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先秦儒家道德论
1.11.3 3.礼仪的产生

3.礼仪的产生

儒家审视礼仪的基点在周代,但不得不追问的一个问题是,礼仪是如何产生的呢?不难记起,“无辞让之心,非人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第2691页上),辞让之心是礼仪的萌芽,“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第2749页上);换言之,这个萌芽是天生地内置于人性细胞里的素质。众所周知,在孟子那里,人性的“四端”如果不加以后天的扩充,是无法成事的,即使是侍奉父母那样简单的事务也不行。所以,“四端”只能是“四端”,绝对不是成熟的样态;就礼仪而言,在人性的先天层面,绝对不是成熟的样本,而只是人具有辞让的苗头,而且这是个人的情况。这是首先应该得到明确的。

在社会的层面,礼仪不是先天产生的,“凡礼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故陶人埏埴而为器,然则器生于陶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故工人斲木而成器,然则器生于工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圣人积思虑,习伪故,以生礼义而起法度,然则礼义法度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若夫目好色,耳好听,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感而自然,不待事而后生之者也。夫感而不能然,必且待事而后然者,谓之生于伪。是性伪之所生,其不同之征也”(《荀子·性恶》,第437~438页)。礼义法度即产生于圣人的“伪”,是圣人“积思虑,习伪故”的手艺或作品。用人性来作比喻的话,就是“目好色”、“耳好听”、“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都是人的自然情性,是“感而自然”的方面,不需人事的外加。所以,“感而不能然”、“待事而后然”的现象或方面,就是“伪”的舞台和内容。

在性善论那里,虽然个人具有应对礼仪的天生敏感,但这毕竟不是礼仪本身;就礼仪产生而言,的确无法在人的本性那里找到其生发的契机。那么,不得不思考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圣人为什么要制作礼仪呢?由于人具有先天的好色、好利等自然情欲,要满足这些欲望,势必向外作一定的追求,如果没有一定的标准,人与人之间必然发生争执,最后导致混乱。所以,圣人制作礼义的一个最大现实动因就是为了避免混乱局面的产生;不过,现实的情况是“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荀子·性恶》,第440页)。所以,用礼义、法度来制御平衡人们的欲望相争,引导人的情性在正确的路径上发展,这都是出于治理的需要,而且是合于道的。因为,礼义本身又是紧紧地贴近人的本性,以保证“养人之欲,给人之求”(《荀子·礼论》,第346页)的实践平衡的,使客观的物质与人的欲望的满足始终行进在相长的轨道上,这就是礼仪产生的理由和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