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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恋爱与婚姻
1.5.5.3 三、加强性健康教育

三、加强性健康教育

爱与性是一对永恒的矛盾。爱情中包含有性的成分,性爱是爱情的自然基础。性中也包含有爱的成分,没有爱的性只是低层次的生理需要,性只有在爱情的婚姻中才能得到情感的升华。

近年来,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传统抑欲主义的性道德开始瓦解,大学生对性的看法也在逐步趋于开放、宽容与分化。大学生应树立什么样的性观念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将会对大学生的婚恋观产生直接影响,值得关注和研究。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卢梭有这样一句话:“避免邪念的唯一办法就是免除神秘。”因此,对大学生进行性健康教育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重视对女大学生的教育

从社会传统道德要求来看,女性受到了更多的社会规范,女生在恋爱中一旦发生越轨行为或被男性抛弃,往往更容易受到社会舆论的不公正对待,影响身心健康;从社会现实看,女大学生的生理成熟趋前,心理成熟滞后,她们一旦步入爱河,往往情感容易冲破理智的闸门而出现越轨行为。所以,有必要对女大学生进行伦理道德、爱情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帮助她们学会区分爱情和友情的界限,掌握好与恋人交往中的礼仪方式和道德规范,用理智控制感情,防止出现行为偏差,保持爱情的纯洁、忠贞和高尚。

(二)重视对热恋大学生的教育

学校应该建立起与家长有效、及时、定期的沟通机制,以便及时帮助大学生解决恋爱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已经恋爱的大学生不要简单地指责、干涉,也不要把他们打入另类,而要主动给予关心、教育、指导,帮助他们处理好恋爱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最主要的是加强恋爱道德教育,帮助他们意识到恋爱要对恋人和社会承担责任和义务,并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处理好恋爱中的一系列关系,特别是热恋中的恋人,应该严格控制自己的感情冲动,时刻警惕自己理智的闸门失控和道德防线被感情的洪流冲垮的危险。

(三)把握性教育中的“度”

目前各高校还缺乏对大学生性道德、性生理、性心理和性法律的教育引导,极少有高校能够开展完备科学的性价值观教育课程。大学生性教育既是知识的教育,也是身心健康的教育,更是完善人格的教育。性教育的目的,既是为个人的幸福,更是为社会的和谐与安宁。因此“性”是一种教养,也是一种人格。在教育中,最重要的是如何把握“度”,做到“适时、适度、适量”,整合大学生性教育的内容,把大学生性教育建设成为一门其他课程无法替代的具有独特价值的课程,使大学生能够理性地处理恋爱中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