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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全传:从乞丐到大明帝国开国皇帝
1.6.2.2 兴国安邦,编田户造鱼鳞册

兴国安邦,编田户造鱼鳞册

封建社会讲究以农为本,因此,历代帝王统治国家所依赖的无非就是控制土地和人口。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对于人口和土地的控制自然也不遗余力,他建立了黄册和鱼鳞图册等制度,以加强对户籍和人口的控制。

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派国子监生周铸等164名官员到浙西核实田亩,定其赋税。次年,朱元璋坚持把户籍制度的完善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政务。不久,又向户部下达命令,要求核实天下的田亩,其中以应天和浙江为重点。

洪武十四年(1381年),朱元璋下令全国郡县编籍赋役黄册,上报朝廷。黄册就是户口总册,每十年由官府以丁粮变更情况而升降之,重新编排。各省布政使汇总府州县户口册籍,除了记载籍贯、丁口、事产之外,还记载了应该完纳的夏税秋粮的数目。

编制册籍时,又与里甲制度联系了起来。朱元璋规定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举其中丁粮多者为里长,剩余的百户为十甲,每甲十户。这样,一里中就有十人管事,一年挑选其中一个人应役,以丁粮多少为次序轮流,统称为里,这是在农村的叫法;在城市,里称坊,城郊的则叫厢。

里长把全里清册汇总后呈报给县,里中有鳏寡孤独不能担任徭役的,列于里甲名单之后,名为畸零。每县根据各里送来的清册供单,编造本县户口总册送府。府和布政使司也依层次造册,最后上报户部。因送呈户部的户口总册封面是用黄纸做的,故称黄册;又因它是政府征派赋税的依据,故又称赋役黄册。

鱼鳞图册按“随粮定区”的原则,以税粮万石为一编造单位,称为一区。每区土地经过丈量后,绘制成为形状像鱼鳞的图册。鱼鳞图册在承认和保护封建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要田主按亩纳税。

有了鱼鳞图册,凡是变卖土地,契约上都要写清楚税粮数目,还要到政府登记备案,以免出现产去税存、农民负担加重而政府税收减少的情况。黄册和鱼鳞图册互相配合,相得益彰,使得以朱元璋为首的统治集团完全掌握了全国的土地和人口,这样朱元璋就牢牢抓住了国家的根本。

朱元璋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一方面增加了垦田,另一方面增加了人口。总之,土地和人口普查在稳定和巩固了明朝统治经济基础的同时,也大大增强了以朱元璋为首的封建统治集团的地位和权力。洪武时期的封建专制比之前的政权都更加集中和完善。

明初发展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推行屯田政策。明初的屯田分为民屯、军屯、商屯三种。民屯有移民屯田、招募和罪谪等区别。移民原则上是把农民从人多地少的地方移到地广人稀的地方,对于屯垦的移民,明政府都发给路费,还资助舟车、耕牛、种子、粮食,三年内免征赋役。整个洪武时期,移民屯田一直都未停止过,移民达十万户,主要目的地为朱元璋家乡附近的滁州、泗州、和州等地,也有迁往大名等地广人稀之地的。这些移民后来都变成了自耕农。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朱元璋还招募沁州农民到北平、山西等地屯田,他下令赏赐招募的农民,并分给田地。此外,还将徒流罪犯等分派到中都凤阳或者边远地区屯田。

军屯是让卫所军队屯耕自给,这一措施早在明朝建立之前就已经推行。至正十八年(1358年),康茂才以营田使主持军屯一事。明朝建立后,朱元璋下令,天下卫所一律实行屯田,不许坐食百姓,明朝军队的给养基本靠自给。商屯是军屯的一种补充。明初政府为了解决边地军粮运输困难,实行“中盐法”,令商人运粮到边地卫所,然后发给价值相等的盐引,再回内地支领食盐贩卖,商人有利可图。为减省运费,遂于边境地区募民屯田,就地缴粮,便出现了商屯。屯田政策的推行,使明初的大量荒地得以开垦,僻远地区得到开发。不仅扩大了耕地面积,促进了农业生产,而且保证了军粮供应,减轻了人民负担,稳定了社会秩序。

朱元璋出身贫贱,生长在农村,深知豪强劣绅对于百姓的危害。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决心抑制豪强,他学习西汉迁豪强于京师的做法,把各地豪富迁到应天、临濠等地。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朱元璋迁天下富户到京师。在抑制豪强的同时,朱元璋还以身作则,提倡节俭。在发生严重水旱灾害之时,他每天的早餐只有蔬菜,传说“四菜一汤”的说法就是来自于朱元璋。他不仅厉行节俭,还要求朝廷中的人员穿粗布衣裳,吃家常便饭。

朱元璋针对明初实际情况,抓住农业这个根本环节,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卓有成效,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过二三十年的努力,使濒临崩溃的社会经济得以复苏。虽说朱元璋这样做是为了明朝能够长治久安,但是作为一位封建帝王,在施政过程中能兼顾民众利益,实现“以农为本”的政策,是难能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