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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道德论
1.4 第二讲 命论

第二讲 命论

在中国哲学思想层面,天无疑是作为人外在的存在而被作为认识对象的。其实,与此相联系,在中国人的认识坐标里,在人外在的存在还有“命”,这就是在讨论完天人关系以后,紧接着在此剖析“命”的由头。

众所周知,孔子向老子问礼这件事情的真实性[1],至今仍然存在一些争议,譬如,日本汉学家池田知久就认为,把老子作为孔子的老师,这是黄老道家推重老子这个祖师的情感所致,司马迁本身就是黄老道家之一,所以,有关老子的出生地、姓名、职业、活动年代以及家族图系的记述都是不足为信的,这不可能是事实[2]。实际上,在中国哲学的研究里,视儒家为中国文化源头的研究属于多数,只有少数的研究者认为道家文化才是中国文化的始源。其实,要究明其缘由,实在是一个困难的工作,因为,进行判断和推理所能够依据的历史资料实在太少,存在着客观的局限性。当然,依据《史记》进行推论研究自然是一种积极而有意义的尝试,但绝对不是唯一的定论依据;其实,依据原典里概念出现多少的情况,往往也能做出较为准确的推论,起码可以作为结论的参照。以这里要进行讨论的“命”为例子,《论语》约出现24次;其中,“天命”3次,“复命”1次;《道德经》约出现3次,“复命”2次。所以,在语言演进的层面上,先有单字的概念,然后有词组概念,这一认识也成为学界认可的共识。在这个意义上,孔子“天命”这一概念的使用,就难以支持《史记》老子传的孤立分析了。当然,这样的现象绝对不仅仅表现在天命,其他概念上仍然有表现,这在以后问题的具体涉及中再来辩证,这里暂且悬置而不论。

在中国哲学史上,“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为了讨论的方便起见,我这里准备从主客两个方面来加以透视,从而尽量准确而全面地来展示儒家命论的图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