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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文学理论与实践
1.4.2.4 第四节 教育功能

第四节 教育功能

“教育”不可能成为某一种文学的本质特征。儿童文学也是文学,它在本质上也是审美的。审美是一种情感的活动;爱也是一种情感,它可以转化为审美。教育从整体上看却不是一种情感。一部儿童文学作品可以有比较明显的教育价值,但只有当这种教育价值被爱的情感所笼罩,所推涌,并且整个地融入爱的情感中去的时候,它才可能成为优秀的作品。不然,这种教育就可能成为游离于文学的审美整体之外的赘物,也许还会破坏作品的完整性。只有教育而没有爱的作品,决不是儿童文学作品。在贝洛童话诞生之前,西方就十分流行这种专供儿童阅读的纯教育性的作品,它们往往是宗教教育读物。欧洲十六世纪广泛流行的“入门书”与“角帖书”,就是两种旨在向儿童进行基督教初步训诫的读物。显而易见,这样的作品是不能称为“文学”的,哪怕是用诗的形式写成。

在中国古代,这类作品也很多,所谓“蒙学书籍”即是。如《三字经》、《千字文》、《增广贤文》、《龙文鞭影》等等。单是为女孩准备的,就有《女儿经》、《女论语》、《女诫》、《女训约言》、《闺苑》、《女小儿语》等十几种。书中的内容,当然都是关于封建道德的教育训诫。与西方不同的是,西方将训诫的内容改编成供儿童自己阅读的小册子,中国则几乎千篇一律都是“课本”,是必须在父母或塾师的训导监督下熟读并背诵的。这些压抑儿童思想情感及自由天性的书籍,自然更不是儿童文学。

一般说,教育总是比较偏于伦理或理性的。而理性的认识与伦理的原则总是相对的,随着人类“人化”步伐的前移,它们难免要过时。因此,过去时代的教育,那些“训诫书”、“蒙学书籍”与“课本”,就不可避免地带有浓重的陈腐感,为今人所不取,今天的儿童就更不会读它们了。然而爱却能超越教育的这种短期性与局限性,将教育内容化为爱的情感的长存而长存。安徒生的有些作品也带有宗教教育的内涵,但它们却有着永恒的魅力。这就是文学与审美的优越之所在。

人生最重要的习惯、倾向、态度,多半是在六岁前培养的,所以我们要从小培养人才幼苗。我国著名的教育家陈鹤琴先生曾强调“教小孩要从小教起”,“一开始就要教好”。人在幼儿时期,可塑性强,最容易接受外界的影响,尤其容易接受形象化的教育。幼儿文学以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来启发幼儿辨别生活中的是非、好坏、真伪、善恶、美丑,培养孩子们坚强勇敢的性格以及勤劳、友爱、诚实等美好的思想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