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余光中译《不可儿戏》话剧赏析
话剧的翻译,似易实难。云其易,是因话剧的语言大多简洁明快、口语化、生活化,看起来轻松愉悦,读起来一气呵成;但若论及翻译,就会发现多少平日司空见惯的俚语常言,最是难译。又随着场景年代上天入地,人物身份升沉,市井百态要通得,阳春白雪要吟得,尚恐不能传情达意;远不如那些看似深奥的科学论文,其实句式严整分毫不乱,抱一本术语字典,翻译就势如破竹。王尔德《不可儿戏》就是一例,此作堪称话剧史上充满智慧和幽默的天才妙笔,令作者本人也得意非凡,其音韵之谐,寓意之深,文字游戏之如鱼得水,既令人拍案叫绝,也在文字和文化转译上给译者出了不小的难题,而余光中的翻译精巧工典,别具匠心,使原文与译本如双星辉映,也为话剧的翻译提供了很好的范本。
翻译之道,以“信”为先,既是对原作的尊重,也是对读者的责任,而这对戏剧翻译而言尤为难得。艰深的字句尚是其次,更大的问题在于话剧这种贴近民众生活的语言艺术,其中往往有曲折跳跃、出人意表之处,涉及特定的典故、情境,译者自身也可能惑而不解。作为译者,虽然未必要逐字硬译,但仍应力求准确地体现作品的原貌。尤其王尔德的话剧语言波诡云谲,讽世蔑俗,不少句子看上去已经沿人们通常的思路顺流而下,半途中却又反戈一击,简直防不胜防。过去的译本中,有些时候译者不免技痒,企图将不合常理之处扭转回正道上来,其实与作者的原意南辕北辙,而余光中的译本相当好地贯彻了“信实”这一要点。比如第二幕中Algernon和Cecily的谈话,在两个译本中出现了截然相反的局面:
Algernon:Thatisagreatdisappointment.Iamobligedtogoupbythefirsttrainon Mondaymorning.IhaveabusinessappointmentthatIamanxious□to miss.
Cecily:Couldn'tyoumissitanywherebutinLondon?
(王阳译)
爱尔杰龙:那太让人失望了。我明天非得坐第一班火车走不可。我约好了一桩买卖,我放心不下……怕耽误了!
赛西丽:这又不是在伦敦,哪会误得了呢?
(余光中译)
亚吉能:那太扫兴了。礼拜一上午我非坐第一班火车回城不可。我约了别人谈公事。心心念念要……把它误掉。
西西丽:你要误约,非得在伦敦吗?
究竟是要“误掉”,还是“怕耽误”呢?对照原文,可以看到后者更准确。那么译成“怕耽误了”难道是译者不懂得“anxioustomiss”的意思吗?恐怕未必。大概是按照我们的语言习惯,一个人故意要误事,听上去有些难以接受吧。但是从全剧出发,这样的安排恰好体现了Algernon玩世不恭的性格和对什么正事都漫不经心、浪荡调侃的处世态度;若是将其理解为赶着回去怕耽误买卖,角色的特性反而无法凸显了。Cecily接下去的一句,原文的意思是让Algernon留在这里,一样也能误约;王译中为了自圆其说,也不得不改头换面,一错再错了。
要做到翻译的信实,话剧中前后呼应的穿插之处往往可以为译者提供线索。第二幕中Cecily谈教区牧师时有这样一句评语:
Hehasneverwrittenasinglebook,soyoucanimaginehowmuchheknows.
(王译)他从来不屑写单卷本书的,因此你可以想象他多么有学问了。
(余译)他一本书也没写过,可见得他有多博学了。
这又是王尔德讥刺世情的一处妙语,既可视为对道学先生的嘲讽,也可看作对世俗学问的超脱。王译固然逻辑上合衬,却淡然无味了,况且,原文难道是说这位牧师不屑于雕虫小技的单本书,一旦下笔就洋洋万言,著作等身么?除了从字面意义领会,其实回溯前文,牧师已经自白:“Mysermononthemeaningofthemannainthe wildernesscanbedaptedtoalmostanyoccasion.”(我在讲道时可以发挥天降食物于荒野的意义,管它是什么场合。)第三幕中也提到:“ViewsthatIhavecompletelyrefuted infourofmyunpublishedsermons.”(在我那四篇尚未出版的证道词里。)这位牧师,可是个把一篇证道词翻来覆去地用,证道词也不得出版的平庸之才啊。此处翻译的信实与否,将深深影响演员和观众对人物的理解。余光中的翻译照应了前后文,与原文更为契合。
话剧翻译的畅达,与一般翻译中的“达”同出一源,但更别有深意。话剧是活动的、有生命的,有着超越文字层面的特性。作者书写、演员表演和观众接受回应在剧场中激荡碰撞,彼此融合协调,才能完成一出话剧佳作。这要求翻译语言不仅通达流利,还要顾及时间的控制、节奏的把握、念白的韵律、观众的理解感受,这在全剧的整合中意义重大。
逐一言之,首先从导演操作的角度来说,话剧的长度一般在两三小时内,因此台词简短不仅是一种写作风格,更是拓展剧本叙事容量的途径。与电影不同,话剧演员的念白习惯、表演风格、布景操作和各种突发事件都可能影响话剧的时间节奏,从而影响整体效果,因此剧本台词要简洁明了,便于剧场时间的掌控,使话剧紧凑可观,不至于因为过多冗长的定语、副词平白损失了宝贵的舞台时间。漂亮而简洁的台词翻译,在余光中的译本里比比皆是。
(第一幕)
Jack:MayIaskwhy?
(王译)
我可以问一下其中的缘由吗?
(余译)
请问何故?
(第一幕)
Algernon:Thatwouldn'tbeatallabadthing.
(王译)
那倒未必完全是一件坏事情。
(余译)
那也绝非坏事。
“其中的缘由”、“未必完全”,出现在普通的译文中,或许只是稍嫌冗余,也不害其意,但在舞台表演中,就无益地拖长了时间,况且会让观众感觉做作,因为大多数人平时并不这样小心翼翼、周全细致地措词。
谈到观众的感受,他们最简单的要求大概就是台词要“说话像话”,像平时的生活语言,有着口语的明白自然,不拘泥于原作语言的语序和形式。像是英文中长篇累牍的定语从句,如果在中文翻译中原封不动地硬套过来,观众可能望眼欲穿地听了半天还不知道所云何物。要自然顺畅,也要充分考虑到各种身份的人在不同情境下的不同口吻。《不可儿戏》描写的基本是英国中上层家庭的生活,因此余译本用词大多文雅锦绣,但在翻译Bracknell太太见到昔日逃走的女家庭教师Prism小姐而勃然大怒的一段,将呼喊“Prism!”的一句,并非按字面译为“劳小姐!”或“普丽丝姆!”,而是翻作“姓劳的!”,一个跋扈老太太的怒色跃然纸上,看似不起眼,在舞台演出时却是神来之笔。
其次,译者和演员都可以手持剧本一读再读,但话剧表演对观众来说却是转瞬即逝又不可逆的过程,大多数观众也并非博古通今的学者,原文中涉及特定时代的名词或是典故,就让人迷惑不解了。余光中的译本在尊重原文的前提下,长句拆短,典故还原,充分照顾到观众的理解能力,演员演得自然,观众也看得轻松。第二幕中Cecily强调自己是个坦诚无畏的人时说:“WhenIseeaspadeIcallitaspade.”有译作:“我看见铁锨就叫铁锨。”这无疑是够“信”了,但中国观众只怕很难转译领会这句英国谚语,只能徒感莫名其妙。余译本为:“我要是见到一头鹿,就不会叫它做马。”巧用中国“指鹿为马”这个人尽皆知的典故,化解了文化上的差异。Cecily和Algernon谈话时说:“Itis ratherQuixoticofyou.”余光中意译为:“你真是天真烂漫。”毕竟在中国谈到堂吉诃德,人们一时间能想到的唯有风车耳。
剧本翻译的畅达对演员而言更是关系紧要,简洁和易懂,此处不多赘述,单表与舞台演出实际相关的一点——语调气韵的绵延流畅。余光中曾写过一篇文章《论“的的不休”》,是从译者受西方语法束缚这一角度,说白话翻译中有太多“的”。具体论话剧翻译,同样可以,说一句:“通篇了了,实不了了。”这里的“了”,是一个概括的虚指,包括“了”、“的”和大多数语气词。汉语中用助词和语气词表示时态、感情等,这在书面语中天经地义,但话剧是由人来演出的,演员念白时,将根据自己的理解赋予台词情感:言壮阔,慷慨激昂,再加“啊”岂不造作;表猜测,犹疑低回,句末何必要用“吧”;示疑问,恳切探寻,加上“呢”、“吗”倒有些轻薄。另一个实际的原因在于,话剧演出要将声音传送到剧场的每个角落,最好是气韵悠长,若结字是平声,感觉余音袅袅;要是仄声,则铿锵有力。加了助词或语气词后,音韵在尾音处骤然低暗下去,声气还不曾上扬就戛然而止,念白给人的感觉就不够明朗,因此这些词在句尾固然不能不用,但力求不要通篇连用。莎士比亚的喜剧,就有许多译本为了求得生活化、口语化,大量运用助词和语气词,其实在舞台上念起来相当吃力。余光中的翻译对演员而言流畅易记,助词和语气词运用精简,恰到好处是很大的原因。像是Gwendolen向Jack表情的一段:
Yes,Iamquiteawareofthefact.AndIoftenwishthatinpublic,atanyrate,you hadbeenmoredemonstrative.Formeyouhavealwayshadanirresistiblefascination.Even beforeImetyouIwasfarfromindifferenttoyou.
(王译)
是的,我心里明镜似的。我还希望你在公共场合无论怎样表现得更明了一些呢。我看来你身上总有一股不可抗拒的迷人劲儿。就是在我没有认识你以前,我心里就有你了。
(余译)
是呀,这一点我很清楚。我还时常希望,至少当着众人的面,你会表现得更加露骨。你对我,一直有一股不能抵抗的魅力。甚至早在遇见你之前,我对你也绝非无动于衷。
两者的翻译就文学角度而言各有千秋,但在舞台演出的流畅度上,后者要舒服多了。剧本翻译虽不要求平仄虚实、骈四俪六,但好的翻译将极大助益于演员的诵读和舞台效果,念白起来如滔滔江水,一泻千里,痛快淋漓;生硬的翻译则是九曲十环,佝偻崎岖,或是流于轻浮,辞不胜意——当然许多现代剧中,语言蹒跚踟蹰也是一种风格,并不在此处的讨论范围之内。
翻译的语言风格多种多样,有的平实通顺,有的繁复缛丽,有的文典古雅。就话剧的翻译而言,在信实畅达的基础上,还是应该有一些对词句明丽的要求。中国的传统戏剧花叶葳蕤,我相信这对人们的审美情趣不免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况且作为一种艺术,舞台上都是平淡的大白话,观众只怕也要失望。余光中在《不可儿戏》里,运用最明显的、符合中国人审美习惯的“漂亮噱头”,一是谐音,一是对偶。谐音在中国的古典小说和戏曲中运用广泛,《不可儿戏》恰以“Earnest”作为姓“欧内斯特”和本意“认真”的谐音为出发点,过去版本中译“欧内斯特”再加注解有之,译“哦拿实的”和“做人要‘拿实的’”谐音有之,余光中在这个问题的处理上大刀阔斧,将“Earnest”去音取义,翻译为“任真”,使读者和听者都一目了然,像是下面这段Algernon玩弄文字游戏的台词:
你一向跟我说,你叫任真。我也把你当任真介绍给大家。人家叫你任真,你也答应。看你这样子,就好像名叫任真,我一生见过的人里面,你的样子是最认真的了。
若是把这其中的“任真”换成“哦拿实的”来念,演员晕头转向且不论,只怕观众更要一头雾水。还有剧中相当关键的“Bunbury”直接译为“梁勉仁”,与“两面人”谐音,同样是大胆而成功的创举。译成“病不理”,也可以体现原文的意思,但在现实生活中,叫这样的名字如何让众人信以为真呢?就有些太空洞了。
余光中作为诗人,对于语言的美化也是举重若轻,适当地运用对偶,符合话剧演出的艺术特质,尤其能引起观众的共鸣,看《不可儿戏》中如下两个例子:
Relationsaresimplyatediouspackofpeople,whohaven'tgottheremotestknowledge ofhowtolive,orthesmallestinstinctaboutwhentodie.
(余译)五亲六戚都是一群讨厌的人,完全不明白如何生得其道,也根本不领悟如何死得其时。
Whatseemtousbitertrialsareoftenblessingsindisguise.
(余译)有些事看来像大祸临头,往往焉知非福。
译得何等工整。而Algernon在谈到对婚姻的态度时说:“Divorcesaremadein heaven.”此处余光中反用中国的“天作之合”这个成语,译为“离婚也算是天作之分”。不但巧妙,而且顺理成章的半路又反其道而行之的感觉,难道不是很“王尔德化”么?
好的话剧翻译可以赋予佳作跨越时空的不朽生命,无论对演员还是观众,都是难能可贵的精神享受。
【注释】
[1]周志培《汉英对比与翻译中的转换》,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36—154页。
[2]李瑞华主编《英汉语言文化对比研究》,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493—503页。
[3]刘重德《英汉语比较与翻译》,青岛出版社1998年版,第134页。
[4]江家骏《浅谈对彭斯民歌的欣赏》,《西南师范学院学报》1985年第3期,第85页。
[5]林煌天《中国翻译词典》,湖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420页。
[6]同上书,第1024页。
[7]同上书,第1076页。
[8]许渊冲编《文学与翻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5页。
[9]《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版,第401页。
[10]谢天振《译介学》,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37—1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