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老舍散文《习惯》赏析
习惯
不管别位,以我自己说,思想是比习惯容易变动的。每读一本书,听一套议论,甚至看一回电影,都能使我的脑子转一下。脑子的转法像螺丝钉,虽然是转,却也往前进。所以,每转一回,思想不仅变动,而且多少有点进步。记得小的时候,有一阵子很想当“黄天霸”。每逢四顾无人,便掏出瓦块或碎砖,回头轻喊:看镖!有一天,把醋瓶也这样出了手,几乎挨了顿打。这是听《五女七贞》的结果。及至后来读了托尔斯泰等人的作品,就是看了杨小楼扮演的“黄天霸”,也不会再扔醋瓶了。你看,这不仅是思想老在变动,而好歹的还高了一二分呢。
习惯可不能这样。拿吸烟说吧,读什么,看什么,听什么,都吸着烟。图书馆里不准吸烟,干脆就不去。书里告诉我,吸烟有害,于是想戒烟,可是想完了,照样点上一支。医院里陈列着“烟肺”也看见过,颇觉恐慌,我也是有肺动物啊!这点嗜好都去不掉,连肺也对不起呀,怎能成为英雄呢?!思想很高伟了;乃至吃过饭,高伟的思想又随着蓝烟上了天。有的时候确是坚决,半天儿不动些小白纸卷儿,而且自号为理智的人——对面是习惯的人。后来也不是怎么一股劲,连吸三支,合着并未吃亏。肺也许又黑了许多,可是心还跳着,大概一时还不至于死,这很足自慰。什么都这样。按说一个自居“摩登”的人,总该常常携着夫人在街上走走了。我也这么想过,可是做不到。大家一看,我就毛咕,“你慢慢走着,咱们家里见吧!”把夫人落在后边,我自己迈开了大步。什么“尖头曼”、“方头曼”的,不管这一套。虽然这么说,到底觉得差一点。从此再不双双走街。
明知电影比京戏文明一些,明知京戏的锣鼓专会供给头疼,可是嘉宝或红发女郎总胜不过杨小楼去。锣鼓使人头疼的舒服,仿佛是吧。同样,冰激凌,咖啡,青岛洗海澡,美国桔子,都使我摇头。酸梅汤,香片茶,裕德池,肥城桃,老有种知己的好感。这与提倡国货无关,而是自幼儿养成的习惯。年纪虽然不大,可是我的幼年还赶上了野蛮时代。那时候连皇上都不坐汽车,可想见那是多么野蛮了。
跳舞是多么文明的事呢,我也没份儿。人家印度青年与日本青年,在巴黎或伦敦看见跳舞,都讲究馋得咽唾沫。有一次,在艾丁堡,跳舞场拒绝印度学生进去,有几位差点上了吊。还有一次在海船上举行跳舞会,一个日本青年气得直哭,因为没人招呼他去跳。有人管这种好热闹叫作猴子摹仿,我倒并不这么想。在我的脑子里,我看这并不成什么问题,跳不能叫印度登时独立。也不能叫日本灭亡。不跳呢,更不会就怎样了不得。可是我不跳。一个人吃饱了没事,独自跳跳,还倒怪好。叫我和位女郎来回的拉扯,无论说什么也来不得。看着就是不顺眼,不用说真去跳了。这和吃冰激凌一样,我没有这个胃口。舌头一凉,马上联想到泻肚,其实心里准知道没有危险。
还有吃西餐呢。干净,有一定份量,好消化,这些我全知道。不过吃完西餐要不补充上一碗馄饨两个烧饼,总觉得怪委曲的。吃了带血的牛肉,喝凉水,我一定跑肚。想象的作用。这就没有办法了,想象真会叫肚子山响!
对于朋友,我永远爱交老粗儿。长发的诗人,洋装的女郎,打完高尔夫的男性女性,咬言咂字的学者,满跟我没缘。看不惯。老粗儿的言谈举止是咱自幼听惯看惯的。一看见长发诗人,我老是要告诉他先去理发;即使我十二分佩服他的诗才,他那些长发使我堵得慌。家兄永远到“推剃两从便”的地方去“剃”,亮堂堂的很悦目。女子也剪发,在理论上我极同意,可是看着别扭。问我女子该梳什么“头”,我也答不出,我总以为女性应留着头发。我的母亲,我的大姐,不都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么?她们都没剪发。
行难知易,有如是者[8]。
赏析
俗白而不失雅致
语言的“俗”与“白”是老舍在文学创作中始终如一的艺术追求。正如老舍本人所说的那样:“我还保持着我的‘俗’与‘白’”,“我不论写什么,我总希望能够信赖大白话;即使是说明比较高深一点的道理,我也不接二连三地用术语与名词。”然而这种“俗白”并不等同于不假思索、完完全全的生活口语,它是经过了精心修饰和润色之后的艺术语言。老舍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对语言所作的艺术处理是天衣无缝的,因此读来才不会有雕琢做作之感,这是和老舍深厚的语言文字功底和认真严谨的写作态度分不开的。京城下层旗人的成长背景赋予了老舍深沉厚重的生活积累,成就了老舍通达的生活智慧和洗练的语言智慧,加之他在写作中对每一部作品总是不厌其烦地做逐字逐句地推敲,而且反复朗诵直到满意才肯罢休。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才造就了老舍作品语言的通俗而又雅致。老舍说:“好文章不仅让人愿意念,还要让人念了觉得口腔是舒服的。”因此老舍语言的“俗白”不是粗俗浅白,而是含蓄雅致、朗朗上口。《习惯》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
还有吃西餐呢。干净,有一定份量,好消化,这些我全知道。不过吃完西餐要不补充上一碗馄饨两个烧饼,总觉得怪委屈的。吃了带血的牛肉,喝凉水,我一定跑肚。想象的作用。这就没有办法了,想象真会叫肚子山响!
老舍在说明了西餐的优点之后,话锋一转,好像和读者对面唠家常似的,告诉读者对于他自己来说,西餐虽有种种好,然而因为习惯使然,他还是更喜欢传统的馄饨、烧饼。接下来话锋又一转,描摹了想象中的吃西餐后的惨状。在这一波三折的叙述之中,有这样几个词用得极妙:一个是“怪委屈的”,既自然又亲切,如果换成“很委屈”或者干脆把“怪”字去掉,则减少以至于完全失去了白话的神韵;一个是“带血的牛肉”,说到没做熟的牛肉一般人就直接说“生牛肉”,“带血的”就生动得多、传神得多,让作者跑肚的“罪魁”形象跃然纸上;还有“跑肚”一词也用得绝,“腹泻”太文,“拉稀”又太俗,品来品去还是“跑肚”好。再一个是“肚子山响”,夸张得极具气势而且生动鲜活,简直很难找出一个可以替代它的说法。
老舍(1899—1966)是中国现代著名作家、杰出的语言大师。原名舒庆春,字舍予,生于北京一个城市贫民家庭,满族。1926年7月,老舍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在《小说月报》17卷第7号上连载时,署名为“舒庆春”,自第8号起改为“老舍”。一生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骆驼祥子》、《四世同堂》等;话剧《龙须沟》、《茶馆》等;散文《济南的冬天》、《我的母亲》、《大明湖之春》、《想北平》等入选中学语文课本。其作品大多取自城市下层市民生活,善于运用精确流畅的北京口语,行文幽默风趣,用语机智俏皮。
通过“吃西餐”一例的分析可以看出,老舍的“白话”是源于生活、又经过锤炼提升了的艺术化的“白话”,恰当得体、流利顺畅。其他各段莫不如此。《习惯》全文无一字生僻、无一句拗口,文字清新流畅得如同一叮叮咚咚、清脆悦耳的山泉,读后使人通体舒适和惬意,比起其他文辞绮丽、字字珠玑的美文,老舍的散文虽明白如话、平实质朴,却不但不输神韵,而且富有音乐的韵律和美感。孔庆东极其推崇老舍的散文语言,他说:“鲁迅的作品好,徐志摩的作品好,可是它们都不能读出来,黏糊糊的,不像老舍的那么朗朗上口。”老舍研究专家范亦豪先生也曾深有同感地说:如果你把老舍的作品读出声来,而且最好用北京话来读,那么你就会进入一个美妙的音乐世界。
幽默中充满智慧
老舍幽默诙谐的语言风格是得到一致公认的。郭沫若曾经赠诗给老舍,称赞他的作品“寸楷含幽默,片言振聩聋”。马小弥在《鼓书艺人》译后记中说老舍“那种幽默隽永的笔调,简练质朴的风格,和浓郁的北京风土气息,我学不来,无法再现。”老舍的语言幽默诙谐,然而这幽默诙谐并不是为了博人哈哈大笑,他所给予读者的是一种心灵沟通的默契之后才有的会心一笑,而且在这笑意背后蕴含着丰富深刻的思想让你回味。老舍深知“干燥,晦涩,无趣,是文艺的致命伤”,“文字要生动有趣,必须利用幽默。”那么什么样的文字才算是成功的、幽默的文字呢?老舍说:“幽默文字不是老老实实的文字,它运用智慧,聪明,与种种招笑的技巧,使人读了发笑,惊异,或啼笑皆非,受到教育。”对于文学作品的幽默,老舍是这样想、这样说、也是这样实践的。老舍常常把比喻、谐音、讽刺、夸张等多种修辞手法同时调动起来,用“说得俏”的白话俗语,传达“想得深”的思想内涵。看下面这一例:
不管别位,以我自己说,思想是比习惯容易变动的。每读一本书,听一套议论,甚至看一回电影,都能使我的脑子转一下。脑子的转法像螺丝钉,虽然是转,却也往前进。所以,每转一回,思想不仅变动,而且多少有点进步。
这是比喻的妙用。为了形象地说明“思想是比习惯容易变动的”这一观点,老舍把“脑子的转法”比喻成形象易懂的“螺丝钉”的转法,其传神之处在于,它不是一般的形似意义上的比喻,而是抓住了“抽象的思想”运转的规律,把抽象的脑子的转法神似地比喻成具体可感的螺丝钉的转法,这两者之间本质属性的相通使这个比喻不仅形象、深刻,而且耐人寻味。比喻虽然是一种有效的修辞手法,不过老舍从不滥用比喻,他坚持如果“找不到好的比喻就不比喻”,他认为:“没有比一个精到的比喻更能给予深刻的印象的,也没有比一个可有可无的比喻更累赘的。”
还有一例:
按说一个自居“摩登”的人,总该常常携着夫人在街上走走了。我也这么想过,可是做不到。大家一看,我就毛咕,“你慢慢走着,咱们家里见吧!”把夫人落在后边,我自己迈开了大步。什么“尖头曼”、“方头曼”的,不管这一套。虽然这么说,到底觉得差一点。从此再不双双走街。
这是俏皮的讽刺。看得出,作者对于一个自居“摩登”的人很看不上眼,却并不明说,而是借自己对“摩登之人”的效仿而终于失败的细节,把故作摩登之状的可笑之人含蓄而痛快地讽刺、幽默了一下。“尖头曼”是英文“gentleman”(绅士)的音译,这本没什么出奇,而“方头曼”的俏皮用法恐怕只有老舍这样的语言大师能想得出来了。由音译过来中文字“尖”,联想到其反义词“方”,这样一来蹩脚的“尖头曼”又有了新的雅号“方头曼”,讽刺又兼谐音的用法精妙之极。
长短句错落有致
散文讲究短小精悍、言简意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鲁迅、叶圣陶、许地山等人的散文都以语言精练著称。为了能在有限的篇幅充分地表情达意、传递思想,就要求散文的作者具有较高的语言锤炼能力。因此散文这种自由灵活的写作形式看似没什么讲究,其实却蕴含着很深的学问,并不是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散文拿过来谁都能写。而且如果运用口语化的语言风格来写作散文,把握不好极易造成啰唆累赘的弊病,从而失去了散文独特的美文魅力。老舍的散文虽是通篇“俗白”,然而丝毫不繁冗乏味,除了以上谈到的语言特色之功外,句式的合理选用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老舍不仅是一位杰出的语言大师,而且在文学创作理论上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深知句式上的长句和短句有各自不同的功用,他在《言语与风格》一文中说:“短句足以表现迅速的动作,长句则善表现缠绵的情调。”老舍在写作散文时多用短句,这与散文凝练的风格和老舍自己的艺术追求有密切的关系。例如:
(1)拿吸烟说吧,读什么,看什么,听什么,都吸着烟。
(2)同样,冰激凌,咖啡,青岛洗海澡,美国桔子,都使我摇头。酸梅汤,香片茶,裕德池,肥城桃,老有种知己的好感。
例(1)因为“读”、“看”、“听”都是表示动作的动词,因而句式要求短小明快;而例(2)中“冰激凌,咖啡,青岛洗海澡,美国桔子”,“酸梅汤,香片茶,裕德池,肥城桃”等则是一连串名词的排列,如使用长句则易造成所列项目的不明晰。当然如果一味地使用短句又容易造成句式的单一和阅读上的局促,因而老舍的散文在以短句为主的基础上,也适当使用长句,有时还把长句穿插在短句之中,营造出错落有致的艺术格局。例如:
(3)还有一次在海船上举行跳舞会,一个日本青年气得直哭,因为没人招呼他去跳。有人管这种好热闹叫作猴子摹仿,我倒并不这么想,在我的脑子里,我看这并不成什么问题,跳不能叫印度登时独立。也不能叫日本灭亡。
(4)还有吃西餐呢。干净,有一定份量,好消化,这些我全知道。不过吃完西餐要不补充上一碗馄饨两个烧饼,总觉得怪委屈的。
例(3)连续使用了长句来描述一次跳舞会的场景。和短句相比,长句更能把一件事情说得详细严密,也为下面作者由此生发的议论提供了准确的依据,不致产生因句式的短小而造成表达上的含混不明。例(4)则把长句、短句穿插使用,好处正像老舍自己所说的那样:“在一般的叙述中,长短相间总是有意思的,因它们足以使音节有变化,且使读者有缓一缓的地方。”据说老舍有一次写了一个比较长的句子,读来读去觉得别扭,就把它分成几段,用标点符号隔开后,才觉得顺畅满了。因此无论使用短句、长句,还是长短句穿插,都是为了表达清楚的需要,虽有一定规律可循,可优美的语言是灵动的、千变万化的,如果没有老舍的字斟句酌和反复推敲,我们今天又怎能读到如此纯净智慧的文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