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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全传:从乞丐到大明帝国开国皇帝
1.4.1.4 依法治国,亲理政,法不容情

依法治国,亲理政,法不容情

《大明律》和《大诰》等一系列法律制度颁布后,朱元璋将全国最高的立法、司法、行政大权都集中到自己一人手里,成为了最高的行政长官和审判官,加强了对危害明王朝的人的镇压,这一措施成为强化中央集权、加强君主专制的利器。此外,朱元璋还设立了廷杖制度,在殿廷之上杖责大臣。而由朱元璋亲自指挥的锦衣卫比一般司法机关拥有的权力更大,他们直接对皇帝负责。

朱元璋在十多年南征北战的过程中,一直很注重律法。他多次提到自己之所以能够铲除群雄、一统天下,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修明法度,军纪严整。同时,从元朝败亡的反面他认为是元朝昏乱,纪纲不立,主荒臣专,威福下移,由是法度不行,人心涣散,遂致天下骚乱。因而他对法制建设极为重视。

朱元璋疾恶如仇,如若有谁触犯法律,一定会受到严惩,不管是谁,不管与自己的关系多么亲近,即便自己的亲人犯法,同样也要受到相应的制裁。在法律面前,没有亲疏之别,没有等级之分,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娶安庆公主为妻的欧阳伦,凭着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派手下的人走私茶叶。茶叶作为当时明政府的战略物资,朱元璋规定:任何人不得走私茶叶,违令者定严惩不贷。但身为朱元璋女婿的欧阳伦,数次非法贩运走私茶叶。地方官告到朱元璋那儿,朱元璋一听,勃然大怒,下令把欧阳伦抓来杀了。为了明王朝江山的长治久安,朱元璋把自己的亲女婿给杀了。

再者,当年朱元璋正紧锣密鼓地征战江苏的时候,得密探来报,他的亲侄子,战功卓著的朱文正已经在暗地里勾结张士诚,还带走了他的一些军队,准备与张士诚一起出兵讨伐他。

朱文正的叛变,让朱元璋陷入了巨大的痛苦中,因为他是朱元璋最信任的亲侄子。朱元璋明白,无论多亲的人,在官位与财富面前都难以抵挡住诱惑。

早在朱元璋打败陈友谅后,他准备论功行赏,因为朱文正的功劳最大,所以先问他要什么奖赏。朱文正与朱元璋客套起来说:我们是一家人,我不急,你先封别人吧!朱元璋听后大喜,心中为自己能有这样识大体、顾大局的侄儿感到无比骄傲。于是,朱元璋就把好一点的职位给了别人,仍叫朱文正镇守江西。其实在朱文正心里,他只是想跟叔叔客套一下,不是真的不在乎高官厚禄。朱元璋在兴头上也没看出来侄儿的真正心意。朱文正便整日借酒浇愁,还公然出外强抢民女、卖官赚钱。每当他想到那些功劳没有自己大的手下在应天城那些富庶之地享尽荣华,而自己却只能守着江西这个破地方的时候,他都会从心底对朱元璋感到愤恨。他决定秘密投靠朱元璋的对手——张士诚。

最终,朱元璋还是决定把朱文正处死,但由于马皇后的极力劝阻,他饶了朱文正一命,将他永久地关了起来。朱文正最后在囚禁中郁郁死去。这件事对朱元璋的心理影响非常之大,连自己最信任的侄儿都这样背叛他,这个世界上还有谁值得信任呢?这样的心理也为他以后滥杀功臣埋下了种子。

朱元璋为了预防官吏堕落腐化,总是将反腐工作防患于未然。他在倡廉的同时,也十分注重养廉事宜,为官员提供周到、优厚的待遇。朱元璋决心以重典整顿吏治,彻底肃清贪污,在《大明律》中就专门列有《受赃》一篇,对贪赃官员的惩处比《唐律》严厉得多。在朱元璋看来,他所赏赐的官职、爵位,不是用来炫耀享受的,而是为了我大明朝的长治久安,你们理应接受法律的约束。

在朱元璋谆谆教诲各级官吏应持守廉操和以猛法惩罚贪污两者之间,不断加强对官吏的监督考核。通过对考核标准的制定和考满、考察两种考核官员方式的实施,朱元璋对整个官僚机构的控制力得到加强,也使官吏的实际从政能力得到提高,从而在很大程度上达到了反腐倡廉的目的。

朱元璋尽管采取缓、中、急三种方式来提倡奉公廉洁、抵制腐败,但腐败现象还是屡禁不止,严刑酷法在官吏们随杀随犯的现象面前不断地展示出冷涩的威严,把洪武一朝演变成中国惩治贪官污吏最严厉、杀戮贪官污吏最多的时期。《御制大诰》前三编中关于官吏贪赃枉法、酷敛害民的案件占了所有案例的一半以上。朱元璋对贪污之徒,不论其职位高低,也不论其身份贵贱,一经发现,穷追不舍,严惩不贷,就连皇亲国戚也绝不手软。

朱元璋这样做的目的,虽然从根本上说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但在很大程度上也保护了老百姓的利益。严刑峻法使当时的明朝吏治严明。《明史》有过这样的评价:“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以当上旨。吏治焕然丕变矣。”这不能不说是朱元璋依法治国的结果。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不仅缓和了官民之间的矛盾,而且为明初国家统一、社会安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