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本性为恶
上面在何谓本性的问题中,已经讨论了荀子相关的思想,这是荀子对人性的静态运思;在动态的层面,作为儒家学说的传承者之一,荀子自然不能无视孟子的思想轨迹。不过,荀子没有机械地沿用孟子的框架,而以新的平台为切入口,展开了对本性价值判断的讨论。
(1)人性为恶,善是人为的成果。荀子对“性”和“伪”是有明确区别的,“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荀子·性恶》,第436页),显然,本性属于人的先天素质,“伪”则属于人的后天形成的素质。“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生而有疾恶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同上,第434~435页)“人之性恶,其善者伪”,显然从一般的性论转移到了价值判断的领域。应该如何理解“性恶”?在何谓本性的问题里,已经分析到“饥而欲食”等的欲望需要,与这里的“生而有好利”、“生而有耳目之欲”具有相同的意思,也是人的本性的必然的部分,属于人的基本感觉器官的机能和基本的生理需要,谈不上善恶的问题。那么,“性恶”从何而来呢?在文章的语序里,荀子的落脚点不是“耳目之欲”本身,而是依顺欲望后可能产生的“淫乱生”、“礼义文理亡”的结果。就人的生命来说,没有生理需要就不成其为人;不满足这些需要的话,人的本性也自然会枯萎,生命也随后趋向死亡。因此,荀子担心的不是这些需要、需求、欲望本身,而是毫无限制地顺从它们的发展后果。所以,如何应对淫乱就成为人所直面的一个客观现实。荀子对此的方法是用“师法之化,礼义之道”来规范人们欲求的发动或运行,从而达到人性“合于文理”的预期;人的本性现实都能“合于文理”的话,整个社会就必然“归于治”。所以说,“合于文理”的人性的发展,是人的真性在礼义道德的轨道上的自然生长发展。
显而易见,“性恶”以淫乱的客观现实为立论的依据,而非人的本性;淫乱则是本性客观发展,即顺从欲望一味发展的情况。所以,荀子推重本性原本材质时强调的是静态层面上的原本性,“性恶”推重的是动态层面上的本性发展的结果性;相对于前者具有理想性的意义,后者则具有现实性的意味[4]。
(2)人想做善事是因为性恶。“凡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夫薄愿厚,恶愿美,狭愿广,贫愿富,贱愿贵,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故富而不愿财,贵而不愿埶,苟有之中者,必不及于外”(同上,第439页)。如果人自身没有或者不充分,必然就要向外追求,如“贫愿富”等情况就是佐证;如果本身已经非常充足,自然无需外求,“富而不愿财”等就是具体表现。荀子非常看重人具有“为善”的欲望[5],不过,在他的视野里,人如果向外求善,原因在于性恶。显然,荀子佐证“性恶”的理由具有后天性,诸如贫富等都来自于后天社会性的规定。
(3)人性可化。对本性,人不可能有为什么,但可以“化”,“性也者,吾所不能为也,然而可化也。情也者,非吾所有也,然而可为也。注错习俗,所以化性也”(《荀子·儒效》,第143~144页),这里的“情”,指的是人性顺从欲望等情欲运作的具体情况,不是人的真性本身。化的过程则是一个积累的渐进的实践。因为“情”不是人性中的需要、需求本身,而是顺从它们发展的具象。所以,对人来说,是“非吾所有”,但人并不是对它无能为力,而是“可为”的。“注错习俗”就是“化性”的形式之一,显然,“化性”的“性”,不是人性的真性状态,而是后真性状态,即本性在需要、欲望的轨道上运行后的状态,这是应该明确的。这里的“化性”又进一步鲜明地标明了“伪”的丰富内涵。
(4)如何化性?人具有各种自然的生理需要,“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荀子·性恶》,第434~435页),荀子的年代,人的生产能力比较低下,物质严重缺乏,大家追求性情的满足,必然会因为物质缺乏而进行争夺。对人来说,情欲是人性的组成部分,无法驱除它,因为它的滋生地就在人性里的基本生理需要。但对情欲不能放纵,“欲不可尽”,只能接近“尽”的状态,即“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荀子·正名》,第429页)。显然,“近尽”是来自积极方面的应对欲望实现时的当有尺度的期望,“节求”则是出于消极方面的对追求欲望势头的遏制的决心;换言之,就是“进则近尽,退则节求”(同上)。毋庸赘述,“近尽”、“节求”并非随心所欲,有着客观的标准,这标准就是“道”,即礼义之道。
所以,为了使化性的实践产生积极的成效,养情非常重要,由于目、耳、口、鼻、心存在不可避免的极尽颜色、声音、味道、气味、放纵的需要,即“夫人之情,目欲綦色,耳欲綦声,口欲綦味,鼻欲綦臭,心欲綦佚。此五綦者,人情之所必不免也”(《荀子·王霸》,第211页),所以,保证这些需要的基本满足尤为重要,要做到这一点,作为政府,首先应该使民众富裕、厚实,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对他们的欲望进行疏导,因为,民众富裕、厚实,生活才能真正恬淡愉悦,这样才能合理地发动欲望。这一设想契合于《老子》调节人的欲望需要满足其“私”的构想[6]。
荀子的人性思想关键在真性和伪性的两个部分,真性虽然包括情、欲等因子,但无所谓善恶[7],而且还具有“可以为尧禹”的可能,这是无待的“生之所以然”;而性伪是情、欲等向外发动后的情况,如果不能及时调节,必然趋向混乱的态势,具体表现就是贪欲无穷,这就是荀子作为话题的“性恶”的情况。所以,在本质的意义上,在价值判断的平台上,荀子的性论与孟子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逻辑起点不一样罢了。孟子的逻辑起点在人性的真性部分,重视的是先天性,理想性;荀子的逻辑起点在人性的伪性部分,重视的是后天性,现实性。而荀子对“生之所以然”的规定,不仅又明确地把人从动物中区别出来,而且把先秦人性的讨论从经验的层面拉到了形上的高度,在人性论的历史上留下了浓厚的、不可磨灭的一笔[8]。任何简单地从性恶来审视荀子人性思想的做法,这既是中国哲学研究的悲剧,又是荀子研究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