个人口在百万以上的特大城市、43个人口在50~100万的大城市,可提供的社区就业岗位至少应在1500万个以上。国家统计局的对7个城市调查提出,全国大、中城市可以提供的社区就业岗位为2000万个。这两项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其估计数都是从社区就业可能提供的岗位角度考虑的,或者说其估计的依据都是城市居民对社区就业的“需求”。我们的研究,则是从全国城市目前实际提供的社区就业岗位的角度进行的分析,反映的是城市居民对社区就业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如表2-7所示,目前在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中,实际的社区就业岗位供给数只有852万,与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估算的就业容量缺口约为648万;大、中城市的所有类别的社区就业约为965万,与国家统计局估算的就业容量缺口约1035万。

城市社区就业的理论需求和实际供给之间存在巨大的缺口,说明城市社区就业尚不能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社区就业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能够通过进一步促进社区就业发展缓解城市就业压力。社区就业是一种需求约束型的就业,如何能将居民的社区公共服务需求转化成为实际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以及社区就业如何实现良性和稳定的运行和壮大,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表2-7 全国城市社区就业岗位的居民需求和实际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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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预期社区就业岗位需求数据来源于杨宜勇,2001(见参考文献“8”)。

二、城市社区就业的发展态势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体制转轨的背景下,城市下岗、失业人员逐年递增,多层次、多形式的灵活的就业形式相应得到发展。社区就业作为正规就业的重要补充,分担着部分社区公共事务,满足了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时社区就业具有典型的劳动密集型特点,解决就业所需的社会投资极低、起步门槛较低、技术含量也低,适合失业和下岗人员的再就业,是都市型工业和都市服务业的孵化载体。社区就业是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手段,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如何更好地促进和引导规范社区就业,是当前加强城市就业管理、促进城市发展的重要工作。

从社区就业的总量看,按照我们的调研数据估算,中国目前城市社区就业的总量为1080万人。我们认为,社区就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在目前对社区就业所提供的服务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不足限制了社区就业的发展。因此,依靠社区就业并不能完全解决失业下岗问题,只是缓解了失业下岗所带来的社会压力,解决了最困难的失业下岗者的生活问题。杨宜勇(2001)根据国际比较研究提出,发达国家的社区就业份额为20%~30%,发展中国家为12%~18%,而中国社区就业大约占城市就业人口的5%左右,仍处于迅速发展的初期,未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我们在大力发展社区就业的同时,也需要认识到解决城市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还是要增加投资、发展经济。

从社区就业的结构看,市场需求自发推动促进社区就业是现阶段社区就业的最主要形态,约四分之三的社区就业是便民、利民服务和社区家居服务就业。中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老龄化、家庭规模缩小、竞争压力和生活节奏加快等因素使家庭服务社会化需求日益突出,这部分社区服务就业还有非常大的市场空间。同时,社区公益服务和社区管理就业目前还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这本身也说明了当前城市社区发展的水平还相对较低。社区是现代城市居民生活的基本单位,社区发展和社会进步要求社区层面上建立大量社会公益组织和草根团体,从西方国家“第三部门”兴起和通过社会公益促进就业的经验看,今后社区内各类民间组织在促进社区发展和提供就业机会中将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是一个有待发展的方向。

东部城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吸纳了大量外来人口在社区服务就业。这些社区就业的外来人口有四类,一是通过勤苦努力从事本地人不愿意从事的苦、脏、累和低报酬的社区服务,如拾荒、清洁、护理等;二是凭借自己的一技之长弥补了本地区某些社区服务就业的不足,如理发、修理、维修等;三是凭借自己的创业精神在社区内自我雇佣,如水果摊、缝纫店等;四是以流动作业的方式,满足社区居民一些不稳定的、低要求的、低报酬的需求。可见,外来人口提供的社区服务主要是当地人不愿提供的社区就业,或者是本地人不可替代的社区服务,他们和本地就业主要是补缺的关系,不能认为他们挤占了城市就业岗位而将他们视为解决当地就业问题的障碍,也不能因为他们不是本城市、本社区的正式成员而忽略其应享受的正当的劳动者权益。需要重视外来人口在社区服务中的重要地位,同时完善法规、政策,完善外来人口就业管理体制,加强对从事社区服务的外来人口的就业引导和管理。

相对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而言,社区就业是一种低档次就业和低收入就业,而社区就业的低收入水平和非正规的就业管理往往无法吸引提供需要一定专业技能的人才,只能吸引素质不高的劳动力从事这一工作,形成“低收入—低素质—低水平服务—低收入”的恶性循环,限制了社区就业的持续发展和产业拓展。打破这种恶性循环就需要外部力量的干预,政府需要注入一定的启动资金,提供场地,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等,为社区就业创造良好的登记注册、档案管理、中介服务,为社区发展提供价格补贴和最低收入制度,使社区就业从业人员有壮大发展的空间,并吸引合适的、拥有相应技能的人才从事特定的社区服务,吸引民间资本投入社区服务产业,推动社区就业向城市社会服务产业过渡。政府推动建立社区就业的最低收入制度和各项管理,也是保护社区就业劳动者权益,促进社区就业逐步实现正规化的重要方面。

社区的发育程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以社区居民公共生活服务为基点促进就业和推进社区建设,以满足人们多样化和高质量的生活需求,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为社区就业岗位的稳定供给提供了保证。发展社区就业是今后解决全国就业问题的一条有效的途径,是构筑健康向上社区文明和培育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自然结果。中国社区就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与西方国家甚至发展中国家相比还远远不足,还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努力,为促进社区就业良性发展塑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发展机制。

参考文献

1.郭奕侃、王大奔、刘惠芬、顾逸华:“上海城市社区劳动力资源与就业状况研究”,载上海市第五次人口普查办公室编:《现状、展望与策略》,2002。

2.景天魁主编:《基础整合的社会保障体系》,华夏出版社,2001。

3.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社区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劳社部发〔2001〕7号],2001。

4.冷熙亮、丁金宏:“城市非正规就业发展及其问题——以上海为例的探讨”,《社会》,2000(11)。

5.刘文军:“关于我国发展社区就业的几点思考”,《经济与管理研究》,2002(6)。

6.荣华、周静:“社区就业发展与妇女就业机会”,全国妇联妇女就业论坛会议论文,2002。

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社区就业课题组:“社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人口与经济》,2001(1)。

8.杨宜勇:“我国社区就业发展状况调查”,《经济学家》,2001(3)。

9.杨宜勇:“我国社区就业状况及对策建议”,http://cssd.acca21.org.cn/2001/news0316.html,2001。

10.杨宜勇:“城市社区就业前景巨大”,《改革与发展》,2002(1)。

11.郑东亮:“对发展社区就业的一些想法”(在中国劳动学会2002年年会上发言),http://www.calss.net.cn/2002/11/1702.htm,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