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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全传:从乞丐到大明帝国开国皇帝
1.6.3.4 铁腕执政,以“猛”治国

铁腕执政,以“猛”治国

在中国,传统的治国之道称为“宽猛相济”。所谓“宽”,就是指施政务求平和,不以过于苛细的法律法规来束缚老百姓的手脚;所谓“猛”,就是专用厉害的手段,利用严刑峻法来使臣民们重足而立,侧目相视,不敢乱说话,不敢乱行动,要不然就会受到严厉的制裁。春秋战国时期的郑国执政大臣子产在临终前曾叮嘱他的接班人,对待臣民一定要兼用宽和猛两种手段。孔子也曾经说过:“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我们从朱元璋设置的《大明律》、《大诰》以及他的特务机构锦衣卫可以明显地看出,他的执政原则无疑以“猛”著称。

我们对朱元璋下这样的结论,并不是对他吹毛求疵,他自己在总结元朝以及历朝历代败亡的原因时,也曾说:“历代多因姑息,以致奸人惑侮。”由此可见,力求以猛治国是他的执政目标。其实,元朝以及历代王朝灭亡的原因是不是因为治理国家太过宽松,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朱元璋这是以偏概全,一个王朝的颠覆是多种矛盾共同作用的结果。再说元朝的败亡也不能归结于“以宽而失”。著名的历史学家孟森先生说得好,元朝之所以会这么快灭亡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制度,他们还保留着浓厚的游牧民族的气息。

朱元璋以为自己看到了元朝以及历代王朝灭亡的根本原因,所以对以“猛”为主的治国策略是不遗余力地贯彻执行。

“空印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其实,朱元璋这样处理不是没有道理的,以他的性格,他是非常痛恨贪官的,遇到这样大范围的违反朝廷律法的行为,他岂能视若无睹?更何况,对一个统治者而言,这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处理起来不可能不谨慎严格。但是他也枉杀了许多好人。在“空印案”中被杀头的有好多清廉之士,像后来被明成祖朱棣灭十族的方孝孺之父方克勤,方克勤是当时很有名的清官,也无辜地受牵连致死。

朱元璋以“猛”治国的方法或者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编织严密的法网,二是法外用刑。这两者环环相扣,紧密结合。严密的法网就是制定苛细的法律法规来惩治一切不利于王朝统治的个人和群体;法外用刑可以弥补法律触及不到的地方。这两者结合起来就成为了朱元璋完美的统治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