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朱元璋全传:从乞丐到大明帝国开国皇帝
1.6.2.1 休养生息,体恤民情求治道

休养生息,体恤民情求治道

在封建社会,自然经济一直占据主体地位。农业是社会的主要生产部门,农业生产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衰成败、社会的安定与否。因此,中国古代君主十分重视农业。农本思想始终在我国传统经济思想中占据主导地位,作为大明朝创立者的朱元璋也深知其中的要义。

俗话说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朱元璋在应天建立政权初期,就与宋濂、刘基等名儒探求治国之道。朱元璋认为一个君主的责任就在于养民,民之贫富与国家的兴衰息息相关,因为人民是封建国家的财富创造者和政治安定的主体。农本思想以民本思想为基础,而民本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以农为重。

首先,鼓励百姓垦荒。明朝建立初期,由于元末土地兼并严重,农民无立锥之地,而地主大量逃亡,其抛荒的土地已经被没有土地的农民开垦耕种。朱元璋下诏,凡是荒田,一概不承认荒田旧的所有权,凡是将荒田耕种成为熟田者即归其所属,多垦者多得田地,少垦者少得田地。这一措施极大地刺激了农民垦荒的积极性,许多荒田得以垦种,自耕农的数量在短时期内得到了飙升,大大改变了元末土地集中的局面。

其次,轻徭薄赋、赈贫救灾。洪武初年,朱元璋多次下诏,不论朝廷还是地方,凡有兴作,必须上奏被批准后方得施行。国家对田赋、杂税等的征收相应减轻,例如洪武三年(1370年),原定陕西每亩输粮一斗,盐米六升,后来朱元璋认为这对陕西人民来说太为难了,就下令只征收粮食,不再征收盐米了。从洪武十三年(1380年)开始,朱元璋又先后减免了一部分棉、桑、麻、水果等农副业税的征收。对于受灾的地方,朱元璋不但免其赋税,而且设置了预备仓、养济院等救济机关,对灾情严重的地方给予赈济。对那些不及时禀报灾情和不及时进行赈济的官员,朱元璋还会给予惩罚。这些政策措施对于明朝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再次,限制僧道,释放奴婢。元代的统治者重视佛教,寺院掌握了大量的田地,拥有很多特权,明朝建立初期,朱元璋没有对其进行整治。但是随着寺院规模和数量的不断增加,朱元璋就下令对僧道进行限制,使得僧道的人数逐渐减少,这样一来,国家在这方面的开支也就大为减少。元代蓄奴风气极重,大量农民沦为奴婢,造成了农业的衰退,加重了社会的不安。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朱元璋把限制奴婢制度的发展通过法令和政策的形式固定了下来,《大明律》规定:“庶民之家,存养奴婢者,杖一百,即放为良。”这些法典解放了一大批奴婢,为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劳动力,从而刺激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此外,兴修水利。水利是农业生产的命脉,朱元璋在应天称王初期,就十分重视农田水利,专设水营田司,主管农田水利。明朝建立后,为全面发展水利事业,朱元璋屡次下诏,规定各地方官凡是遇到百姓提出水利方面的建议,都要立即上报朝廷。比较大的水利工程有:洪武元年(1368年),筑和州铜城堰闸,溉周围二百里农田;洪武四年(1371年),修广西兴安灵渠,溉田达万顷等等。这些水利工程极大地促进了明初经济的发展。

最后,劝课农桑,发展经济作物。朱元璋出身贫寒,他深知经济作物对于农民的重要性。因此,他积极提倡种植桑、麻、棉等经济作物。明朝初期,朱元璋为了奖励农桑,重申了自己在建国之前的命令:凡农民有田五亩至十亩者,必须栽种桑、麻、棉各半亩。洪武元年(1368年),将此法令推向全国,并规定种麻每亩征税八钱,木棉亩征四钱,种桑者四年以后有成再行征租。

可以说,由于朱元璋特殊的出身,他相对于古代其他君主来说,对农民的感情更深一些,会更多地考虑农民的利益。因此,他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统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关系,缓和了阶级矛盾,对于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朱元璋实施的一系列措施,使得其在位三十一年中的明朝农业经济得到了全面的恢复和发展,表现在垦荒地的增加,人口的大量增长,桑、麻、棉等经济作物产量的增加等方面。同时,也使得农民的处境有了很大的改善,农民安居乐业,大大提高了生产的积极性。正是他们的辛勤努力,才保证了大明朝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