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先秦儒家道德论
1.10 第八讲 德欲论

第八讲 德欲论

在先秦儒家道德思想的长河里,尽管有告子、郭店楚墓竹简中反映出来的对何谓本性问题的关注,但这种倾向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思想家关注的主要是如何使个人在成为具备仁德之人问题上的装备自信心,其结果就是在原点的本性上就赋予个人都具备成为仁德之人的能力,人的本性善的理论就是具体的凸现。显然,这是理论上的设计,是从外在的主观臆想出发的,既脱离人的生物性特征的运思,又无视个人实际情况的考量。本来,能否成为仁德之人,完全决定于个人的情况,而不是外在的臆想。无论是人的先天本性是善的,还是人本性的后天发展现实是恶的,但都具备成为尧舜的可能。长期以来,学者都忽视了一个悖论:现实生活里存在两种人,即圣人和一般人。圣人为何可能的问题,一直为人所忽视。在这一定式里的道德实践也总是给人屡战屡败的感觉,不停的道德实践运动是因为现实道德低靡而来的冲击波所致。问题的关键,为我们所称道的儒学,关注的仅仅是理论的演绎,根本没有问津现实的效果。

在没有依据人性特征和个人的现实而得出的理论里,个人永远只能是关系中的被动者,或者说仿佛骷髅,根本没有内在动力可言,这发展到后来就更为严重,“确实,对于像朱熹和王阳明这样的新儒家来说,一个形而上学的事实是:我(在任何时刻)总是有现成的能力认识正确的行动,并有动力去做正确的行动。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动力不足的问题被新儒家在形而上学的意义上排除了。但是,相关的问题仍然存在。”(《儒家之道:中国哲学之探讨·孟子的动机和道德行动》,第150页注释45)[1]不是“动力不足”,而是根本没有动力;也并非到朱熹和王阳明的时代是这样,其实在先秦儒家那里就有这样的问题,本来就是如此。所以,儒家对本性的设定,把人带入了一个飘然欲仙的虚无境遇,既然本性是善的,无论如何都与丑恶没有干系了。这是对人极不负责的行为,是异想天开的犯罪:“德这个原始概念的结构结果产生了一种悖论:为了取得‘德’,人必须已经有了它。更坏的是,追求德就是追求一种优势(好处),而这种优势是非德的。”(《儒家之道:中国哲学之探讨·德可以自学吗?》,第67页)这是从理论和现实两个方面进行的总结。

为了有德,必须已经有了它,实际上这在人的本性里已经得到孟子和荀子的内置。内在德性的设置,为外在的有德追求做了理论演绎上的支撑,在这一特殊的系统里,德行和欲望呈现对立,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