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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道德论
1.13 第十一讲 修身论

第十一讲 修身论

儒家的修身是人人都熟悉的话题,它是“八条目”中一个环节;但是,“八条目”虽为儒家的专利,但修身却不是儒家的特产,这虽然为一般的中国人所忽视,但却是不可争辩的事实。坦然地说,从身到天下的向度寻找社会秩序稳定的法门是中国人所信奉的普遍的模式,道家老子也推重这个模式,《帛书道德经》54章里的“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绝。修之身,其德乃真;修之家,其德乃馀;修之乡,其德乃长;修之国,其德乃丰;修之天下,其德乃博”,就是最好的佐证。比较道儒修身思想的内质,可以清晰地看到,道家在修身问题上重视的不是“身”本身,而是修身依归的标准,即“修之身”的“之”,“之”是道的代名词,在这个意义上,道家的修身就成了如何把道变成个人的因素,个人始终在关系之中;儒家在修身问题上重视的仅仅是“身”本身,个人成了修身的中心乃至一切,是重视内在心性的价值取向,而这种价值取向正形成了中国哲学史上儒家修养的主流。

“八条目”中的修身,在形下的方面,当是秦汉之际形成的样式;不过,它的形式的固定,经过了前期儒家思想的积累,这里要讨论的正是这个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