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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全传:从乞丐到大明帝国开国皇帝
1.6.2.3 移民实边,开发边区贸易

移民实边,开发边区贸易

明朝新立,元朝残余势力和一些少数民族经常入侵,战争频繁,户口锐减,严重影响了生产的发展和边防的巩固。在这种情况下,明朝统治者开始实行大规模的移民实边。初期曾将河北、河南、山东、山西一带的数十万居民迁移到河西一带,屯田生产,充实边防。中后期,因京畿连年荒歉,也曾移民凉、甘一带以解决温饱。

为了恢复发展生产,迅速激活经济,朱元璋实行了移民屯田的政策。移民屯田主要有军屯、民屯、商屯三种形式。

洪武六年(1373年),太仆丞梁仙贴木尔建议说宁夏境内及四川西南到船城,东北至塔滩,相去八百里,土壤肥沃,非常适宜召集流民屯田。这个建议为朝廷所采纳。

洪武十五年(1382年),云南在被明朝基本平定后,成为了明政府移民屯田的主要地区。如洪武十七年(1384年),迁移中原地区土著大姓人民以实云南;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命湖广常德、辰州二府民家三丁以上者,出一丁前往屯云南;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黔宁林沐英带领江南江西二百五十余万人民前往云南,政府给予籽种、资金,这批人分布在临安、曲靖等郡县。此后沐英在镇守云南的七年时间里,又迁移南京三十余万人民到云南。

为了加强对边疆地区的防范,明初以卫所形式在边区驻扎了大量的军队。当时,全国的军队除部分留守京师及内地外,大多数驻守在北方九边及南方云南、贵州、四川、广西等地边区。最初,边区的军粮由内地供给。后来,明朝政府采取屯守结合的办法,让卫所士兵屯耕自给,这就是军屯。

朱元璋下令,守卫边疆的军士,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的军士,二分守城,八分屯种。军士屯耕的田地,统一划拨,不准转手买卖。一般每个军人授田五十亩,还供给耕牛和农具。鉴于边地垦荒存在实际的困难,明朝决定凡边疆地区屯田,暂时都不用交租赋。经过明朝多方面的号召和鼓励,边区很快就出现了屯垦热潮。

除了民屯、军屯外,还有商屯。为了解决边区军饷不足这一问题,朝廷令商人运粮实边,给予的奖励就是准许运粮商人贩盐。贩盐虽是一件有利可图的买卖,但是精明的商人发现雇人在边区垦荒比长途运粮要划算得多。于是就在边区垦荒种田,就地交粮,再换盐。于是商屯逐渐兴盛起来,对于边区的开发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明朝以军屯、民屯、商屯形式的移民实边,有力地促进了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经过移民们艰辛的开垦种植,原本荒芜的山地都变成了良田。大批的移民实边,还带去了先进的生产工具、技术、方法和农作物品种。边区的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边区也渐渐有了互通有无的贸易,并且逐渐兴盛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