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朱元璋全传:从乞丐到大明帝国开国皇帝
1.6.2.4 注重商贸,印发宝钞

注重商贸,印发宝钞

封建社会大都重农抑商,但是朱元璋当上大明朝皇帝后,除了以农为本之外,对商业也非常重视。

早在还未称帝与张士诚对峙的时候,朱元璋就派人到张士诚的地盘做买卖。当时张士诚控制着两准、江浙一带的盐场,朱元璋辖区内的军民吃盐很困难。于是下令枢密院经历司将官驾船到高驮沙地面,以货换盐,回到南京后再卖给军民食用。后来朱元璋得到诸暨、处州,设唐口关、吴渡抽分所,令外境客商在边境从事买卖活动。

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下诏中书省,命令在京兵马指挥司并管市司,每三天就检查街道市场的斛斗秤尺,记下商户的姓名,并明码标价。外府各地城门兵马,一体兼管市司。

明政府为了征收商税,在京城设置宣课司,府设税课司,州县设税课局、库。洪武年间税课较轻,税收取三十分之一。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下诏户部,凡军民嫁娶丧葬的物品,舟车丝布之类的一概不征税。同时,大量裁减税课司三百六十四处。

明初,棉花普遍种植,棉布质量不断提高,手工业作坊大量涌现,新的蚕丝纺织技术的应用,加上税收政策的优惠,以及保护商贸政策的刺激,大大活跃了商业市场,沟通了南北之间的物资交流,联系了城乡及边远地区,繁荣了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人民的生活,巩固了国家的统一。

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商业和城市经济的繁荣。南京、北京、苏州、仪真、杭州、嘉兴、湖州、福州、建宁、松江、镇江、淮安、常州、扬州、武昌、荆州、南昌、吉安、临江、清江、广州、桂林、太原、平阳、蒲州、成都、重庆、泸州、开封、济南、济宁、德州、临清等城市,都是当时重要的工商业城市。

为了适应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以及工商业的活跃,朱元璋着手统一货币,印发宝钞。明朝建立之前,朱元璋就下令铸造“大中通宝”,以400文为1贯,40文为1两,4文为1钱。称帝以后,朱元璋设置宝源局,各行省设宝泉局,专管铸钱,严禁私自铸造钱币。

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发行“洪武通宝”,分:当十、当五、当三、当二、当一五等。当十宝钱重一两,以此类推,当一宝钱重一钱。洪武四年(1371年),朱元璋改铸大中通宝、洪武通宝大钱为小钱。由于铜钱分量重、价值小,不便于大宗买卖。于是,朱元璋在洪武七年(1374年)下令设宝钞提举司,下设抄纸、印钞两局,宝钞、行用两库。次年,禁止民间使用银子,令中书省造“大明宝钞”,用桑穰作纸,长一尺,宽六寸,龙纹花边图案,上面题“大明通行宝钞”大字。下面分两栏,上栏写面值,面值下画钱串,左右两侧各篆有四字。左边是“天下通行”,右边是“大明宝钞”。下栏写着哪一天发行的货币,并严正声明伪造者当斩,举报者赏银两,背面加盖硃印钱。

大明宝钞的流通以法律作为保障。朱元璋下令,禁止民间以金银为媒介进行交易,违者治其罪,告发者给予奖赏,百姓可用金银向朝廷换宝钞使用。商税钱钞并收,但有一定比例,收钱十分之三,收钞十分之七,一百文以下只收铜钱。

但是,宝钞的发行额没有限制,以洪武十八年(1385年)为例,当年发行额折合五千万两银子,而国库收入也不过几万两,差距如此之大,令人咋舌。旧钞、烂钞未及时回收,加上印制简陋,容易造假,因此大明宝钞很快就贬值了。

面对这种情况,朱元璋心急如焚,多次下令重申宝钞一贯应当折钱一千文,旧钞可以换新钞,禁止使用铜钱和金银交易等,但是这些政令仍然无济于事,宝钞的价值日益下降。洪武末年,有些地方干脆就拒绝使用宝钞了。再后来,洪武宝钞只在官府间流通,成为形式上的货币,民间交易开始使用金银。百年之后,银子终于取代宝钞而成为全国通行的货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