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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自动标引与自动分类研究
1.5.1.6.4 6.6.4 篇名的规范

6.6.4 篇名的规范

①篇名中含有特殊符号、标点、空格、缩写词、表外字、繁体字、异体字等,需进行规范,如“为了你我的祖国”,可规范为:“为了祖国”。

②无篇名或篇名不能完整概括文献时的规范性处理,解决方法是:利用关键词字段代替篇名字段。

③文献篇名前冠有“新编”、“简明”、“实用”等词,可将冠词略去,实现截词检索的功能。如篇名:“实用美术字典”,可规范为:“美术字典”。

④篇名前有年、届等标识的,可去掉年、届标识,如“’94地理信息系统学术讨论会”可规范为“地理信息系统学术讨论会”,“1996—1997工业年鉴”可规范为“工业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