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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道德论
1.14.2 2.“富贵不能淫”的大丈夫人格

2.“富贵不能淫”的大丈夫人格

大丈夫的人格运思,在儒家那里,主要集中在孟子那里,这是儒家独特的人格类型,而且其精神内质历来被人传为佳话,激励着代代人在不息努力,故特做简单的讨论。关于大丈夫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下面的文献:

景春曰:公孙衍,张仪,岂不诚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子未学礼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汝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第2710页下)

大丈夫是与丈夫相联系的概念,在中国古代,“丈夫之冠”是“父命之”,“女子之嫁”则是“母命之”;女子嫁到丈夫家,最重要的是“以顺为正”,这是“妾妇之道”的要求。不过,大丈夫则不同,他应该立身于“正位”即正当之位,施行“大道”即仁义之道。顺利实现自己的志向时,应该与民众协力行为;不得志的时候,则应该修身而推行仁义之道。并且在“富贵”、“贫贱”、“威武”面前,不失自己行为的准的和分寸,这就是大丈夫的品质;诸如“淫”是淫乱的意思,“移”是变节的意思,“屈”是弯腰屈服的意思,无疑都是有失准的和分寸的行为,这自然不是大丈夫的行为的疆界。显然,在这些方面,公孙衍,张仪等是不符合条件的。

这里出现了“正位”的概念,可以说,含有通过对社会角色分层而实现社会秩序稳定的运思,与孟子思想的整体取向也是一致的;大丈夫人格体现的主要是个人品质的清白,而且在不得志时,“独行其道”体现的是在对社会发展无奈的情感悲伤中,对自己清白的保护,而不是其他的抗争,这可能是大丈夫能维护自己名声的唯一途径。但在这一名声的保卫战中,自己对社会的责任消失殆尽。这难道不是应该成为启发我们认真思考的另一新的关节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